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中,由于生产力低下,多数人主要为衣食而奔走,从事粮食生产的人要以多余的粮食交换布匹或其他生活必需品;从事其他生产活动的人,也要以其产品交换生活必需的粮食。因此,差不多所有其他商品都直接或间接(通过田租赋税)与粮食相交换。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农村有多少余粮进入流通领域,成为市场规模和商品总量的一个界限,而粮食商品率成为自然经济解体的一个重要指标。
鸦片战争以前,在整个商品流通中,粮食商品一直位居第一。据吴承明先生在《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一书中估算,战前我国国内市场的粮食流通总值约为39 000万银两[8],占国内市场商品流通总值的42%;棉花约占24%,居第二位;粮、棉、盐这三类商品合计共约占国内市场商品流通总值的80%以上。[9]因此,可以说当时国内的市场结构是以粮食为基础的,主要是交易对象为布匹和盐的小生产者之间交换的市场模式。
由于粮食是商品流通中最重要最大量的商品,因而各种粮食市场也比较繁荣发达,而且有的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粮食市场体系。中国四大米市之一的湖南长沙米市,早在鸦片战争以前,就成为沟通南北的重要米市。[10]四川省在清代康、乾时期是全国调出粮食最多的一个省,在长期的粮食运销过程中,已经形成多层次、多功能、遍及全省的粮食运销网络,除产地有众多小规模的粮食初级市场外,还有转运市场、集散市场和消费市场等,有的市场则兼具多种功能。从各地的粮食运销来说,集散市场是最重要的,如新都、广汉、德阳、金堂、赵镇等地的大米以及广汉、德阳、养马河、赵镇、简阳、新都等地的小麦,都运往赵家渡和石桥两个很大的粮食集散市场,然后再由这两个集散市场运往省内或省外的缺粮地区。川东的合州地当嘉陵江、涪江和渠江三江的汇合口,为川东北粮运的咽喉要道,粮食从各地运入后,90%以上再输出。内江则是四川一个比较大的粮食消费兼集散市场,因该市位于成渝两大城市的中点,地处沱江中游,商业繁盛,人烟稠密,加之本地以产蔗为主,所以各种粮食皆仰给于外地,但输入粮食又并非由当地完全消费,有相当一部分转运自流进等地。[11]
鸦片战争以前,在商品流通领域,粮食行业是最大的也是最普及的一个行业。在这个行业中出现了一些闻名全省甚至全国的大粮商。京师米商祝氏,从明代开始起家,以后“富逾王侯”,“屋宇至千余间,园亭环丽,游十日未竟”。当然,有不少粮商是靠投机取巧、囤积居奇、丰年贱买歉年贵卖而发家的。[12](www.xing528.com)
在鸦片战争以前的整个商品流通中,粮食商品虽然位居第一,但由于粮食生产绝大部分属于自给性生产,粮食商品率是很低的。据吴承明在前述专著中计算,在鸦片战争以前的几年中,全国人口4亿左右,粮食总产量约1 150多亿公斤(原粮,下同),人均粮食占有量290公斤左右。粮食商品量按当时全国吃商品粮的人口匡算:非农业人口约2 000万人,人均需商品粮250公斤;经济作物专业区5 000万人,人均需商品粮125公斤;酿造、上浆需用粮10亿公斤。以上三项加在一起,一年大约需要商品性粮食122.5亿公斤,占粮食总产量的10.7%。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粮食商品量122.5亿公斤,是按照商品粮的消费需求量推算出来的,其中有一部分是农民向地主缴纳的地租和向政府缴纳的赋税,然后再由地主或政府通过商人投入商品流通领域的,并不是农民为粮食流通而生产超过自身正常需要的真正余粮。如果扣除由地租和赋税转化而来的商品粮,粮食商品率肯定要低于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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