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相关法规文件,介绍医疗机构在传染病发现与报告工作中的工作程序与规范。
在医疗机构传染病病例的报告过程中,临床医师与公共卫生科室专职人员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责(图3-1)。
(一) 临床医师传染病发现报告流程与操作规范
1. 临床诊断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 任何一名患者来院就诊时都可选择门诊直接挂号或预检分诊两种方式开始接受诊疗服务,这两种就诊方式在传染病的发现与报告工作环节中对应着不同的工作程序。
在门诊直接挂号就诊的患者,由首次接诊的医生进行临床诊断,判断是否为传染病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而由导医分诊台或急救中心进行预检分诊的患者,在进行临床诊断前要经过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在预检分诊时需观察患者有无发热、腹泻、皮疹等症状,如果无以上症状,则引导患者去门诊处挂号就诊,再由临床医师做出诊断;若患者出现以上症状,则进行下一步骤。
第二步:对出现发热、皮疹、腹泻的患者给予就诊提示(有发热、皮疹的患者,需要先给患者戴好防护口罩)。未满14周岁的患者,去儿科门诊挂号就诊,已满14周岁的患者则到医院的感染科就诊。
第三步:到感染科就诊的患者,可依据其症状将出现腹泻的患者按照肠道传染病的检索程序,开展诊治;出现发热、皮疹的患者,按照感染性疾病进行留科观察,然后进行诊断,判断是否住院治疗,或转至定点医院治疗。
2. 临床诊断后病例报告 门诊直接挂号或进行预检分诊的患者,由临床医师进行诊断确定为传染病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的,首诊医师需要依据国家法定传染病的分类管理的办法,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报告。(www.xing528.com)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立即打电话报告医院的公共卫生科,首诊医师在诊断2小时内通过医院的OA系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 其他乙类或丙类传染病:首诊医师在诊断24小时内通过院内OA系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 政府按照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首诊医师在24小时内通过院内OA系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二) 公共卫生科传染病发现报告流程与操作规范
公共卫生科疫情监测人员需要在医院的OA系统中核查本院的报告卡信息,对患者的身份证、电话、家庭住址、所患传染病的种类及分型、报告卡时间要进行重点核实。对于报告卡信息填写有误的,要退回报告卡,要求临床医师重新填写,并进行质量督导;对于核查后无误的,需要上报国家网,同时打印报告卡,存档。
公共卫生科在传染病发现与报告过程中要注意报告卡信息的订正、病例的补报与查重。按季、年进行本院传染病报告的汇总或分析,当有甲类或者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时,要随时做出专题分析和报告。
在进行结核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麻疹、麻风病等特殊传染病病例的处理时要注意根据疾病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工作。
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的患者需转诊至患者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做好转诊信息的跟踪;艾滋病患者需要进行长期的随访与临床转归信息的跟踪。病毒性肝炎报告时需要收集临床分型的信息;麻疹病例由麻疹专报系统统一管理,同时要注意将患者隔离,其标本在24小时内送检;麻风病病例需转诊至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由辖区内或市级的麻风防治专业机构上报病例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以及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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