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卫生服务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下,由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机构共同提供的,其中政府以及国有卫生事业单位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组成部分。医院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卫生建设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医院的发展必然会推动公共卫生建设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在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医院的主要职能是以医疗救治为中心,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医学研究和教育,维护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高公共卫生体系的整体效率和效益。首先,医院作为公共卫生问题的“应急终结者”,为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提供医疗救治保障,具体表现在对突发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救治、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挥现场救治和收容救治伤员的职能。其次,医院还是以公共卫生建设为目标的医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基地,具有医疗技术的辐射和引领作用。最后,医院是健康教育的窗口,是开展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的重要场所,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
此外,医院在开展各类公共卫生服务时,除了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外,还需要接受不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任务指派、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在我国,医院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二、医院公共卫生是构建健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进步与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不断提高,医院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越发凸显出来。医院往往是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前哨阵地,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反应最敏感。因此,医院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院公共卫生是医院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加强医院公共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流行,促进人群和个人健康,维护公民健康人权。加强医院公共卫生工作可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社会的危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加强医院公共卫生工作,不仅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医疗机构公益性的具体体现。各科室通过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构建高效、有力、健全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和公共卫生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牢固的健康屏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三、医院公共卫生是医疗和公共卫生融合的重要切入点之一
长期以来,临床工作与公共卫生一直是两条平行线的工作,医疗救治体系与疾病控制体系各自独立发展,两个体系之间虽然有交集,但仍然存在严重的脱节,缺乏有效的联系与协作,很少能真正地融合,给卫生保障带来了不少困难:一方面,医疗机构对传染病及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报告和院内感染管理还缺乏足够的重视,在预防控制措施和力度上与现实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另一方面,疾病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工作也缺乏有效的业务指导。虽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已明确规定了疾病控制机构在这方面的职责和任务,但目前的情况是许多疾病控制机构还没有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实践证明,只有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有机结合,建立起两者的相互理解与沟通,形成有效的协调与合作机制,才能提高我国公共卫生的整体水平。
为了实现从“疾病治疗为中心”转向“健康保障为中心”,积极推动医院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是实现融合的关键切入点。开展医疗与预防之间交叉学科的理论研究,对医院环境中的公共卫生工作的机制、制度等进行深入研究,这样才能有效地将现有的临床医学与公共卫生融合,“弥合裂痕”,从观念、工作机制包括教育体制上进行改革,使临床医护人员具有公共卫生意识和具备必需的预防医学的知识和技能,使公共卫生医师掌握一定的临床医学知识,实现疾病预防与诊治的有机结合。
四、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的历程
在中国公共卫生的发展史上,传统的公共卫生工作,尤其是传染病的防控等实际工作由于以前缺乏相应的技术力量,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医院的医务人员参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风波以后,公共卫生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技术条件与人力资源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同时也和临床医学产生了一定的距离,无形中形成了临床医学与公共卫生工作相脱离的不利局面。
为了坚持公共卫生工作“预防关口下移、社会全覆盖”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疾控工作体系,实现将医院和社区都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范畴的目标,武汉市卫生计生委从21世纪初开始,打造以基层公共卫生为基础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在武汉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与统筹安排下,2005年至2009年,全市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2009年至2010年,全市所有的51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成公共卫生科。在完成了这些开创性的工作后,2011年,武汉市制订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并开展医院示范公共卫生科创建,2013年至2014年开展医院公共卫生科提档升级,2015年又开展十佳医院公共卫生科的创建等活动,到现在为止,公共卫生工作已经成为医院三大业务(医疗、护理和公共卫生)之一。
从武汉市率先在全市范围内的医院内部设立独立运行的公共卫生科以来,各个医院统一协调运行全院的公共卫生工作,医院公共卫生科的设置与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的模式逐渐在全国接收并运用,湖北省也开始要求所有的二级以上医院都要设置公共卫生科、健康管理科和卫生应急科,河南省也要求医院设立疾病控制科。医院公共卫生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www.xing528.com)
五、今后应该努力的方向
在现有的医院工作程序中,由于医疗机构中相关的公共卫生工作运作机制不够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使得现有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如下。
(1) 及时检出传染病患者的运作机制不健全。目前,大部分医疗机构中的传染病患者的检出,仅仅只是依靠医生个人的意识和技能,传染病患者的发现尚处于偶然状态,还未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须把它变成必然。
(2) 医务人员的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全员培训还未落实。医务人员缺乏知识、技能,培训面不广,自然会导致检出率低和出现漏诊的可能。
(3) 医疗机构内的急性传染病现场控制措施不落实。许多传染病的扩散是由于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被及时控制所引起的。而现在许多医疗机构仍只注意管理隔离患者,而对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不采取控制措施。
(4) 对疾病防控知识宣传不够。许多医生只注重疾病的诊疗知识,而不重视防控知识,甚至对自身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也不注意。调查资料表明,我国男性医生的吸烟比例仍很高,约为56.8%。这些都与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培训教育不足有很大关系。
以上的诸多表现极大地限制了医疗机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也限制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要解决这些瓶颈问题,关键之一是应该及时有效地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将公共卫生的理念、方法和临床研究的方法有机融合,使得两者都能发挥相应的作用,充分起到互补的作用和事半功倍的效果。
目前要做的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全面认识与科学定位医疗机构的作用。医疗机构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卫生系统特别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头脑中尚不明确,其公共卫生管理的水平以及内容直接影响着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在具体工作中,由于一些行政管理人员对医疗机构在疾病控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因而工作不力,工作缺乏主动性。
(2) 制定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明确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责任,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管理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并被忽视或轻视的问题,政府需要不断地发挥行政职能,通过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等方式,明确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责任,规范机构和个人的行为,以提高公共卫生的整体水平。应尽快将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卫生工作体系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公共卫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 加强学术交流,提高理论水平。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管理还缺乏完整的知识体系,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对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管理的经验进行总结。定期开展公共卫生及相关专题的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学习和借鉴国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管理的成功经验,逐步建立和形成我国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管理的理论体系。
(4) 在医院开展公共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领导、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对临床一线的医务人员要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全员培训。在医疗机构中传播公共卫生的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树立医务人员的公共卫生观念,提高他们的预防医学知识水平,为医务人员主动承担公共卫生责任打下基础。
(5) 构建医疗机构与疾病控制机构间信息沟通的桥梁,促进交流与合作。医疗机构和疾病控制机构要建立起密切的协调和沟通机制,促进双方的信息交流,制订出双方密切合作的疾病控制工作计划、运行机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预案,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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