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阶段
近些年来,中越两国高层互访不断,也给两国的投资和合作带来了良好的信号。对越投资前,投资者应该借助双边合作机制,深入考察越南的社会、经济、法律、文化、习俗等方面的环境,结合投资自身的实际状况,把控好风险机制,切忌盲从与莽撞。中国对越投资失败的实例不少,成功的案例也比比皆是,我们要注重事前的调研、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生活方式、投资环境、优惠政策、法律制度,例如准备制度,以及越南的政治结构等,这样才能更好地融入当地、减少损失。
(二)运营阶段
由于历史方面的原因,越南人民对华投资企业有些抵触情绪,为了充分地融入当地,从企业自身的角度来说,可以借鉴TCL集团的经验,在当地积极展开慈善事业,处理好与政府、民众的关系,通过官方的宣传,更易于提高企业的品牌认可度。
同时,企业也须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因地制宜开展经营活动,尊重当地风俗、主动配合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进行人才培养,以诚相待,创新发展理念,提高自身竞争力。
(三)纠纷解决阶段
企业在订立合同之前,双方应该明确纠纷解决方式。一般来说,都是充分寻求当地救济,如双方可以明确纠纷发生后,是提交仲裁还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是国内仲裁还是国际仲裁的方式,此外,越南国内对仲裁的承认和执行的效力都是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更好地迎接挑战、规避风险,实现长远而可持续的发展。
【注释】
(www.xing528.com)
[1]李美玲:《“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对外投资的影响研究》,《中国市场》2018年第5期。
[2]吴斌、赵磊:《“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之越南篇》,《世界金属导报》2016年第7期。
[3]李碧华:《越南“两廊一圈”的政策规划建设与中越共建“一带一路”》,《东南亚纵横》2016年第5期。
[4]潘金娥:《越南以疑虑眼光审视“一带一路”》,《社会观察》2015年第12期。
[5]刘刚:《越南永新燃煤电厂设计、建设采用中国标准,真正实现“中国制造”中企打造“走出去”样板工程》,《中国工人》2017年第5期。
[6]《第二届中越跨境经济合作论坛在广西南宁举行》,《经济视野》2017年第18期。
[7]《越南商事仲裁法》第3条第1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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