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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医疗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模式研究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这也是美国医疗责任保险采取商业化模式且保费昂贵,投保率却始终很高。[6]综合以上论述可以得出,美国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上选择的是一种商业性的运作模式,这与其自身的国情是十分契合的。但同时又通过法律的相关规定,确保医生与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从而使该保险制度得到广泛的应用,进而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美国是一个以自费医疗为主、公费医疗为辅的国家,私人医院在医院中占绝大多数,同时在美国,医师职业也普遍是一种自由职业,[1]他们并不必然为某个医疗机构工作。相应地,美国的医疗责任保险也并未被纳入其社会保障之内,而是采取近乎完全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不管是私人医疗机构,还是作为自由职业者的医生,均可以自行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成为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主体[2]。在这种高度商业化的医疗责任保险模式下,首先由保险公司根据相关医疗领域的风险程度以及医生或者医疗机构自身的业绩来制定医疗责任保险保单,再由医生或者医疗机构自行出资购买。[3]

虽然美国的医疗责任保险采取的是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但是鉴于美国医疗事故的高额赔偿金,仅凭医生个人或者医疗机构难以负担,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美国约有10 个州(如佛罗里达州、科罗拉多州等)的法律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是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医疗责任保险属于法定强制责任保险。在加利福尼亚州、密苏里州等,医疗责任保险是医疗机构取得开业执照的重要参考因素。在印第安纳州、新墨西哥州等,医疗责任保险虽然没有强制的色彩,但法案提倡医务人员参加医疗责任保险。[4]而患者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也往往会将对方是否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作为自己择医就诊的重要衡量因素。因此,从法律规定与社会环境两个方面来看,医疗责任保险都是医生与医疗机构从业的重要前提。[5]这也是美国医疗责任保险采取商业化模式且保费昂贵,投保率却始终很高。[6](https://www.xing528.com)

综合以上论述可以得出,美国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上选择的是一种商业性的运作模式,这与其自身的国情是十分契合的。但同时又通过法律的相关规定,确保医生与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从而使该保险制度得到广泛的应用,进而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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