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识教师职业价值
教师是教育职能的主要实施者,是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传播文化、教书育人的重任。自古以来,人们崇尚、尊重、美誉教师,教师的教育价值、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一直被人们认同。作为教师,认同教师职业,首先要认识教师职业的教育价值、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
1.教师的教育价值
教师是国家教育方针的主要贯彻者,是学校教育活动的主要实施者,是教育目的的主要实现者。教师是教育者,是教的活动的主体,是学生学习活动的指导者,是教育活动的影响者。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伟大工程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因此,教师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教师的社会价值
教师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人类社会运行发展中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这是教师社会价值所在。教师是社会文化的传承者,连接着过去、现在和未来;教师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建设者,实现着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继承和创新;教师是培养社会人才的主要承担者,将人的发展需要和发展可能性通过教育,转化为学生的素质,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3.教师的个体价值
教师的个体价值是指教师职业对于从业者个体自身的意义和作用,它包括生成价值、发展价值和享用价值。生成价值,是指教师作为从业者,通过专业性的劳动,能够获取足够的劳动报酬,以满足生成需要;发展价值,是指教师在投身教育事业的过程中,吸收文化精髓、汲取科学知识、潜心钻研业务、创新教育技艺,不断充实提升自己,在发展中实现自我价值;享用价值,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自身不断得到完善,在感悟中获得满满的幸福,享受精神追求的快乐。
(二)把握教师职业特点
提升教师职业认同感,要准确把握教师职业的特点。教师职业的特点是人们对教师特殊性的认识和表达,反映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1.形象的准公共性
教师以培养人为根本职责,承担教书育人的重任。教学过程是教师和学生相互交往的过程,教师的人生观、行为品质、生活态度会对学生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起到示范作用。教师不是完全的公共性人物,而是社会的代言人,其形象具有准公共性的特点。所以,自古以来,社会对教师职业形象的要求是就高不就低,这是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的重要特征。教师要善于塑造并维护自身的形象,保障提高教育的效能。
2.劳动的复杂性
教师承担的教育任务是多方面的,面对的学生有家庭背景、个性特征、遗传素质的差异,因此,教师的劳动是复杂的。教育过程是教师面对不同学生的需求,处理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诸要素矛盾运动的过程,要走好这一过程,教师要在复杂的环境下,开展创造性的劳动。
3.绩效的模糊性
教师教育教学对象的差异性,社会需求的多样性,评价标准的灵活性,学生发展影响因素的不确定性,使得教师的劳动很难进行量化评定。教师要带着一颗责任心投入教育工作,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劳动成果,善待每一个学生。
4.价值的深远性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生的发展状态很难量化,许多方面要等到学生成人后才能得到检验。因此,教师的劳动是面向未来的,教师只有通过长期潜移默化的工作,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的成长。教师的劳动是深远的,影响着学生的未来、社会的未来、国家的未来。(www.xing528.com)
(三)扮好教师职业角色
教师在履行职责时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即教师的职业角色。由于教师工作对象的特殊性,所以教师的职业角色呈现多样化的特点。
1.传道者
教师担当着传播社会道德、价值观念的职责,担当着弘扬社会正能量的使命。虽然社会道德观、价值观呈现多元化的特点,但教师始终是站在主流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一面。教师的教育教学不能随意,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传做人之道。
2.授业者
教师担当着培养社会建设者的重任,培养有本事的人,是教师的职责。所以,教师要精心向学生传授知识、解释疑难、启发智慧。
3.管理者
教师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管理者,包括把握政治方向、制定目标、贯彻法律、协调关系、控制评价教育教学活动等。
4.示范者
教师是学生的标杆,学生具有向师性的特点。教师要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用自己的态度、言行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5.研究者
教师的工作对象是活生生的、千差万别的个体,教师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只有不断更新,才能满足不断变化着的学生的需要、社会的需要。所以,教师要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反思、不断创新。
(四)担当教师职业责任
职业责任就是履行职业活动的义务。教师的职业责任,就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履行的义务。教师是否称职,关键看能否履行职业责任。在当下,教师的职业责任就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教师育人,即教师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培养政治合格、能担当、有本领的社会主义建设者。职业责任一般通过法律和行政规章来规定。我国在不断提升教师社会经济地位的同时,从法律方面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了教师应享有的六项权利,第八条规定了教师应履行的六项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产生,并由教育法律法规设定,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始于任职,终于解聘。
(五)推进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的专业发展是指教师由非专业人员成长为专业人员的过程,即教师的专业成长或教师内在专业结构不断更新、演进和丰富的过程。教师的专业发展包括教师全体的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是指教师职业不断成熟,逐步达到专业标准,并获取相应专业地位的过程。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包括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系统化、教师职前职后教育的专业化、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制度化、教师活动的团体化等。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是指教师通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和不断的自我学习,成为一名专业人员的过程。包括先进的教师专业理念、系统的教师专业知识、良好的教师专业技能、健康的教师心理人格等。实现教师的专业发展就是一个从普通人到教育者的过程,从专业素养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途径包括职前教育、职后学习、不断反思等。为确保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高素质和专业化,教育部于2012年2月10日颁布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该标准从基本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三个层次明确了一名合格的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基本专业要求,它是中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以及自我发展的基本依据。
提升教师职业认同感的途径很多,除了上述途径外,学校及相关机构应优化教师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发展教师评价机制,用动态的发展眼光看待现实的教师表现,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的自律内化。在学习培训上要推动教师主动地关注各方面的信息,提供更多机会使教师有动力去更新知识储备、砥砺德行、加强文化修养。要从教师职业认同的主观能动性特点出发,一方面,倡导积极心态,对教师进行积极心理学的相关培训,减少教师的“习得性无助”;另一方面,要坚信教师自身内在力量与信念的力量。正如帕克·帕尔默所说:“我们还有另一种选择:我们可以找回对改变工作和生活的内部力量的信念。我们成为教师是因为我们一度相信内心的思想和洞察力至少与围绕我们的外部世界一样真实,一样强大有力。现在我们必须提醒我们自己,内部世界的真实性可以给予我们影响外部客观世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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