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的过程
要有效地组织系统的创新活动,就必须研究和揭示创新的规律。
创新有无规律可循?对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美国创新活动非常活跃,从而经营成功的3M公司的一位常务副总裁在一次讲演中甚至这样开头:“大家必须以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作为出发点,这就是:创新是一个杂乱无章的过程。”
是的,创新在本质上是杂乱无章的,因为创新是对旧事物的否定,是对新事物的探索。对旧事物的否定,创新必定要突破原先的制度,破坏原先的秩序,必须不遵守原先的章程;对新事物的探索,创新者只能在不断的尝试中去寻找新的程序、新的方法,在最终的成果取得之前,可能要经历无数次反复,无数次失败。因此,创新看上去必然是杂乱的。但这种“杂乱无章性”是对于旧制度、旧秩序而言的,是对于个别创新而言的。就创新的总体或“创新一般”来说,它们必然依循一定的步骤、程序和规律。
总结众多成功企业的经验,成功的创新要经历“寻找机会、提出构想、迅速行动、忍耐坚持”这样几个阶段的努力。
1.寻找机会
创新是对原有秩序的破坏。原有秩序之所以要打破,是因为其内部存在着或出现了某种不协调的现象。这些不协调对系统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机会或造成了某种不利的威胁。创新活动正是从发现和利用旧秩序内部的这些不协调现象开始的,不协调为创新提供了契机。
2.提出构想
敏锐地观察到了不协调现象以后,还要透过现象究其原因,并据此分析和预测不协调的未来变化趋势,估计它们可能给组织带来的积极或消极后果,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利用机会或将威胁转换为机会,采用头脑风暴、特尔菲、畅谈会等方法提出多种解决问题、消除不协调、使系统在更高层次实现平衡的创新构想。
3.迅速行动
创新成功的秘密主要在于迅速行动。提出的构想可能还不完善,甚至可能很不完善,但这种并非十全十美的构想必须立即付诸行动才有意义。“没有行动的思想会自生自灭”,这句话对于创新思想的实践尤为重要。一味追求完美,以减少受讥讽、被攻击的机会,就可能坐失良机,把创新的机会白白地送给自己的竞争对手。T.彼得斯和W.奥斯汀在《志在成功》一书中介绍了这样一个例子:20世纪70年代,施乐公司为了把产品搞得十全十美,在罗彻斯特建造了一座全由工商管理硕士(MBA)占用的29层高楼。这些MBA们在大楼里对第一件可能开发的产品设计了拥有数百个变量的模型,编写了一份又一份的市场调查报告……然而,当这些人继续不着边际地分析时,当产品研制工作被搞得越来越复杂时,竞争者已把施乐公司的市场抢走了50%以上。创新的构想只有在不断地尝试中才能逐渐完善,企业只有迅速地行动才能有效地利用“不协调”提供的机会。
4.坚持不懈
构想经过尝试才能成熟,而尝试是有风险的,是不可能“一打就中”的,是可能失败的。创新的过程是不断尝试、不断失败、不断提高的过程。因此,创新者在开始行动以后,为取得最终的成功,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下去,决不能半途而废,否则便会前功尽弃。要在创新中坚持下去,创新者必须有足够的自信心,有较强的忍耐力,能正确对待尝试过程中出现的失败,既为减少失误或消除失误后的影响采取必要的预防或纠正措施,又不把一次“战役”(尝试)的失利看成整个“战争”的失败。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曾经说过:我的成功乃是从一路失败中取得的。这句话对创新者应该有所启示。创新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最后5分钟”的坚持。
(二)创新活动的组织
系统的管理者不仅要根据创新的上述规律和特点的要求,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创新,而且更主要的是组织下属的创新。组织创新,不是去计划和安排某个成员在某个时间去从事某种创新活动——这在某些时候也许是必要的,但更为重要的是为下属的创新提供条件、创造环境,有效地组织系统内部的创新。(www.xing528.com)
1.正确理解和扮演“管理者”的角色
管理人员往往是保守的。他们往往以为组织雇用自己的目的是维持组织的运行,因此自己的职责首先是保证预先制定的规则的执行和计划的实现,“系统的活动不偏离计划的要求”便是优秀管理的象征。因此,他们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扮演现有规章制度的“守护神”的角色。为了减少系统运行中的风险,防止大祸临头,他们往往对创新尝试中的失败吹毛求疵,随意惩罚在创新尝试中遭到失败的人,或轻易地奖励那些从不创新、从不冒险的人……在分析了前面的关于管理的维持与创新职能的作用后,再这样狭隘地理解管理者的角色,显然是不行的。管理人员必须自觉地带头创新,并努力为组织成员提供和创造一个有利于创新的环境,积极鼓励、支持、引导组织成员进行创新。
