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放开,在就业市场化边缘徘徊多年的师范类毕业生开始真正进入就业市场。这对师范生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师范生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而且由于我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大力发展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相对于其他专业乐观一些。另一方面,师范生就业的潜在危机亦十分突出。受高校扩招的影响,师范类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而社会总体需求及师范生初次就业率却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师范生要和非师范生一样接受用人单位的考核,就业压力增大,师范生也越来越关注自身的就业问题。师范生的就业认知体现在以下五点。
第一,市场供需状况。近年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持续严峻,作为社会上较为特殊并且备受关注的师范生也面临着“普遍就业难”的困境,尤其是对于省属师范院校的毕业生来说更是“难上加难”。师范生就业市场表现出以下几个特征:一是随着全国大学生就业压力的增大和基础教育岗位待遇的逐年提升,全国师范生就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就业市场建设已经从区域性的占领紧缩到“点位式”的角逐。二是“事业单位招考制度”在“户籍限制”方面虽有调整,但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路径性”障碍依然突出。一方面,地方级城市的“户籍限制”虽有所放松,但为吸引和招纳优秀外来人才,在学历方面仍有严格要求;另一方面,县市级城市的户籍要求没有明显变化,对外来人才的招纳仍有诸多限制。三是基础教育系统招聘门槛提高,研究生进入基础教育系统用人单位就业已成趋势,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也利用庞大的师范就业市场“借船出海”谋求稳定的教师职业。
第二,就业政策。大学生就业政策是国家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指导性文件,它体现了国家对大学毕业生择业的政策导向。师范生作为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其就业政策在整体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演进过程中也呈现出阶段性的特点。准确地把握这些特点,对于从宏观上做好师范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具有方向性的指导意义。在统包统分阶段,师范生享受国家提供的足额助学金,其就业一直在教育系统内部计划分配。在双向选择阶段,对于师范生就业仍然实行行业保护与流向控制的手段,基本特征是在教育系统内就业。进入自主择业阶段,师范生就业政策改革力度加大,逐步与非师范生就业政策并轨。随着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的建立,教师职业资格的实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师范生就业市场化取向更加坚定,部属师范专业恢复免费就读,将有更多的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这些部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
第三,就业决策。就业决策,就是为了达到某个预定的工作目标,在若干个不同的行动方案中,决定一个最佳行动方案的过程。这类决策属于不确定性分析,这是因为大学生不了解各状态发生的概率。对于师范生来讲,进行就业决策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密切关注就业市场,增强信心。要关注国内人才市场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对于未来的人才市场的激烈竞争,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应对策略。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只有了解市场,才能有的放矢地去寻找择业方向,才能合理和科学地进行择业定位。二是要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阶梯式就业”观念。可以通过“先就业”来解决生存问题,做到自食其力;通过“后择业”来解决发展问题,做到不断进步。实现就业理想是有一个过程的,要通过不断的努力来逐步实现。三是比较鉴别,选择最佳。大学生在择业时,需要从两个方面的比较中来找准自己的位置。一方面,将职业要求与自身条件进行比较。即将职业对人的要求具体化,将个人的优势素质与职业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把那些与个人优势条件相接近的职业作为选择目标。另一方面,比较选出的多种职业目标方案。目标确立后,根据收集的信息,通过罗列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审视各种方案可能导致的后果、分析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评价各种方案及其结果的意义等程序,比较各种方案,选择那些更符合自己的特长、经过努力能很快胜任的职业。(www.xing528.com)
第四,就业竞争力提升。所谓“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大学生在选择职业岗位时应该努力做到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优势和特长,并适时调整选择的目标与方向,提升就业竞争力,如此才能获得成功。一方面,要对自己进行客观正确的自我评价,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长处何在,短处又是什么,扬长避短,选择与自己的理想、爱好、个性特点、特长相匹配的职业。另一方面,职业生涯规划只是一种计划,具有可变性,应该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和对自己认识的不断深入对规划进行适时调整,不断把握机遇,以实现自己的事业目标。此外,在求职过程中,要想把握住更多的机会,就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在知识面广、专业技术精通、业务能力强的基础上,还必须提高个人的修养,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中养成良好的习惯。
第五,就业指导服务。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是保障师范生顺利就业的必要条件。根据国家政策,毕业生可以获得以下就业指导和服务。一是师范生在校期间,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聘及实习实训信息、求职技巧及实用技能培训、职业生涯辅导、毕业生推荐、实习实践能力培训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二是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市场、街道社区劳动服务站(所)等提供就业指导服务。三是由市场经营性服务机构提供就业指导服务,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企业或机构,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原人事、劳动系统所属服务机构自办或以股份形式合办的企业等。师范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取就业信息:一是浏览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包括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就业信息网站、地方主管部门主办的就业信息网站、各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及校内BBS求职版面、其他专业性就业网站等;二是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学校、用人单位等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现场或网络招聘活动;三是参与校企合作实习,包括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四是查阅媒体如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新媒体等的广告;五是他人如导师、校友、亲友等的推荐;六是主动到单位询问等。此外,师范生还比较关注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能得到哪些公共就业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他们能享受到的公共就业服务主要包括:获得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岗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以及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其他公共就业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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