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公共卫生科在医院公共卫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负责公共卫生工作,由医务处(科)、门诊办公室、护理部、院感办(科)、保健科(或健康管理科)、宣传部、后勤科、药剂科(药学部)、设备处(科)、保卫处等设专人配合和负责公共卫生工作,并接受公共卫生科管理(图8-1)。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试行公共卫生工作联合例会制,定期对前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以上部门需贯彻执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公共卫生的方针、政策;承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公共卫生相关任务。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妇幼保健质量管理、医院健康教育及卫生应急等相关工作。
二、行政职能部门
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 公共卫生科 全面负责医院公共卫生工作,包括:传染病管理和监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妇幼保健质量管理、卫生应急管理等;总结全院公共卫生工作和制订年度计划;制订医院公共卫生管理相关文件;组织和定期督导公共卫生工作并及时反馈;汇总和对外发布公共卫生信息。
2. 医务处(科)和(或)门诊办公室 负责门诊预检分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门诊日志(含传染病门诊登记)的日常督导;门诊健康教育;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3. 护理部 住院患者(个体化)健康教育;入(出)院诊疗信息登记;出院患者随访管理;参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4. 院感办 特殊门诊(如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管理;消毒与院内感染控制;指导医疗废物管理;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其他相关任务和信息报告;感染科设置管理。
5. 保健科(或健康管理科) 负责医院职工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www.xing528.com)
6. 宣传部 全面负责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如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大众健康教育等);全面负责控烟指导和宣传工作。
7. 后勤科 全面负责医院环境卫生(如食堂卫生、污水处理等);医疗废物日常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管理和后勤保障。
8. 药剂科(药学部)和设备处(科) 全面负责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药品和应急设备管理。
9. 保卫处(科) 医院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参与控烟管理。
10. 信息中心 各类公共卫生信息发布和报送网络支持;医院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保障。
三、临床医技科室
临床医技科室为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和执行公共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主体,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医院下达的各项公共卫生管理指标,并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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