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对规范的注意是由对角色的研究引起的,角色是对群体或社会中具有某一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待[8],作为连接个人与社会结构的社会学概念,它体现了两个人以上的活动与关系,这种关系与活动当需要协调时就会借助于规范[8]。社会价值规范反映着行动者的共同价值标准,是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在社会行为上的表现形式,它一经产生,往往对社会成员有着普遍的约束力量。科塞曾经提出过特殊规范和一般规范的概念。特殊规范是将家庭成员每个人当作特殊的个人来看待的,比如她是我的妻子,他是我的丈夫,他是我的儿子,她是我的母亲,等等。家庭规范是基于对成员的爱和忠心而建立的,所以是特殊规范[9]。由此,特殊规范是一般规范在特定社会角色上的作用表现。
中国的传统社会,“慈”“孝”可以说是其价值理论体系中的核心部分,“父母抚养子女,子女成人后赡养父母”“父慈子孝”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在访谈中,村民们虽然表达不同,或指责村里的“不肖之子”,或褒扬村里的“孝子贤孙”,但基本上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在这种结构性价值规范的约束下,许多家里有老人的妇女选择了驻守。
个案ZHL
其公公婆婆都年近七旬,公公瘫痪卧床。
“本来也想出去(外出打工)的,但是看看家里的情况,就不能出去了,公公有病,虽然婆婆也可以伺候,但是婆婆年纪也大了,留她一个人在家忙活,会让村里和邻居笑话的,再说万一出点什么事(指公公突然病重或病危),更没法交代了。”
个案FDX
FDX相比ZHL年轻得多,但是也面临着差不多的家庭情况:公公去世,婆婆65岁,患有关节炎。
“没法出去,没人在家里照顾老人,人不孝顺不行,怎么在村里站住脚?娘家也不让出去,说把老人照顾好就行,什么钱不钱的啊?家里又不是吃不上饭,有他一个人(丈夫)挣点也够花了。”(www.xing528.com)
通过访谈发现,她们也有出去的愿望,但问到为什么没有和丈夫一起出去这一问题时,她们首先给出了这样的叙述,而且这种话语背后所隐含的价值观,几乎被村内所有人认同。不同的是,有的是担心村内舆论的压力,有的则是发自内心想照顾老人,无论属于哪种类型,都是传统社会价值规范的作用结果。社会价值规范对社会角色行为的控制是通过两种途径实现的:其一是通过社会其他成员对某一社会角色的期待,当违反特定期待时,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其二是通过社会角色的自我认知,这种角色认知使得他们的日常行为能够符合角色的要求。而驻守妇女扮演的一个主要社会角色就是“儿媳妇”。在赡养老人的家庭义务中,农村社会对“儿媳妇”这一角色有着特殊的要求,有着“好儿不如好媳妇,好闺女不如好女婿”的说法。如果媳妇不孝顺老人,往往成为村内批评的重点,而闺女所承担的,主要表现为每隔一段时间,到娘家去看看的情感义务。
驻守妇女承担的另一个重要的家庭任务是抚育孩子,与此相对的社会角色是“母亲”,无论在社会评判还是个人角色认知中,都倾向她们在抚育孩子上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
个案ZXY,孩子四岁。
“孩子太小了,吃喝都需要照顾,爷爷奶奶虽然也可以帮忙,但是还是不如自己看着放心,孩子很小他爸爸就出去打工了,几乎没怎么看过孩子,抱都抱得很少,男人指望不上的,他也没有那个耐心。”
个案LM,刚刚怀孕。
“本来可以一起出去的,可是年龄不小了,该要孩子了,我自己觉得再晚两年要也没问题,自己也出去挣点钱,他(丈夫)不愿意,村子里和他大的差不多的都有孩子了,老是不生,别人也说闲话。”
由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社会价值规范对驻守妇女在家庭中所承担的两个重要角色“媳妇”和“母亲”有着特殊的期待,即使那些自愿在家照顾老人的妇女,也是因为她们对社会价值规范的内化。因此,可以把这种社会价值规范的社会环境看作是农村人口生活的一种“场域”,代代相承的价值观念和熟人社会的聚居方式,影响着已婚妇女的选择,成为一种结构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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