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末清初,莲花落常在秧歌戏中演唱,其间吸收了秧歌戏和其他民间戏曲彩扮、包头的化妆形式,于是发展成了彩扮莲花落秧歌戏。清中后期,还把“十不闲”的伴奏运用到彩扮莲花落的秧歌戏中,出现了十不闲莲花落,这种形式在当时颇受欢迎,清人方俊颐在《春明杂记》中的描述可见一斑:“搔头傅粉高声价,百戏不如十不闲。”可见,此时已出现了职业化的莲花落演员。大约在同治中后期,莲花落逐渐分化为东、西两路。
明末清初,莲花落常在秧歌戏中演唱,其间吸收了秧歌戏和其他民间戏曲彩扮、包头的化妆形式,于是发展成了彩扮莲花落秧歌戏。对此,娱园老人在《释莲花落》中有所记载:“莲花落唱时有包头不包头之分,不包头即曰莲花落,坤书馆、杂耍馆均有唱者。包头者,单独有包头落子馆,在庚子之先即俗称之曰‘苟男女’是也。馆中角色,一律男扮,举动则俨然女子,袅袅娜娜,登台时则作女子装束。”由此可见,莲花落实际在当时以两种形态存在,一种是“不包头”的,即演唱时不化妆,类似于乐亭大鼓等曲艺形式,一种则是“包头”的,即化妆彩扮演出,属于秧歌戏的形式。至于具体如何化妆穿戴,根据老艺人的零星回忆,我们尚可窥见其一鳞半爪:“也会像梆子大戏一样,也穿上戏装,不过那时候还是穷凑合用布做的,画花草龙凤,帽子也是自己做的,反正是像那个意思。”清中后期,还把“十不闲”的伴奏运用到彩扮莲花落的秧歌戏中,出现了十不闲莲花落,这种形式在当时颇受欢迎,清人方俊颐在《春明杂记》中的描述可见一斑:“搔头傅粉高声价,百戏不如十不闲。”得硕亭在《草珠一串》亦云:“而今杂耍风斯下,到处俱添‘十不闲’。”咸丰十年周楚良在《津门竹枝词》中描述了落子馆中演出场景:“明月清音颇在行,人情大扮恋红妆,金华园里莲花落,独听中场双顺堂。”可见,此时已出现了职业化的莲花落演员。
大约在同治中后期,莲花落逐渐分化为东、西两路。香河、三河、宝坻、蓟县、宁河、武清、通县、顺义、昌平、密云、怀柔、平谷等地艺人演唱的多为西路莲花落;而滦县、丰润、乐亭、迁安、玉田、遵化、昌黎、抚宁、卢龙、临渝、兴隆诸地艺人演唱的多为东路莲花落,其影响也最大。(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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