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帝国主义加剧侵渔,近代中国农业结构

帝国主义加剧侵渔,近代中国农业结构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甲午战争之后,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掠夺进一步加剧,割让领土、开辟通商口岸、划分势力范围,以及大肆侵渔。其间,德帝国主义强迫清政府签订《胶澳租界条约》,租借胶州湾,以青岛为基地在黄海侵渔。随着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扩张,他们的侵渔胃口越来越大,直到把中国所有领海全部视为己有。从1895年侵占台湾起,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投降止,日本帝国主义对华侵渔达半个世纪之久,给中国渔业造成了无法估计的损失。

帝国主义加剧侵渔,近代中国农业结构

早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际,俄国《新闻报》就公开叫嚣,要利用晚清王朝败北的可乘之机,干脆利落地把中国瓜分掉。甲午战争之后,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掠夺进一步加剧,割让领土、开辟通商口岸、划分势力范围,以及大肆侵渔。其间,德帝国主义强迫清政府签订《胶澳租界条约》,租借胶州湾,以青岛基地在黄海侵渔。法帝国主义觊觎西沙群岛,1933年公然出兵侵占西沙西南九个小岛,阻禁中国渔民捕鱼。而对中国侵渔规模最大、时间最长、为害最烈的首属日本帝国主义,其次是沙俄

(一)沙俄帝国主义侵渔

1912年初南京临时政府刚刚成立,沙俄帝国主义即出兵满洲里,煽动黑龙江省呼伦贝尔独立,其间除占用呼伦河(湖)捕鱼之外,又纵使俄商私向当地蒙人租借河流、湖泊捕鱼。据不完全统计,到1915年止,俄商在当地私订的渔业租借合同达43件之多。合同具体情况如表9-2所示:

表9-2 1912—1915年间俄商私订渔业租借合同情况

① 1俄里=1.066 8千米。

续表

续表

资料来源:李士豪,屈若搴.中国渔业史[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4.

1912年12月,经中国驻俄公使交涉,沙俄帝国主义答应撤销呼伦贝尔独立,“劝令”其归附南京临时政府,“但该处蒙人与俄商签订一切合同,如渔业等项,须由中央政府承认,并切实担保”。1916年,呼伦贝尔副都统又与俄商米谢雅甫订立契约,准其租借乌尔逊河捕鱼。契约全文字斟句酌,不失体面,但内容进一步规定:在“与蒙人若无窒碍”的情况下,可“在捕鱼地上修盖工人房屋货栈及占养鱼之地”。

(二)日本帝国主义侵渔

1895年,日本根据《马关条约》侵占台湾之后即开始对台湾、澎湖列岛海域的水产资源进行掠夺。1904年日俄战争,日本从俄国手里夺走旅顺大连之后,又开始对黄渤海水产资源进行掠夺。随着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扩张,他们的侵渔胃口越来越大,直到把中国所有领海全部视为己有。

为了推行其对华侵渔的野心,日本政府于1898年颁布了《远洋渔业奖励法》,对远洋渔船及从事远洋作业的人员实行奖励,年奖励金额20万元。1906年,日本新式机轮拖网渔业迅猛发展,国内“僧多粥少”,在资源问题上与传统渔业发生矛盾,为了侵略扩张,也为了保护本国资源,日本政府又在国内实行了禁渔区政策,即在本国沿岸海域内,禁止机轮曳网作业,逼使所有机轮拖网向外发展。1925年,日本政府竟将其禁渔区扩大到东经130度和朝鲜沿岸海区,即明目张胆地把其机轮拖网全部推向中国海域。(www.xing528.com)

就在实施禁渔政策的前后,日本政府于1920年、1928年、1933年对中国海域进行了三次资源调查,其调查不仅范围辽阔,而且规模巨大。以1933年一次调查为例,参与作业的有日本中央水产试验场,冲绳、鹿儿岛、长崎佐贺、福冈、山口等日本本土各地的水产试验单位,台湾省、关东厅的水产试验机关。其间,日本政府还派遣大型调查船飞隼丸,对南海海域进行了兼有军事意图的调查。通过上述调查,日本政府农林省把中国沿海划分为北、中、南三大海区,分别以大连、青岛、上海、台湾为基地全面对华侵渔。

日本对华侵渔,不仅是在中国海域掠夺资源,而且实行资本输出和贸易渗透,即在军事力量支持下,在中国领土上设置株式会社,组织鱼市场,就地推销鱼货,榨取利润

日本侵占辽东半岛后,即在关东州设置水产试验场,从调查、试验、出渔到贩卖,全部垄断。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乘机取代德国侵占胶州湾,由军方资助日商两万元,在青岛开设鱼市场。青岛商界组织水产公司谋与对抗,但因实力不敌而失败。有关资料显示,1917年日本在青岛有130艘渔船,1925年后又新添64艘底拖网渔轮。1929年日本在旅大海域有116艘渔船,30年代初增加到600多艘。由于日本渔轮拥有巨大的优势,特别是当时的中国政府反动腐败,整个华北海域都是“强宾夺主”。