2.创造促进创新的组织氛围
促进创新的最好方法是大张旗鼓地宣传创新、激发创新,树立“无功便是有过”的新观念,使每个人都奋发向上、努力进取、跃跃欲试、大胆尝试。要造成一种人人谈创新、时时想创新、无处不创新的组织氛围,使那些无创新欲望或有创新欲望却无创造行动,从而无所作为者感觉到在组织中无立身之处,使每个人都认识到组织聘用自己的目的不是要自己简单地用既定的方式重复那些也许重复了许多次的操作,而是希望自己去探索新的方法,找出新的程序,只有不断地去探索、去尝试才有继续留在组织中的资格。
3.制定有弹性的计划
创新意味着打破旧的规则,意味着时间和资源的计划外占用,要求组织的计划必须具有弹性。创新需要思考,思考需要时间。把每个人的每个工作日都安排得非常紧凑,对每个人在每时每刻都实行“满负荷工作制”,则创新的许多机遇便不可能发现,创新的构想也无条件产生。美籍犹太人宫凯尔博士对日本人的高节奏工作制度就不以为然,他说:一个人“成天在街上奔走,或整天忙于做某一件事……没有一点清闲的时间可供他去思考,怎么会有新的创见?”他认为,每个人“每天除了必须的工作时间外,必须抽出一定时间去供思考用”。美国成功的企业,也往往让职工自由地利用部分工作时间去探索新的设想。据《创新者与企业革命》一书介绍,IBM、3M、奥尔—艾达公司以及杜邦公司等都允许职工利用5%~15%的工作时间来开发他们的兴趣和设想。同时,创新需要尝试,而尝试需要物质条件和试验场所。要求每个部门在任何时间都严格地制定和执行严密的计划,则创新会失去基地,而永无尝试机会的新构想就只能留在人们的脑子里或图纸上,不可能给组织带来任何实际的效果。因此,为了使人们有时间去思考、有条件去尝试,组织制定的计划必须具有一定的弹性。
4.正确地对待失致
创新的过程是一个充满着失败的过程。创新者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创新的组织者更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只有认识到失败是正常的,甚至是必需的,管理人员才可能允许失败,支持失败,甚至鼓励失败。当然,支持尝试、允许失败,并不意味着鼓励组织成员去马马虎虎地工作,而是希望创新者在失败中取得有用的教训,学到一点东西,变得更加明白,从而使下次失败到创新成功的路程缩短。美国一家成功的计算机设备公司在它那只有五六条的企业哲学中甚至这样写道:“我们要求公司的人每天至少要犯10次错误,如果谁做不到这一条,就说明谁的工作不够努力。”
5.建立合理的奖酬制度
要激发每个人的创新热情,还必须建立合理的评价和奖酬制度。创新的原始动机也许是个人的成就感、自我实现的需要,但是如果创新的努力不能得到组织或社会的承认,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和合理的奖酬,则继续创新的动力会渐渐失去。促进创新的奖酬制度至少要符合下述条件:
(1)注意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的结合。奖励不一定是金钱上的,而且往往不需要是金钱方面的,精神上的奖励也许比物质奖酬更能满足和驱动人们创新的心理需要。而且,从经济的角度来考虑,物质奖酬的效益要低于精神奖励,金钱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为了激发或保持同等程度的创新积极性,组织不得不支付越来越多的奖金。对创新者个人来说,物质上的奖酬只在一种情况下才是有用的:奖金的多少首先被视作衡量个人工作成果和努力程度的标准。
(2)奖励不能视作“不犯错误的报酬”,而应是对特殊贡献、甚至是对希望做出特殊贡献的努力的报酬,奖励的对象不仅包括成功以后的创新者,而且应当包括那些成功以前、甚至是没有获得成功的努力者。就组织的发展而言,也许重要的不是创新的结果,而是创新的过程。如果奖酬制度能促进每个成员都积极地去探索和创新,那么对组织发展有利的结果是必然会产生的。
(3)奖励制度要既能促进内部的竞争,又能保证成员间的合作。内部的竞争与合作对创新都是重要的。竞争能激发每个人的创新欲望,从而有利于创新机会的发现、创新构想的产生,而过度的竞争则会导致内部的各自为政、互相封锁;合作能综合各种不同的知识和能力,从而可以使每个创新构想都更加完善,但没有竞争的合作难以区别个人的贡献,从而会削弱个人的创新欲望。要保证竞争与合作的结合,在奖励项目的设置上,可考虑多设集体奖,少设个人奖,多设单项奖,少设综合奖;在奖金的数额上,可考虑多设小奖,少设甚至不设大奖,以使每一个人都有成功的希望,避免“只有少数人才能成功的超级明星综合征”,从而防止相互封锁和保密、破坏合作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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