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预防接种疫苗及其重要性

预防接种疫苗及其重要性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预 防 接 种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预防接种是指把疫苗接种在健康人的身体内使其在不发病的情况下产生抗体,获得特异性免疫的过程。我国自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以来,通过有效控制消除、消灭了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

预防接种疫苗及其重要性

预 防 接 种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预防接种是指把疫苗接种在健康人的身体内使其在不发病的情况下产生抗体,获得特异性免疫的过程。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疫苗接种,可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传染病最经济、安全和有效的手段,是我国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成效最显著、影响最广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国自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以来,通过有效控制消除、消灭了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健康优先”成为国家战略,出台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

只有严格按照合理程序实施接种,才能充分发挥疫苗的免疫效果,才能使接种者获得和维持高度免疫水平,逐渐建立完善的免疫屏障,有效控制相应传染病的流行。2005年6月1日施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系预防接种工作最权威的行政法规,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例》明确了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公共平台上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2016年6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该规范是在原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05年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区域,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等。新规范对预防接种服务、疫苗使用和冷链系统管理、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并提出了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接种点的基本设置要求等。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www.xing528.com)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应急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湖北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可预防疾病及接种禁忌见表5-1。

实际工作中,预防接种门诊可分为儿童接种门诊、成人接种门诊、新生儿(产科)接种门诊、犬伤处置与人用狂犬疫苗接种门诊等,均由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可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出入境保健机构开设。本章主要针对设置产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讲解产科接种门诊的各项工作要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