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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浙江经验,促进私营经济创新发展

更新时间:2025-01-15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要用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继续消除“左”的思想影响,深化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含义的认识。其次,研究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最后,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金融机构要消除信贷政策的所有制歧视,按国家产业政策将个体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资金需求统筹考虑,并在贷款利率上同等对待。

首先,要不断解放思想,进一步破除所有制方面传统观念的束缚。要用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继续消除“左”的思想影响,深化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含义的认识。要打破旧的思维方式,冲破传统的所有制界限,从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的争论中解放出来。为此,必须真正认识到:个体私营经济在性质上,不再是游离于社会主义制度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而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中”的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在地位上,不仅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而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作用上,不是“拾遗补阙”,而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有重要作用”;在存在期限上,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与公有制经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存在,共同发展。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部分领导干部对非公有制经济缺乏信任和不愿支持、不敢支持、不会支持的问题,牢固树立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共同发展的观念,切实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扫除各种思想障碍,引起全州上下重视,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和支持,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其次,研究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一是放宽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个体、私营企业经营的项目外,凡允许国有、集体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业和项目,只要个体、私营企业具有同等条件,都允许经营。二是放宽登记注册条件。允许外来人员凭身份证、待业证或村委会有关证明,申办符合本地区产业政策、行业布局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三是放宽外经外贸限制。对达到一定出口创汇额的私营企业,要协助其申办进出口权,支持和鼓励他们通过考察进行商贸洽谈,开拓国外市场,发展国外业务。

最后,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一是积极提供金融服务。作为处在启动阶段的经济成分,资本早期原始积累尤为困难,因此,迫切需要金融部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要消除信贷政策的所有制歧视,按国家产业政策将个体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资金需求统筹考虑,并在贷款利率上同等对待。每年安排一定的贷款额度,专门用于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二是加强工商税收服务。工商税务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一方面简化证照办理手续和程序,决不能歧视或故意刁难;另一方面对国家和地方给个体、私营企业主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政策一定要认真落实,不能变形走样或任意“截留”。三是提供社会配套服务。过去,私营企业的一般从业人员虽然在合同制、按劳取酬上与国有企业职工相似,但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险)上大不相同,致使部分下岗职工不愿进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政府部门,应该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只要缴纳保险金,同样可退休,退休后有养老金。同时,应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科技管理人员纳入正常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围,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国家集体企业同等待遇,参加职称评定,使他们安心工作。四是健全法律法规服务。应进一步健全地方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www.xing528.com)

(本文2002年7月29日刊登于《甘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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