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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农业经营形态研究:小农经营的特征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上述三点来分析,我国的农业经营显示出以下特征:(一)小农经营对近代中国农业经营形态的调查和研究,金陵大学的卜凯教授在《中国农家经济》和《中国土地利用》两本书中的调查是范围最广的。以平均农场面积15亩来看,近代中国的农业明显属于小农经营的类型。

近代中国农业经营形态研究:小农经营的特征

农业经营形态可以从三方面观察:一是从农场面积的大小,观察我国农业生产属于大农经营还是小农经营;二是从租佃关系与雇佣关系的深化程度来观察它是属于企业经营还是属于家族经营;三是从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观察它是属于市场生产还是属于自给经营。从上述三点来分析,我国的农业经营显示出以下特征:

(一)小农经营

对近代中国农业经营形态的调查和研究,金陵大学的卜凯教授在《中国农家经济》(Chinese Farm Economy)和《中国土地利用》(Land Utilization in China)两本书中的调查是范围最广的。卜凯在《中国农家经济》的调查中显示,全国7省17县平均农场面积为2.13公顷[24],合31.95华亩,平均作物面积也相同[25];在《中国土地利用》中的调查结果是,全国22省平均农场面积为3.76英亩,合22.82华亩。[26]笔者认为这两次调查的数据都偏高。张培刚曾就几种比较可靠的农场经营数字进行比较观察,其结果各地农场面积均比卜凯的调查数字小得多。张培刚在《清苑的农家经济》中调查河北清苑县的平均数值为15.3亩;冯紫岗在《嘉兴农村调查》中调查浙江嘉兴县的平均数值为16.2亩;汤惠荪、杜修昌在《中国农家经济之记账的研究》中调查长江流域四处的平均数值为11.9亩;雷男等在《贵州农业概况调查》中调查贵州五县的平均数值为15.4亩;《广西年鉴》第二回中显示广西全省平均数值为13.0亩;土地委员会《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中显示全国16省的平均数值为15.8亩。以上这些关于农场面积的调查,因其调查方法较科学,并且调查区域较广,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我国农作区各省农场经营面积平均值在12亩到16亩之间,平均约为15亩,这一数字与卜凯两次的调查数字都相差较大。

以平均农场面积15亩来看,近代中国的农业明显属于小农经营的类型。法国的“巴登式农场”素以小农经营驰名于世界,其平均农场面积仍有3.6公顷,合54华亩,比我国平均农场面积高近3倍,可见我国平均农场面积有多狭小。如果按照德国农业经营学者崔朵夫(Seedorf)的分类标准,我国的农场经营不仅属于小农经营,而且大多属于“过小农经营”或“碎地经营”。在这种经营形态下,由于土地面积过于狭小,不足以充分利用家庭劳动,更不足以维持最低限度的家庭生活,于是经营主或家庭中其他成员,便不得不另觅工作机会,或者去做雇工,或者兼营副业

(二)家族经营(www.xing528.com)

所谓“家族经营”是指“经营的各个部门大部分都以家庭自有人工在自有土地上支持着”的这种形态。从租佃关系来说,近代中国尚以自耕农占优势。据中央农业实验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的调查,全国22省平均自耕农占46%,半自耕农占25%,佃农占29%。[27]一般来说,华北地区自耕自田的程度较华南深一些。比如河北清苑县农村,纯自耕农占85%,农家所有田地留为自耕的占95%,农家使用的田地属于自有的占90%,平均每家农场面积(15.3亩)和平均每户所有田亩(14.2亩)极为相近。[28]从雇佣关系上同样可以表现出家族经营的特性。据卜凯的计算,全国7省17县的农场支出,家工费用为64.22元,占全体农场支出的47%,雇工费用为24.87元,占18%[29],简单地说,我国农业劳工中,自有劳工约占三分之二。清苑县的数字,表现得更突出:该县纯雇主与纯雇农仅各占3%,半雇主(自有一部分劳工)占8%,此外86%的农家都是用自有劳工来经营农业。[30]在佃租关系较为发达的浙西区域也是同样的情形。据嘉兴县的调查,自有劳工所占百分比:自耕农为77%,半自耕农为84%,佃农为76%。[31]本来,任何农业经营方式,如果所用劳工中,自有劳工占一半以上即属于家族经营的形态,而根据上述调查,近代我国自有劳工占三分之二以上,其具备家族经营的色彩是不言而喻的。

(三)自给生产

近代中国农产品的出售比例是非常低的,就粮食作物来说,稻的出售比例为15%,小麦为29%,玉米为19%,高粱为25%,小米为10%,大麦为18%。就畜养产品来说,据在河北清苑县的调查,500户农家中出售畜养产品的农家仅36户,占7%,出售的畜养产品以鸡蛋和猪肉为主,鸡蛋的出售比例普遍为40%~50%,猪肉的出售比例在40%~80%不等。[32]从畜养产品和粮食作物比较来说,前者商品化程度远高于后者,但是近代中国的农业生产大部分是粮食生产,因此粮食作物的商品化程度也显示了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尚停留于自给生产的阶段。

小农或过小农经营、家族经营及自给生产这三点,构成近代中国农业生产的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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