常委会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和社会新任务,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坚持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既开展有力有效监督,又支持促进“一府一委两院”积极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议7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6个,提出审议意见46条,做出决议、决定16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12次。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开展监督。一年来,先后对市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项视察。针对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围绕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开展监督。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不断完善执法检查意见反馈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法律法规和条例的有效实施。与市人大同步开展“七五”普法执法检查,上下联动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围绕监察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按照上级党委要求,依法选举产生了监察委员会主任,经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保障监察委员会有序运行,依法履职。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通过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支持法院和检察院机关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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