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近代中国农业结构中粮食作物的主导地位

近代中国农业结构中粮食作物的主导地位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全国范围来说,直到清末民初,粮食作物仍占整个种植业播种面积的85%左右,较高的地区比重超过90%。同样的原因,小麦在北方一些地区粮食作物中所占的比重也有不断增高的趋势。在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中,居首位的是油料作物,种植面积达9 845万余亩,在粮食以外各类作物中占到44.2%,在全国种植面积中占6.5%,其中东北区更高达28.4%。第一个是国民党土地委员会的调查。

近代中国农业结构中粮食作物的主导地位

鸦片战争后关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系统资料十分欠缺,资料较多的是关于20世纪以来,尤其是二三十年代农作物的统计及估计数字,这些统计(及估计)基本上可以反映近代中国各种农作物的生产结构状况。

从全国范围来说,直到清末民初,粮食作物仍占整个种植业播种面积的85%左右,较高的地区比重超过90%。据北洋政府1914年对全国24个省区(缺绥远、宁夏、青海、西藏)的调查统计,全国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为15.2亿亩,其中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达13亿亩,占据85.3%。纺织原料、油料、烟茶蔗等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占总种植面积的10.4%,瓜果园艺作物占4.3%。[102]表5-24是主要作物种植结构的分区统计。它大体反映了清末民初的情况。

表5-24 7大区24省(区)主要农作物结构统计表(1914年)[103]

续表

资料来源:据北洋政府农商部《第三次农商统计表》各表计算编制
注:7大区范围:华北区包括直、鲁、豫、晋、察、热;华东区包括苏、浙、皖;华中区包括鄂、湘、赣;华南区包括闽、粤、桂;西南区包括川、云、贵;西北区包括陕、甘、新;东北区包括奉、吉、黑。

各种粮食作物的地区分布,南方以稻谷为主,北方以小麦玉米高粱、谷子为主。这一时期的重要变化是,稻谷种植逐渐向北延伸,19世纪末20世纪初,华北、东北某些地区都开始稻谷栽培;而小麦种植迅速向南扩展。随着机器面粉业的发展和水稻种植区一年两熟制的推行,小麦成为南方地区一年两熟轮作制的主要作物,栽培地区和种植面积明显扩大。同样的原因,小麦在北方一些地区粮食作物中所占的比重也有不断增高的趋势。另外,无论北方和南方,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一些地区山坡地的开垦,甘薯、玉米等杂粮种植面积也有所扩大,在部分山区和丘陵地区,甚至发展成为最重要的粮食作物。

在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中,居首位的是油料作物,种植面积达9 845万余亩,在粮食以外各类作物中占到44.2%,在全国种植面积中占6.5%,其中东北区更高达28.4%。油料作物的品种,北方以大豆为主,其次为花生、芝麻;南方以油菜籽为主,其次为花生、芝麻和茶籽。除油料作物外,依次为瓜果园艺作物、纺织原料作物和烟茶蔗作物,在全国种植总面积中所占比重依次为4.3%、2.9%和1.0%。园艺作物的种植面积比重除华南地区较高外,其他各区所占比重相差不甚悬殊,多为3%~5%。纺织原料作物主要是棉花和麻类,大部分集中在华北、华东两区,华中、东北两区次之。烟茶蔗作物的种植则集中在华中、华南和西南三区。[104]

尽管不同粮食作物在不同省份面积大小不同,甚至相差悬殊,但各种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总和在该省中无一例外地都占有相当高的比例,而且有自然条件愈恶劣、生产水平愈低的地区该比例愈高的倾向。据不完全统计,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作物种植总面积中的比例高于90%的省份有绥远、察哈尔、宁夏、新疆、山西、福建、广东和广西,比例在80%~89%之间的省份有陕西、河北、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四川、云南、贵州和浙江,比例低于79%的省份有山东、江苏、东北三省和绥远。热河比例最低,只有58%,这是一个反常的例子,可能与该省份大量种植罂粟等有关。全国总计,粮食作物面积占作物总面积的82%[105](表5-25)。

