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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饥荒导致的吃人现象及其匪夷所思的形式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有可能洞中人是捕不到猎物,而选择了吃人。这种求生的本能导致的吃人屡次出现在文献记载中。纣王把姬昌儿子的肉做成肉羹,给不知情的文王吃下,用来摧毁他生之为人最后的道德底线。吃人的行为,不管怎么说,都被认为是违背常理的。战争和叛乱又常与饥荒组合,成为王朝末日必不可少的套餐。如果说贩卖人肉还是饥荒时不得已而为之,那么贩卖人体器官和血液则更令人匪夷所思了。比如,长期以来中国人相信吃人血馒头可以治肺痨。

古代饥荒导致的吃人现象及其匪夷所思的形式

人类为生存而奋斗的漫长历史上,或是出于食肉本能,或是出于自主选择,食人事件常有发生。

在原始社会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的人头骨曾被砸开,可能是被吸取了脑髓,腿骨也有被砸开的痕迹。居住在这个山洞的人可能是个食人者。也有可能洞中人是捕不到猎物,而选择了吃人。

这种求生的本能导致的吃人屡次出现在文献记载中。《左传》中就记载过楚宋之战时,宋都被长期围困,城中粮草断绝,为了生存,只能易子而食。随后双方和解,宣布“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在尔虞我诈的春秋,虽说可能有夸张的成分,但吃人的情况必然是真实发生过的。

无独有偶,《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中也记载过秦军攻赵时围困邯郸的情形,邯郸官二代李同在吐槽平原君不作为时就曾提道:“邯郸之民,炊骨易子而食,可谓急矣,而君之后宫以百数,婢妾被绮縠,馀粱肉,而民褐衣不完,糟糠不厌。”意思是,邯郸人已经用人骨当柴烧,互相交换孩子来解决生存问题,你这儿还歌舞升平呢。

易子而食,似乎是在极端情况下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和社会道德之间的心理底线。毕竟“虎毒尚不食子”,建立了血浓于水的深厚感情的父母子女,是无论如何都难以过心理这道坎的。正因如此,“食子”也成了攻克敌人心理防线的诛心之计。

《太平御览》引《帝王世纪》中记载:

文王长子曰伯邑考,纣烹以为羹,以赐文王,曰:“圣人不食其子羹。”文王得而食之。

纣王把姬昌儿子的肉做成肉羹,给不知情的文王吃下,用来摧毁他生之为人最后的道德底线。作为礼教治邦的华夏,吃人被认作是蛮夷和不知礼教的畜生才有的行为。比如,《列子·汤问》中讲道:越之东有辄沐之国,其长子生,则鲜而食之,谓之宜弟。

在时人眼中,吴楚越是蛮夷之地,因此关于他们吃人的传说也时常可见。

吃人的行为,不管怎么说,都被认为是违背常理的。比如,殷商最后一位统治者纣王,就因其残暴食人受到指责。对于批评他胡作非为的大臣,他用尽各种办法来烹烧:

据《韩非子·难言》记载:(www.xing528.com)

文王说纣而纣囚之;翼侯炙;鬼侯腊;比干剖心;梅伯醢……

对文王,羹其子还算是杀人诛心,其他的大臣,则是身都没有了。翼侯被做成了烧烤,鬼侯被做成了腊肉,比干被剖心,梅伯被做成了肉酱……

纣王的食人常被后世人看作是野蛮残暴的典型,杀人已不能满足他对强权和所受抵抗进行报复的渴望,对尸体的侮辱,也成了表达愤怒的手段。

同样的行为,换了一种目的,换一种姿态,似乎就不是残暴,而被认为是可以理解的,比如,烹食人肉也被当作是报仇雪恨的手段。公元前682年,南宫万叛国,杀了宋国国君闵公与宰相华督,后作为逃犯跑到陈国。回国后,据《史记·宋微子世家》记载,“宋人醢万也”,即把南宫万剁成了肉酱。作为惩罚,烹烧达到严厉的程度。做肉干腌渍跟烧汤比,明显严重得多,被食用也说明了死亡并非终结,远有比死亡更令“仇者快”的极端手段可以震慑人心。

对于受害者一方,食人肉通常不但不会被解释为残暴,反而让人觉得很勇敢。比如被纣王逼着吃下儿子肉做成的羹汤的文王,再如乐羊食子,注意,这个乐羊不是我们熟知的《乐羊子妻》里那个拾金不昧的乐羊,而是战国魏国的一个将军,他的儿子在中山国做人质,结果两国打仗时,他的儿子被敌国做成了肉羹送到他的面前,乐羊明知是儿子的肉羹,还是喝了下去。他的行为符合儒家所提倡的“君臣大于父子”的观念,因此也常被后世认为是忠君爱国,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以上的典范。

但不同于被迫的食人,主动的烹子献肉却不被认为多么忠心。比如,齐桓公时期的易牙,为了表忠心,将还是婴儿的长子杀死并蒸了献给桓公。管仲则断言:“人无不爱子,己子尚且不爱,焉能爱君。”

有趣的是,烹自己却在千百年来孔儒提倡的“孝”文化中备受尊崇。比如,介子推割股取肉给晋文公充饥被认为是“忠”,子女用肌肤或脏器做药引给父母治病被认为是“孝”。而且这些自我牺牲通常在后来的朝代越来越盛行,且受到官方和民间鼓励,如立碑立牌坊。“吃人”不再是用来表达恨,反而成为一种爱的延伸,成为“仁”最基本的表达方式

虽然烹而食之在尔虞我诈的先秦政治舞台中经常被当作口头禅出现在史籍中,但不能否认的是,因为干旱、洪水虫灾、战争叛乱导致的食人很少有记载,但进入汉朝后,饥馑食人却被忠实、持续地记录下来。从汉至清的千年里,每个朝代都有因求生食人的事件。战争和叛乱又常与饥荒组合,成为王朝末日必不可少的套餐。比如,汉朝的篡权者王莽建立的新朝(9—23),终因“缘边四夷所系虏,陷罪,饥疫,人相食”,最终短命夭折。后汉时期,因为连年的灾荒和征战,山东、陕西、河南经常有食人的报道。“时百姓饥,人相食,黄金一斤易豆五升”。因为粮食太贵,这时通常也有人开始贩卖人肉。

如果说贩卖人肉还是饥荒时不得已而为之,那么贩卖人体器官和血液则更令人匪夷所思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相信人的身体发肤在治疗不治之症时,有着神奇的效果。比如,长期以来中国人相信吃人血馒头可以治肺痨。每次公开处决犯人的时候,在场的人都要哄抢流出的鲜血,有的时候还需要从刽子手手里高价购买。

虽然古人对“吃人”的态度都很矛盾,但却似乎都可以接受和理解。因此“吃人”,也成了在鲁迅的笔下中国古代的缩影,自我、麻木、残酷而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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