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的家畜饲养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家畜在我国的农业生产中兼具有役畜功能、粪畜功能和用畜功能。由于人口的高密度和耕地的严重不足,对于传统的中国农业来说,只有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产来解决问题。因此,无论在南方或北方都必须进行轮作或混作,而无法像西欧那样,在休闲地种植牧草。表7-2表明了华南地区和华北地区主要的作物种植方式,从表中可以看出,华南地区和华北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最大的差异是水田和旱地的地域差异。因此在华南形成了水田灌溉法,华北形成了旱作农耕法。
表7-2 华南与华北的耕种方式差异
资料来源:刘世琦.中国农业地理[M].北京:新知识出版社,1955;郭文韬.中国农业传统与现代农业[M].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86.
从表7-2可以看出,与华北地区相比,华南地区的土地经营更为集约,对肥料有较多的要求,也能提供更多的家畜饲料。而华南和华北都有着不同类型的轮作和混作,也都需要较多的役力。农业耕作方法规定了家畜在农业经营中的作用,我国的家畜主要有以下三种功能:
(一)役畜功能
近代中国农业生产中的役畜功能是比较薄弱的,熊代幸雄曾指出:单位耕地面积中的家畜头数少及“华北旱作农法的支柱为手耨耕,其后展开的水田农法也相似”[1],说明了我国农业生产中役畜机能的缺乏。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我国家畜的役畜功能不值一提,在我国的古典文献中,有大量关于役畜的记载,证明古代农业中就已经开始使用役畜功能了。《战国策》中有“秦以牛田,水通粮”的记载;“云梦秦简”中有关于耕牛的评价及赏罚制度的记录。从山东省滕县,江苏省睢宁县,陕西省绥德县、米脂县,山西省平陆县出土的汉墓中的牛耕图,可以认为在汉代,中国牛耕已经相当普及。而从表7-1的役畜资料来看,每百户农家的役畜饲养数量为100头左右,即户均约1头。如果考虑到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村的土地政策,可以推测家畜饲养相对集中在地主、富农等一部分农户阶层。但同时由于土地也相对集中于这一阶层,因此分析役畜与土地的结合关系,可以认为役畜功能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挥。(www.xing528.com)
(二)粪畜功能
农业生产中的施肥技术是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家畜的粪畜功能是最基本的保障。古代农书中有许多关于粪畜功能的记载,都说明了农业经营中家畜的作用。《齐民要术》中详细地介绍了“踏粪法”,元朝的《王祯农书》中有所谓“惜粪如惜金,故能变恶为美,种少收多”。而明朝的《沈氏农书》中有“种田不养猪,秀才不读书,必无成功”的说法。中外农学家通过对中国农业的研究,认为其长成不衰归功于中国农民细心的肥料经济。如W.Wagner在《中国农书》中论述说“如中国那样的人口缜密的国家,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耕种不止,而土壤尚未显示出疲乏,其主要原因是农户养畜——这个传统的习惯与义务”。[2]从表7-2中作物种植的方式来看,在现代农业确立以前,大量的家畜肥料当然是必需的,这在我国的南方表现得尤为突出。现代社会的农业生产经营中使用畜粪肥料的越来越少,但是在零散的农业生产经营中,家畜的有机肥料仍然作为基肥在广泛使用,而土地生产率的提高也必然离不开有机肥料的投入。
(三)用畜功能
家畜的用畜功能主要体现在农户对畜产品的利用和家畜对农户经济的支持上。早在春秋战国时代,我国已有将家畜作为用畜来饲养的记载。《孟子》中有“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的记载,它描绘了中国古代的农桑兼营、农牧结合的小农经营模式。在现代中国农业经营中,畜牧业生产正在走向规模化,但不可否认的是,生猪及役畜饲养的主要形态仍然是零散性的副业饲养,自给自足性与商业性并存。家畜不仅是农户动物性的营养源,也是农户经济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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