上海为中国渔业经济的最大中心,国产鲜鱼大都在上海集散,且长江口外有资源丰富的渔场,因此日本帝国主义一向对上海垂涎三尺。1928年,日本政府派长崎海产株式会社渔业部长,横滨水族长等人到上海活动,勾引汉奸,秘密策划。随后,在日本军舰率领之下,大批日本渔轮涌入东海渔场,据当时部分资料统计,1928—1931年仅在上海进出口的日本渔轮,多时为38艘,少时为14艘,平均每月为28艘。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上海反日怒潮兴起,人民群众抵制日货进口。日本渔船乃交换伎俩,或勾引奸商,在长江口外将渔获过船运入;或转运青岛、大连伪装,变成“国货”后运沪。运进上海的日本鱼货,伺机压价倾销,操纵中国市场,造成中国“渔业者皆赔累不堪,渔民更无法谋生”。

1895年日本侵占台湾之后,先在台湾总督府设立水产课,后又组织蓬莱渔业公司进行扩张。台湾遂变为日本在中国南海侵渔的基地。1922年,日本利用华人出面承垦西沙群岛,并朦呈广东省省长公署备案。然后从台湾省和日本输送200多人来到西沙群岛,开始磷矿挖掘和渔业资源的掠夺活动。1925年,由于中英经济绝交,香港粮食危急,日本得以乘隙而入,它以供给香港粮食为条件,在香港取得了渔业经营权。日本在香港设立蓬莱渔业公司分公司,后又创立南华渔业公司,香港也成了它的对华侵渔据点。据不完全统计,30年代初日本在南海渔场侵渔的渔船,有拖网渔轮28艘,手操网渔轮70多对。这些渔轮出没于闽粤沿海及海南岛、北部湾、西沙群岛等处。日本渔轮侵入福建、广东沿海以后,仅福建一省就有1 000多只中国渔船被迫停产。

1937年日本侵华战争爆发,侵渔活动更加猖獗。9月20日,日本海军潜水艇于广东省汕尾、碣石海域,一次击沉中国九艘深水拖网渔船,渔民死亡100多人,当地渔民称之为“九条龙事件”。其后,随着战争的扩大蔓延,毁于日军侵略炮火的中国渔船数量已经无法统计。

从1895年侵占台湾起,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投降止,日本帝国主义对华侵渔达半个世纪之久,给中国渔业造成了无法估计的损失。除经济、贸易方面榨取豪夺之外,在渔业资源上更进行了鲸吞式的掠夺。应当指出的是,所有侵渔的日本渔船,均以优质资源为猎取对象,并实行酷渔滥捕。有材料统计,1906年日本在中国海域的掠夺量为1 400吨,1933年上升到50 700吨。其间,黄渤海区的珍贵资源真鲷,完全破坏于日本侵略者之手。

(三)国民政府的反侵渔

在帝国主义猖狂侵渔面前,中国的渔民和商、军各界,均不乏反抗之士,更不乏取缔之策。只是由于政府最高统治者的媚外政策,终使一切维护国家渔业权益的努力惨遭失败。

1924年5月,日本渔轮渔船100多艘,侵入山东蓬莱、掖县等处海域捕鱼,偌大数量的日本渔船,横冲直闯,撞我渔民渔船,毁我渔民渔网钩线。中国海军渤海舰队为维护领海主权,以炮舰两艘进行驱逐,当场逮获日本渔船两只,人赃俱在,日本领事署签字认领。而日本政府则公然以日船在公海作业为词,拒不承认侵入中国海域,对此,北洋政府及其驻日使节,均不敢出面驳斥,最后不了了之。

30年代,日本渔轮倚仗其吨位大、航速快,同样在东海渔场横冲直撞,甚至开枪射击,使中国渔民亡身丧命。定海县桃花岛渔民大队渔船在海上作业,日本渔轮居然迎面将其撞翻,船主当场丧命。类似事件不断发生,一时间上海、广东等地的地方政府和渔业组织,不堪忍受日本人的侵渔行径,纷纷请求政府出面来保护渔民的正常生产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管理渔政的实业部长孔祥熙提出议案,拟具两项办法取缔日本侵渔。1931年初,提案经过第十四次国务会议通过,授权实业、财政、海军三部联合办理。同年5月,国民政府宣布领海范围为3海里,海关缉私界限为12海里;同时令饬海关禁止百吨以下外籍小轮进口。一时有声有势,像要有所作为,停泊于青岛、上海等地的日本渔轮,也以为大事不妙,纷纷准备回国。然而,日本驻华公使一出面“强硬交涉”,国民政府立即于5月30日发出“暂缓期实行”的电文,一场有声有势的反侵渔计划又变成了泡影。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