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中国山水相连,文化相近,社会制度也相同,经受过“苏东剧变”的考验,是当今世界仅存的五个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一,较早打破了“苏联模式”的藩篱,根据本国国情创造性地发展了社会主义。革新开放以来,越南共产党高举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开辟出一条具有本国特色的革新开放的道路,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越南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明显加快了政治领域改革的步伐,主要包括了坚持和完善共产党的领导,完善民主集中制,强化国会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作用、提高司法的自主性、加大反腐败力度等,尤其是其制度化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和不断扩展的群众政治参与,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其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措施之实,在社会主义国家非常突出。这些改革措施同时也自上而下地影响到了越南的国际投资环境。
越南现行宪法是第四部宪法,1992年4月15日,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十一届会议通过了越南现行宪法,即第四部宪法。它是对1946年、1959年和1980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越南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的社会主义目标和国家整体改革路线。越南第四部宪法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权属于人民,越南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为指导思想。现行宪法规定,设国家主席不再设置国务委员会,2016年4月在越南召开的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陈大光当选了国家主席(于2018年病逝),邓氏玉女士当选了国家副主席。(www.xing528.com)
越南议会称为国会,是越南最高的权力机关以及唯一的立法机关,每一届国会的任期是5年,一般情况下国会每年举行两次例会。越南政府实行总理负责制,2016年4月,越南召开了第十三届第十一次会议,产生了新一届政府。越南的司法机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法院、地方检察院以及军事法院组成。[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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