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这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有着丰富多彩的实践蕴含。我国传统的教师职业精神始终高扬“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旗帜;而体现现代人类智慧精华的教师职业精神则集中体现对民主、科学、智慧和道德的崇尚,对质量、发展、创新的追求等。教师为人师表的本质要求,在于“言传”和“身教”结合,以身作则。身教的重要并不排除言教的作用。言传是教师产生教育影响的基本形式和方法,言,是人的思想、观念、知识、智慧的载体;传,是基本特定的交流、教育方式。为人师表的老师应当理解言传的意义,让所传之言成为真、善、美的载体,具有正确性、先进性、高尚性。和言传相比,身教在教育实践中有着“言传”无法比拟与取代的优势和特点。身教的优势在于以身垂范,直观性强,感召力大。身教的逻辑在于己正正人、上行下效、由近及远。身教的特殊教育作用,为古今中外的教育大家所认同并成功地运用于教育实践。陶行知先生的教育理念之一就是:“要学生做的事,教职员躬亲共做;要学生学的知识,教职员要躬亲共学;要学生守的规则,教职员要躬亲共守。”教育部对教师提出的为人师表的师德要求是:“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概括地说,就是要求教师保持情操和行为的高度统一,做公德模范,在品德、举止、学问上做学生以及一切社会公民的模范。教师的为人师表与日常的教育教学琐事结合在一起,在平凡的工作中显现不平凡,将自己塑造成道德素质卓著的社会人物,在以身立教的长期实践中,锻铸理想人格。(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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