表5-25 各省份粮食作物面积占作物总面积比例

资料来源:吕传钧.中国粮食地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24-26.
注:面积由原表四舍五入折成,因此略有出入。

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作物总面积中的高额比例也在某一具体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占作物总面积的比例上表现出来。据卜凯在30年代的抽样调查,各种作物中以粮食作物的面积遥遥领先,占作物总播种面积10%以上的三种作物都是粮食作物;比例在5%~9.9%之间的八种作物中只有棉花、油菜不属于粮食作物;比例在1%~4.9%的十二种作物中,粮食作物占了八种(表5-26)。(www.xing528.com)

表5-26 各种作物播种面积占作物总播种面积的百分比

资料来源:卜凯.中国土地利用[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262-265.

由于卜凯的调查集中在“水稻地带”和“小麦地带”进行,可能会出现畸高畸低的偏差,但它基本能反映出全国作物结构的大致情况。从表5-26中可以看到稻、麦是最主要的粮食作物,水稻、小麦与其他杂粮与经济作物之间的播种面积比例为32.8∶29.2∶38。实际上全国半数以上地区的人民以稻、麦为主食,其余地区则靠玉米、小米、黍、稷、甘薯、豆类等杂粮为生。

抗日战争的前夕,对于我国农作物的种植情况,当时国民政府和一些中外人士,曾经有过不少调查。现将两个调查规模较大的有关材料概述如下。第一个是国民党土地委员会的调查。根据该委员会1934—1935年对全国14个省份(包括浙江、江苏、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绥远、福建和广西)的调查统计,各种作物的种植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是:稻32.42%,小麦17.60%,粟6.85%,玉蜀黍3.67%,高粱5.69%,大麦及稞麦3.25%,其他谷类5.60%,豆类10.63%,以上粮食合计85.71%,油料(未包括大豆)4.00%,棉花4.04%,烟草0.10%。

第二个材料是张心一所作《中国农业概况估计》,据该书估计,当时粮食作物占作物总面积的百分比如下:东北区73%,西北区90%,北方平原79%,长江下游80%,西南区86%,东南区91%,全国各区总计82%。油料作物占作物总面积的14%,其中花生占1%,油菜籽1%,大豆12%,棉花占4%,烟叶占1%以下。

以上调查都说明,在20世纪30年代,我国粮食作物仍占耕地总面积80%以上,其他各种作物之和尚不及20%。像我国这样,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占这样大比重的国家,在世界上是不多的。根据国民政府主计处编《中国土地问题之统计分析》一书中引用的《国际农业统计年鉴》的材料,在20世纪30年代,在世界上53个国家中,粮食作物面积占耕地面积80%以上的,只有4个国家,这就是日本占84%,土耳其占88%,南斯拉夫占83%,罗马尼亚占83%,其余49个国家,粮食作物所占耕地面积的比重均在80%以下。

从30年代中叶以后到40年代,我国粮食作物(包括大麦、燕麦、籼粳麦、糯稻、小米、豌豆、蚕豆、高粱、糜子、玉米、甘薯等)、油料作物(包括大豆、花生、油菜、芝麻等)、棉花、烟草等几种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占该作物种植面积总数的百分比如表5-27所示。

表5-27 几种主要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及其占总面积的百分比

资料来源: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中华民国统计提要[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15.
注:其地区包括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宁夏15个地区。

从上述作物结构和人类社会正常需要看,粮食作物的比重明显偏高,而纺织原料、油料、园艺等作物的比重明显偏低。这是由这一时期人口的巨大压力所造成的,人口的不断增长和耕地的有限性使得人类对食物的需求占据首位,由此也造成了农业生产结构中以粮食作物种植为主要内容的单一结构。人口越来越多,人地关系也越来越紧张,吃饭问题成为最紧迫的问题,这种情形越发强化了农业生产的粮食种植单一化结构。反过来,粮食种植的单一化结构越是强化,农业生产自给自足的封闭性就越强,农产品市场就会萎缩,进而影响城市和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10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