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色政权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大多处于山区,农民除从事农业生产外,也栽培各种树木、编制竹器、造土纸等。为了发展生产,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政府提倡植树造林。
(一)党政军民学植树造林
1927年,毛泽东在江西省西部建立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根据地的工农兵政府领导农民分配土地,发展生产。1928年,毛泽东率领红军战士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永新植树造林。1929年,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军主力由井冈山向赣南转移,建立了赣南革命根据地。毛泽东在根据地进行了农村调查,1931年,他写了《兴国调查》一文,认为山上无森林是造成水旱灾害和人民经济困难的原因。中央革命根据地建立不久,1932年3月,在中华苏维埃人民委员会第10次常委会上通过了《对植树运动的决议》。此后,革命根据地就开始宣传贯彻植树运动。1933年,红都瑞金的地方苏维埃在普及推广种树运动的同时,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形提出了植树运动的具体要求:要求在适宜造林的季节每人种十棵树,逐步实现瑞金荒山野岭的绿化。其他各革命根据地的苏维埃政府也都具体安排了造林护林的活动,如福建苏维埃和湘赣苏维埃提出,应当通过宣传鼓励、支持农民自觉自愿地开展造林活动,同时要保障劳动群众的合理收益。
1938年2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为彻底解决西北大陆性气候带来的不利影响,积蓄水源,增加降雨量,保护农业生产和防止水土流失,大力提倡植树造林活动,并发动边区的各界人士共同参与。1939年,陕甘宁边区农业学校植树达10万株。1941年,陕甘宁边区政府确定边区的林业工作任务为:(1)在没有森林的地方造“气候林”(即防护林);(2)对有森林的地方进行合理的开发和保护,保障人民生活和工业发展所需的木材。为此,要在三年内投资10万元,集中力量在边区内必须造林的地方植树造林,讲求实效。[30]根据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统计资料,全边区1938—1942年植树260多万株,其中1938年45.72万株,1939年139.92万株,1940年51.49万株,1942年25.98万株。为了供应植树造林用苗,边区建立了苗圃四处,其中一处由边区林务局直接经营,另外三处分别设于绥德、子长、清涧三县。边区林务局的第二模范林场也进行育苗造林工作。1943年,陕北开展大生产运动,同时提倡植树造林。到1946年,以张家畔为中心,长80里、宽50里的荒滩上造起了绿油油的森林,共植树约500万株。[31]1944年,毛泽东在延安大学开学典礼的讲话中提出,要帮老百姓制订一个植树计划,在十年内将历史遗留的秃山都种上树,还号召延安人民每户种活100株树。
1942年以前,山东解放区的生产工作主要是开荒、打井、植树等,当时许多山是公山,或为地主恶霸所占据。山权问题未解决,群众对植树并不积极,成活率很低。到1945年秋冬,许多公山分配给农民所有,他们植树的积极性就高涨起来。[32]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军在华北一带进行了残酷的“扫荡”。但是,在战争之余,在根据地政府的组织下,华北人民仍然积极植树造林。1940年,晋察冀边区五台、灵丘、平山等25县共种桃、杏、柿、枣、花椒等果木31万株,其他树木215万株,平均每人植树10株以上。1941年,晋西北保德、宁武、临县、方山等26县共植树61万株。[33]
1946年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颁布了《奖励植树造林办法》,奖励人民群众育苗和造林。1948年,冀中行政公署将“保护和奖励植树造林”作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七项办法之一。同年,北岳行政公署提倡延长造林时间,扩大造林面积,每年于春季、雨季和秋季都造林,荒山、河川、地边、路旁、街道隙地都植树。一方面,号召有什么树种就种什么树;另一方面,有计划地推广松类和果木树。北岳行政公署要求所属各县制订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长期造林计划,逐年实施。克服有号召无组织、有布置无检查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搞好造林工作。山区各村都根据本地具体情况,避开牛羊道,划定禁山。封山以后,杂草灌木生长,土层逐渐增厚,残存的林木天然下种,加上人工补播,很快就形成新林。1948年秋季,河北、山西北部涞源、涞水、蔚县、涿县、易县、宛平、浑源、繁峙、广灵、灵丘等县采集大量油松、刺槐、椿、槐等树木种子,并支援附近其他县,开展育苗造林活动,要求每个区至少设三处苗圃。在树苗出卖以前,苗圃地免纳农业税,政府根据需要供给树木种子和派人做技术指导。山区每村都要有禁山一片,播种核桃、杏、椿、荆条等树种,每人每年要播种5~10棵。唐河、沙河、拒马河、易河、水慈河、滹沱河、桑干河等河流两岸都广植杨柳。政府号召机关、学校、团体、企业和后方部队积极植树造林,为人民群众做表率。
