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策有用的信息观(以下简称信息观)提出之前,经济收益观占据统治地位。经济收益观是以完美市场为假设,认为只要通过会计准则就能得到企业的“真实收益”。恰恰相反,现实市场并不完美,充满了诸多的不确定性,这就使得经济收益观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由于自身的不完善,经济收益观无法在会计界得到长久的发展,于是信息观就应运而生,Beaver(1999)在其所写的《财务报告:一场会计革命》书中强调:在不确定的市场中,任何会计准则都无法获得企业真实的收益,会计数据的作用仅能向投资者传递某种“信号”,而不是经济收益本身。信息观下的会计数据,其传导机制(见图3.1)为:①当期盈余可以用来预测未来收益;②未来收益决定了未来股利支付;③未来股利折现决定企业价值(Beaver,1998)。从以上Beaver(1999)所讲的三个关系来看,无论是股利折现模型还是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已披露的会计数据(历史会计数据)在估值模型中未能直接充当任何角色,它们仅发挥了“信号”的功能,即认为应计制下的会计收益可以较好地传递未来盈利能力。
图3.1 会计收益与企业价值的作用机制图(www.xing528.com)
从信息观的观点来看,如果会计信息确实“有用”,信息的作用就可能改变投资者的预期(信念受到新的信息而产生的冲击),就会引起股价发生波动,那么会计信息就被认为具有信息含量,即会计信息是有用的。于是信息含量研究就在这样一个框架下进行:将会计信息用来解释股价或股价的变化,反过来股价或股价的变化反映了会计信息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这个框架的潜在逻辑为:以有效市场假说为前提条件(股价等于价值)。
信息观将会计信息的这种决策有用性等同于信息含量,即假定投资者能充分理解和使用有用的会计信息,并能对市场做出正确的预测。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会计信息发布者向投资者提供更多更有用的会计信息,来满足需要。信息观从产生之日起,在会计理论界占据重要地位,也被准则制定机构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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