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岸线漫长,自古有渔盐之利。早在距今200万年前,旧石器时代的元谋人、蓝田人和北京人,就开始了渔猎活动。古籍记载,上古之世,民食蚌蛤螺肉,长臂人两手捉鱼,现代考古工作特别是地下出土文物证明了这些记载的正确性。中华民族的祖先,从采集贝类和徒手捉鱼开始,然后采用木棒、石器和鱼钩、弓箭等工具捕鱼。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渔猎是人类唯一的生产活动。
原始社会以后,渔业进入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在此期间渔业的生产方式称为传统渔业。它的基本特征是,采用木船和渔网等工具,依靠风帆的动力进行捕捞作业,附带部分人工的天然养鱼活动。人类利用自然的能力逐渐提高,学会用自己的劳动来扩大生产。从奴隶制夏王朝到封建制西汉王朝,是传统渔业的大发展时期。相传夏禹作帆(明罗欣《物原》),姒芒“狩于海,获大鱼”(《古本竹书纪年》)。商王“在圃渔”(甲骨文),周文王“灵沼,于牣鱼跃”(《诗经》)。春秋时期,齐国渔民在海上“乘危百里”,昼夜捕鱼(《管子》)。《周书》曰:“虞不出则财匮少。”《国语·鲁语》曰:“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狭小的生产范围和低下的生产水平决定了渔业生产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是经济财富的主要来源。
秦始皇统一六国,“总土地所生,料山海之利”,将生产领域一分为二。他置治粟内史以“掌谷货”,设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用山海池泽的税收供养皇帝生活)。自然,随着生产的发展,山泽的产出也在变化:舜时山泽只资渔猎;秦时的山海池泽,渔猎之外已有煮盐和铜铁开采了。
汉承秦制,继续“大司农[1]供军国之用,少府以养天子”。由于战争的长期破坏,西汉王朝建立之初,社会经济已经全面崩溃。针对这种情况,汉文帝刘恒以“开关梁,弛山泽之禁”等项政策励精图治,即发挥商业和山泽的作用促进经济繁荣。经过文帝、景帝父子两代的努力,西汉王朝的经济起死回生。全国涌现出许多盛产鱼盐珠玑的地区,而且达到了“京师之钱累百万,贯朽而不可校”的空前富有状态(《史记·平准书》)。汉武帝刘彻即位,举国大修水利,总一铁的生产:前者扩大了产鱼地区,后者变铁器为“民之大用”(《盐铁论》),促进了生产工具的更新换代(铁制生产工具开始普遍代替铜木制生产工具)。文帝“弛山泽之禁”和武帝时期渔业生产工具的进步,又一次使渔业资源遭受破坏。武帝时,东莱地方政府插手捕捞,一度使“海鱼不出”。淮南王刘安论“主术”,再次强调“不涸泽而渔”和“鱼不长尺不得取”(《淮南子》)。
东汉到唐宋,封建社会进入中期。由于社会生产的进步,生产行业的增多和扩大,渔业的地位开始变化,但在铁器普遍推广和船网渔具出现巨大进步的条件下,依然有力地发展着,并且推动了渔业地区的扩大,统治政策的调整,以及管理体制的改革。东汉时期,封建统治阶级的上层出现腐败,但在中下层还有一些优秀官吏,致力于发展农渔生产。公元42年,邓晨任汝南太守,用民间水利专家修筑鸿郤陂,历时数年,起塘400余里。陂成,“鱼稻之饶,流衍它郡”(《后汉书·邓晨传》)。东汉末期,海珠产地合浦的守宰“并多贪秽”,驱民滥采,造成海珠绝迹,一时珠民失业,贫者饿死于道。孟尝继任太守后,“革易前弊”,保护资源,创下了“合浦还珠”的千古盛事(《后汉书·循吏传》)。
封建社会的痼疾之一,是土地兼并。东汉、两晋时期,随着土地兼并发展到封山锢泽,官僚、豪门、地主依靠权势把山河江湖据为己有。北府兵将领刘裕掌握东晋大权后,下令禁止封山锢泽。刘裕后来代晋建立了南宋王朝,史称宋武帝,他的这项政策,扼制了封山锢泽的发展,并继续影响后世。公元479年,萧道成建立南齐王朝时,继续下令禁止“封山略湖”(《南齐书·高帝纪》)。
在宋武帝、齐高帝在江南禁止封山锢泽的同时,统一北方的北魏王朝,也于公元484年进行了重大改革:发展生产,迁都洛阳,改移俗习。改革是在冯太后和孝文帝元宏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两位鲜卑族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激进派代表人物建有两大功绩:一是在长城以北和阴山以南大修沟渠池陂,发展了渔农生产;二是把西晋末年化为灰烬的洛阳重新建成繁荣都会。当时的洛阳商业发达,渔业兴旺,民间谚曰:“洛鲤伊鲂,贵于牛羊”(《洛阳伽蓝记》)。(www.xing528.com)