1949年华北等解放区发展农林业生产形成高潮,植树造林运动有较大发展。河北省行唐、曲阳、正定、新乐、无极、藁城六县沙害严重,其中仅老磁河神道滩、沙河破堤滩由河流改道形成的沙荒即达9.2万亩。风沙侵害农田,摧毁禾苗。新乐县黄家庄等四个村庄,10年内有52口水井被沙堵塞,有1 500亩水浇地被沙淹没。该县85个村庄,犯风地占耕地总面积的52%。1949年的一场大风,使全县19万亩麦田和豌豆受灾,减产六成。为了抗御风沙危害,华北人民政府冀西沙荒造林局于1949年组织当地农民群众在老磁河神道滩等沙区造防护林56 010亩,集体种植杨、柳、枣、杜梨、刺槐、紫槐等6 123 324株,带动农民个人植树2 917 178株,造起了农田防护林带和林网。冀西17个县在1949年雨季和秋季参加集体造林的农民共计188 900人。行唐县故郡村建立了造林合作社,雨季时仅有社员180人,秋季就增加到317人。造林合作社带动农民群众共同造林,绿化了大片沙荒。
察哈尔省在发动群众造林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1949年,省人民政府主席和万全等县县长亲自率领机关干部下乡植树,起带头作用,鼓舞广大群众踊跃参加植树造林活动。省政府制定出“谁种的树归谁所有”的政策和相应的护林措施,增强了人民植树造林的信心和勇气,群众的积极性高涨。天镇县永嘉堡的刘文才夫妇及其女儿五天时间完成了1 000多棵树的种植,一些地方的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带领群众一起参与植树活动。万全县红乔堡村的共产党员带动全村330名农民植树5 157株,在造林运动中还开展了挑战竞赛。结果,全村95名妇女植树4 000多株,260名青年男子植树4.8万多株,甚至有61名儿童也完成植树650株。为了提高植树造林的质量,万全县洗马村请有经验的老农给农民群众传授技术,蔚县李家碾村组织70多名女农民到植树成活率高的上碾头村参观学习。[34]由于各级政府抓得比较紧,1949年,察哈尔省植树造林40 277 740株,其中春季11 429 610株,雨季12 290 152株,秋季16 557 978株。河北省植树造林88 953 283株[35],其中春季16 900 593株,雨季17 052 690株,秋季55 000 000株[36]。(www.xing528.com)
(二)农民互助合作造林
随着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解放区也开展了互助合作造林。农民们自动组织起来,有树秧的出树秧,有劳力的出劳力,有土地的出土地,进行互助合作造林。由于明确规定入股分红办法,把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结合起来,农民群众积极性很高,逐渐由散漫的零星植树发展成大面积的植树造林。在华北解放区,互助合作社造林有下列几种形式:
(1)伴栽树,也叫捎种树。这是最简单的一种互助造林方式。就是有树秧和劳力的人同有土地的人合伙造林,一般对半分红。1940年,河北省宁晋县佃户营村农民马老齐到处找人合伙造林,出造林地的人占五成股,出树苗的人占二成半股,他出劳力栽植,也占二成半股。到1948年,全村有25伙“伴栽树”,每伙两到三户农民,共栽核桃、杏、柳等树木100多亩。1949年河北省唐县西关村农民陈大群等无造林地的人同有造林地的农户合伙栽树2 000多株。
(2)合作造林小组。这是数户农民自愿结合共同造林的一种组织形式。河北省西部沙荒地区农民为防御风沙在耕地边缘造防风林带而自愿组织起来的“树会”或“拨子会”,就属于这种类型。一般是十户八户结合在一起,造林时均摊劳力、树秧,造林后大家共同保护。林带占了谁家的土地也作股,与栽树的股对半分红。例如,河北省晋县赵兰庄,1943年由郑洛喜发起组织合作造林小组共同造林,5户为一小组。1947年,在冀中行政公署造林工作队的帮助下,合作造林小组很快发展到17个,全村一半农户参加到合作造林小组中来,造林1 600多亩。[37]1948年,晋县人民政府规定沙荒地造林不交公粮,合作造林小组很快发展到十几个组,全村560户农民,只有少数几户未参加,共造林约4 000亩。1949年秋季,河北省邢台县白岸、大河、将军墓、南峪、东庄等村组织合作造林小组在荒山播种造林。分红办法为出坡地的得三成,出劳力的得七成。共播种栎实2.8石,播种面积1 048亩。[38]合作造林小组每组参加的农户较少,组织灵活,又是自愿结合,所以农民欢迎这种组织形式。在荒地面积较小且荒地大多私有的地区,合作造林小组发展很快。
(3)村造林合作社。这是一种全村农民集体合作造林的组织形式。1945年,河北省无极县北牛村在农会主任魏洛展领导下成立的造林护林委员会就属于这种类型。该委员会把全村农民编成4个大组、25个小组,每个小组8户。每户平均出工,利用公有的杨、柳树秧,在公有荒滩上造林,收益按户分配。这种合作造林组织,规模较大,公私利益密切结合,便于开展大面积造林,但收益按户平均分配,大家吃“大锅饭”,有的农民参加造林不积极,造林质量不好,“只管栽不管活”;有的社到造林时临时编组,没有固定小组,小组的人前后有变化,不便于公平计股分红,群众有意见。经过总结经验教训,后来有所改进。例如,1949年,河北省行唐县故郡村造林合作社,利用公有树秧在公有荒地上造林,出一工即算一股;北高里村造林时,农民个人出树秧也明确计股分红,这样就促进了农民合作造林的积极性。1949年秋,行唐县故郡村等14个村的造林合作社营造防风林网7 500多亩。
(4)联村造林合作社。这是两个以上村庄的农民联合造林的组织形式。河北省新乐县西五楼村有树秧无造林地,木运铺村和三合铺村有造林地但无树秧,这三个村就成立联村造林合作社共同造林。1949年,这个联村造林合作社植树23 000多株,由三村共同保护。收益分配是:出树秧和劳力的西五楼村得五成,出造林地的木运铺村和三合铺村共得五成。1947年,山西省繁峙县也曾建立二村联合和四村联合的造林合作社。这种合作造林组织因跨数村,不易巩固,所以发展不多。
(5)公私合作造林。即林业机关出树苗,农民出劳力,合作造林。例如,1949年,冀西沙荒造林局出树苗、河北省行唐县新安村等三个村的造林合作社出劳力,将附近的5 000亩国有沙荒分为三片,都造上林,收益分配定明是公三私七。当时政府造林经费不多,农民又有剩余的劳力,合作造林,相得益彰,使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相结合,可以进行较大规模的造林,农民群众也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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