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组织管理之父”的马克斯·韦伯与泰勒、法约尔是西方管理理论的3位先驱。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生于德国,曾担任过教授、政府顾问、编辑,对社会学、法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和宗教学都有相当的造诣。韦伯的主要著作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般经济史》、《社会和经济组织理论》等。他在管理理论上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组织理论方面,主要贡献是提出了所谓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即官僚组织模式)理论,这集中反映在他的代表作《社会和经济组织理论》一书中。
(二)韦伯的行政组织体系理论
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作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人类社会存在3种为社会所接受的权力:传统权力(传统惯例或世袭得来)、超凡权力(来源于别人的崇拜与追随)、法定权力(法律规定的权力)。
对于传统权力,韦伯认为,人们对其服从是因为领袖人物占据着传统所支持的权力地位,同时,领袖人物也受着传统的制约。人们对传统权力的服从是在习惯义务领域内的个人忠诚。领导人的作用似乎只为了维护传统,因而效率较低。所以,传统权力不宜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
而超凡权力的合法性,完全依靠对于领袖人物的信仰,他必须以不断的奇迹和英雄之举赢得追随者。超凡权力过于带有感情色彩并且是非理性的,不是依据规章制度,而是依据神秘的启示。所以,超凡权力形式也不宜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
韦伯认为,只有法定权力才能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其最根本的特征在于它提供了慎重的公正。原因在于:①管理的连续性使管理活动必须有秩序地进行;②以“能”为本的择人方式提供了理性基础;③领导者的权力并非无限,应受到约束。
有了适合于行政组织体系的权力基础,韦伯勾画出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该组织理论的核心是组织活动要通过职务或职位而不是通过个人或世袭地位来管理。他也认识到个人魅力对领导作用的重要性。他所讲的“理想的”,不是指最合乎需要的,而是指现代社会最有效和最合理的组织形式。之所以是“理想的”是因为它具有下列特征:
(1)组织中的人员应有固有和正式的职责并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制度与规范根据合法程序制定,应有其明确目标,并靠着这一套完整的法规制度组织与规范成员的行为,以期有效地追求与达到组织的目标。
(2)自上而下的等级系统。组织内的各个职位,按照等级原则进行法定安排,形成自上而下的等级系统。人与工作的关系、成员间的关系只有对事的关系而无对人的关系。
(3)专业分工与技术训练。对成员进行合理分工并明确每人的工作范围及权责,然后通过技术培训来提高工作效率。
(4)成员的选用与保障。每一职位根据其资格限制(资历或学历),按自由契约原则,经公开考试合格予以使用,务求人尽其才。(www.xing528.com)
(5)成员的薪酬与升迁。按职位支付薪金,并建立奖惩与升迁制度,使成员安心工作,培养其事业心。
(6)组织中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中人员之间的关系完全以理性准则为指导,只是职位关系而不受个人情感的影响。这种公正不倚的态度,不仅适用于组织内部,而且适用于组织与外界的关系。
韦伯认为,凡具有上述6项特征的组织,可使组织表现出高度的理性化,其成员的工作行为也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组织目标也能顺利地完成。韦伯对理想的管理官僚组织模式的描绘,为行政组织指明了一条制度化的组织准则。
韦伯认为,这种高度结构的、正规的、非人格化的理想行政组织体系是人们进行强制控制的合理手段,一方面有规则使行政人员自己的行为受其制约,另一方面行政人员有责任监督其他成员服从于这些规则,因此,这种行政组织体系是达到目标、提高效率的最有效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在精确性、稳定性、纪律性和可靠性方面都优于其他组织形式,能适用于各种管理工作及当时日益增多的各种大型组织,如教会、国家机构、军队、政党、经济企业和各种团体。韦伯的这一理论是对泰勒、法约尔的理论的一种补充,对后来的管理学家、尤其是组织理论学家有很大的影响,他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
(三)对韦伯的组织理论的评价
1.韦伯的组织理论的贡献
(1)韦伯的组织理论的创新之处在于他忽略了对官僚制效率的争论,而是把目光投向其准确性、连续性、纪律性、严整性与可靠性上。韦伯这种强调规则、强调能力、强调知识的行政组织理论为社会发展提供了一种高效率、合乎理性的管理体制。现在普遍采用的高、中、低三层次的管理就是源于他的理论。
(2)韦伯的组织理论明确而系统地指出理想的组织应以合理、合法的权力为基础,这样才能有效地维系组织的连续和目标的达成。这种强调以合法权力为基础,而非以超凡权力或传统权力为基础,对现代组织仍有现实意义。
2.韦伯的组织理论的不足
韦伯的行政组织体系仍与现实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距离。同时,组织原则过于笼统抽象,在管理实践中有时缺乏操作性,假设组织中的人是“经济人”,忽略了对“人性”的深入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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