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作为发现传染病的前沿阵地、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预防控制的第一现场和中坚力量,对传染病防控工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随着传统传染病的再燃、新发传染病的出现和世界范围内流行,生物恐怖引发的相关问题的出现,我国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正面临新老传染病的双重威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任重道远。传染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公共卫生问题,而成为与政治、经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问题。SARS、甲型H1N1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暴发与输入性的疾病也正在引导公众重新认识健康问题对经济、社会、政治、国家形象的负面影响。
21世纪以来,我国不仅重新修订了《传染病防治法》,还颁布实施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原卫生部也先后制定了《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等。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医疗机构预防控制传染病正走上法制化道路,对医疗机构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当承担监测信息报告、感染控制、医疗救治等任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 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性
1. 医疗机构是发现传染病的前沿阵地 绝大部分患者一般会以普通患者身份在私人诊所或综合医院的门诊、急诊就诊,选择在医疗机构而不是疾病控制机构寻求医疗帮助。传染病确诊或疑似患者通过转诊到医疗机构传染科或传染病医院接受后续治疗。医疗机构是直接面对、首先接触传染病患者的第一现场,是发现传染病的前沿阵地。
2. 医疗机构是预防控制传染病的中坚力量 在传染病发生时,医疗机构承担着传染病医疗救治、传染源隔离、现场控制、事件报告和协助流行病学调查的任务,是预防传染病发生和控制传染病扩散的中坚力量。一方面,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易发生传染病疫情的特点,采取综合性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传染病疫情在医疗机构内的发生和传播;另一方面,在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医疗机构救治措施是否科学,隔离措施是否有效,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报告是否及时准确是控制传染病疫情发展的关键。
3. 医疗机构是传染病信息的主要来源 医疗机构在施行医疗救治的同时,将相关传染病信息上报给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统计显示90%以上的传染病疫情信息来自医疗机构。信息的准确与否决定疾病控制策略制订和实施的准确与否。
4. 医疗机构是急性传染病扩散的关键场所 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是各种传染性、致病性病原体的携带者,是病原体在医疗机构中传播的重要来源。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每天为各种人群提供医疗服务,是长期处于暴露下的高危人群。在医院期间接受医疗服务的患者,身体防御系统相对薄弱,尤其是新生儿、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接受特殊药物治疗和有创操作的患者,是传染病的高危易感人群。另外,医疗技术的发展、抗生素的不规范使用、有创操作的增加、感染控制措施的实施不规范等使病原体在医疗机构中传播得以实现。因此医院既是传染源、易感人群相对集中的机构,也是急性传染病扩散的关键场所,其在传染病的防控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功能框架
传染病相关法律对医疗机构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当承担的监测信息报告、感染控制、医疗救治等任务做出了明确规定。《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规定,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治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医疗机构应按照条例履行报告职责,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功能框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 传染病监测 医疗机构传染病诊断和报告是传染病监测的基础和起点。传染病诊断根据是否进行实验室病原学、分子生物学或免疫学检查分为临床诊断和实验室诊断,前者根据症状体征、既往史、现病史、流行病学史等做出病情诊断,后者结合实验室阳性结果做出病原学诊断。目前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主要包括法定传染病报告(共3类39种)、传染病相关症候群报告(包括ILI、AFP等)、非法定传染病报告、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医疗机构通过传染病监测有效管理传染源,实现传染病防控功能。(www.xing528.com)
2. 传染病治疗 传染病的及时、规范治疗可以治愈疾病,帮助患者恢复健康,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灭传染源,阻断传染病扩散,从而达到医疗机构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根本目的。
3. 感染控制 医疗机构通过消毒、预检分诊、隔离、防护和合理处置医疗废物,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原体在医院内扩散,是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重要方面。
4. 预防性服务 以个体为基础的预防性服务主要包括筛检、免疫、药物、健康教育等方面。
(1) 筛检:筛检是利用快速简便的试验、检查或其他方法将健康人群中那些可能患病或者有缺陷但表面健康的人,同那些可能无病者鉴别开来,是疾病预防的“二级预防”。我国医疗机构开展的各类体检、住院患者进行性传播疾病和血液传播疾病的筛查就是疾病筛检的形式。筛检根据对象范围不同,可分为普通筛检和选择筛检。前者是对一个地区的普通人群进行筛检,将患病可能性较大的人筛检出来。后者是在某范围内重点选择高危人群进行筛检,提高筛检效益。
(2) 免疫:医疗机构提供的免疫服务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社区服务形式对一般人群特定年龄段实施疫苗接种,如儿童计划免疫;另一种是以门诊服务形式,对因某种因素如健康状况、职业暴露、高危行为等而对某疾病易感的特定人群实施免疫接种,如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患者的家庭成员实施乙肝疫苗接种、预防破伤风时接种免疫球蛋白等,可以有效减少或阻断传染病的发病。
(3)药物:除了通过系统的接种疫苗或免疫球蛋白等免疫预防措施减少或阻断传染病的发病外,药物预防也可作为一种应急措施预防传染病的流行。
(4) 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是预防疾病、促进健康、使大众自觉提高健康保护意识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传播和行为干预,帮助个人和群体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树立健康观念,自觉采纳有利于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教育活动和过程。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对传染病和危险因素的知识传播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基于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基本工作范围,可以初步将一般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功能框架勾勒出来。在一般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中,传染病的防治不仅仅是公共卫生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更是门诊、院感、检验及临床相关科室的工作内容之一。传染病防控的根本目的就是预防传染病发生,控制传染病发展。因而,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中,传染病能够较好地防控,需要以公共卫生科为主导开展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将基本功能框架(表3-1)根据不同医院的特点搭建起来,为更好地落实传染病防控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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