隋文帝杨坚结束南北朝,统一全国,又一次对官制进行了改革。改革后的隋王朝中央政府实行“三省六部”制[2],山泽的管理归属工部。隋王朝时,冶铁业发展迅速,开拓出了生产工具、生活用具以及军用兵器等多种生产门类。生产越发展,分工越细致,官制取名工部,反映了手工业发展的突出;同时,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行业的增加,渔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比重相对地变小,但其自身生产的规模和对社会的贡献,仍然是在不断扩大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过来推进经济基础的发展。隋代以后,渔业的发展迅速,达到了又一个高峰。同春秋战国时期许多帝王、卿相、学者大抓资源保护的情况不同,唐宋两王朝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一些文人名家如杜甫、李白、白居易、柳宗元、苏轼、欧阳修、陆游等人,以渔为题材留下了大量诗、词、歌、画。他们或者讴歌渔业生产艰辛;或者赞颂渔具渔法技巧;或者借渔抒怀,讽指时政;或者垂钓江湖,独羡渔父。
元代以后,封建社会进入后期。渔业的发展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向上的、发展的。“镜湖元自属闲人,又何必官家赐与。”[3]元代直到明清,民间的生产还在发展且发展得不错,如九江地区的鱼苗业,太湖、江西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养鱼业,苏州的渔用制冰业,等等。二是向下的、倒退的,这就是“官家”的渔业政策。元王朝不理渔政,基本方针是“听民自渔”(《元史·世祖纪》)。明朝从朱元璋起,实行禁海——禁止商人出海经商和禁止渔民出海捕鱼,后因“小民衣食所赖”,稍有宽松。嘉靖时倭患猖獗,禁令重颁。清初在与郑成功作战中,“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明清时期由于政府实行迁海、禁海等政策,沿海多地的农民被迫离开家园,海洋渔业生产几乎彻底停滞。
不仅如此,尤为重要的是元清两代统治者实行倒退统治。元清两代统治者在其夺取全国政权过程中和夺取全国政权以后的一段时间内,都野蛮地推行了屠城、囿工、限商、抑汉等项政策[4],把镇压和打击锋芒指向城市平民、工匠、富豪、商人——这些社会成分及其生产经营,正是资本主义经济的胚胎和萌芽。元朝和清朝的两次倒退统治,几乎葬送了唐宋以来积累的全部经济基础,导致现代渔业和中国资产阶级一样,长期难产。
恩格斯说:“蒸汽和新的工具机把工场手工业变成了现代大工业。”[5]同样,中国传统渔业走向现代化,也需要新的动力和新的生产工具,然而这个本来应该属于中国资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却未能完成。1898年起,中国资产阶级进行过变法、发动过革命、夺取过政权。其间,以张謇为代表的有识之士购买新式渔轮,组建渔业公司,促进了现代渔业的诞生。孙中山先生也亲自规划过全国的渔港建设。国民政府成立以后,设立渔业专局掌理渔政,经由民族资本家和各界先进人士的努力,初创起一支现代机轮队伍和若干水产教育、试验机构。但是由于这个阶级的上层领导人1927年背叛革命,投入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怀抱,不仅使现代渔业没有得到发展,反而让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操纵了中国渔业的命脉。在资产阶级统治国家的时期,上海、青岛、烟台、大连等地都出现了外国的水产公司。帝国主义的渔轮猖狂侵渔,在中国渔场上酷渔滥捕、横行掠夺,再将产品低价向中国市场倾销,造成中国渔业的破产。1936年全国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50万吨(历史最高水平),1949年国民党当局逃往台湾岛前夕,下降到只有44万吨的水平。[6]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渔业才开始复苏和重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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