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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医疗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保险主体在德国,医疗责任保险分为医院为医生购买和医生自行购买两种。(二)资金来源德国的医疗责任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执行的。由此可见,在德国医疗责任保险的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其经济收入,这样能比较充分体现社会医疗责任保险的公平。在德国,在大多数情况下,医疗过失的索赔由受损害的患者向当事医生或当事医院的责任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责任保险公司会根据申请做出不予理赔或给予赔付的处理。

德国医疗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研究成果

(一)保险主体

德国医疗责任保险分为医院为医生购买和医生自行购买两种。根据德国的社会保障规定,提供病人在医院享受一般服务的费用由法定保险组织支付,所以病人不能选择医生,医生都是随机分配的。这种情况下,主任医生及医生的投保人为他们所在的医院。但病人也可以选择主任医生的专项服务,这类专项服务是需要病人自己额外付费,其相关的医疗责任保险也由主任医生自己单独购买。

(二)资金来源

德国的医疗责任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执行的。法定的医疗责任保险费是根据工资总收入的比例确定的,现在西部老州一般为总收入的13.5%,在东部新州一般为12.5%。保险费由医疗机构和医师各承担一半,即个人为6.25%,雇主为6.25%。独立营业的医师个人的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支付。由此可见,在德国医疗责任保险的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其经济收入,这样能比较充分体现社会医疗责任保险的公平。[45]

(三)理赔程序 (www.xing528.com)

1.提出索赔申请。在德国,在大多数情况下,医疗过失的索赔由受损害的患者向当事医生或当事医院的责任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责任保险公司会根据申请做出不予理赔或给予赔付的处理。

2.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赔偿。如果责任保险公司对索赔申请作出不予理赔的决定或理赔的数额不能满足申请者的要求,申请者可以选择向医疗事故调解处(mediation board)提出索赔申请。医疗事故调解处由州的医疗协会[46]负责管理,但是医疗事故调解处是独立的组织,因此其专业独立的认定结果能够得到患方和医方的认同和遵守。如果经医疗事故调解处认定医生或医院的行为确实对患者的损害负有责任,患者可以根据该认定再次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3.向法院起诉。如果医疗事故调解处的调解结果也不能满足申请者的要求,申请者可以不接受调解结果,直接就该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47]如果选择医疗事故调解处调解解决纠纷可以节约大量的费用,因为这种调解是免费的,而经诉讼解决纠纷则会有一定的败诉风险,一旦败诉,将面临承担巨额的诉讼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被告方的诉讼费用以及自己的律师费用,这对于原本的受害者是巨大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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