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版】
(1)
(1局部)
(2)
【释文】
(1)己酉卜,贞:令
省在南廩[1]。十月。
(2)于西仓[2]。
惠壬酒品。
惠癸酒品。
【著录】
(1)=《合集》9638 (2)=《屯南》3731
【注释】
[1]廩:甲骨文作“
”、“
”,象仓廪之形。在南廩,指都城南部的仓廩。《史记》载商纣王有“钜桥之粟”,钜桥附近有粮仓。学者或认为甲骨文在南廩和钜桥的粮仓有关。
是人名,受命前往“在南廩”视察。
[2]仓:粮仓。《说文》:“仓,谷藏也。”《国语·越语》“府仓”韦昭注:“货财曰府,米粟曰仓。”本次占卜决定祭祀,但不确定是应该在壬日还是癸日举行(参看第二章“多子”条)。
【延展阅读】
甲骨文的“
”、“
”,学者认为是老鼠的象形文。在甲骨文中不是动物名词,而是姓氏或人名(《英藏》1763“妇鼠”),看来当时人对老鼠并不讨厌。至少不像现在这等仇恨——将其名列“四害”之一,且汉语词汇中“鼠”字几乎都是贬义。
所谓四“害”,主要指损坏器物、传播疾病等,不得不用心防范治理。周代以来,文献中已经可以看到一些对付鼠害的方法。除了养猫、狗来捕捉,《淮南子·说林训》还提及“设鼠者机动”,表明当时有类似捕鼠器的东西。限于篇幅,这里简单谈谈出土文献中的若干捕鼠方法。(https://www.xing528.com)
方法一:夯实土坯、堵塞孔穴。《诗经·小雅·斯干》:“约之阁阁,椓之橐橐。风雨攸除,鸟鼠攸去。”郑笺:“寝庙既成,其墙屋弘杀,则风雨之所除也;其坚致,则鸟鼠之所去也。”夯实土坯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读《诗经·召南·行露》“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能有更深切的体会。补救的措施是堵塞孔穴。例如周家台秦简简371:“以壬辰、己巳卯溉囷垤穴,鼠弗穿。”放马滩秦简《日书》甲种简71:“正月壬子塞穴,鼠弗居。”又简73:“凡可窴穴置鼠溉囷日,虽十二月子、五月六月辛卯,皆可以为鼠。”周家台秦简之“穴”可以指一般的孔穴,也可专指鼠穴。“垤穴”、“窴穴”、“塞穴”都是堵塞孔穴。《诗经·豳风·七月》“穹窒熏鼠”,“窒”古书训堵塞。“溉”字读为“塈”。《说文》:“塈,仰涂也。”《尚书·梓材》:“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涂塈茨。”这样也许更能看出修治囷仓之意。
方法二:烟熏火攻。上文已提到《诗经》有“熏鼠”之说,此不重复。不过古时我国主要是木结构建筑,熏鼠的风险比较大,故《汉书》有“屋鼠不熏”的话。《文子缵义》卷七也说:“熏鼠烧堂,其祸不小也。”《世说新语·纰漏》还有一个更有趣的故事反映这一史实:“谢虎子尝上屋熏鼠,胡儿既无由知父为此事,闻人道痴人有作此者,戏笑之。”这谢虎子(谢据,谢安的二哥)熏鼠本不可笑,只是上房顶放烟火,方法不当,当时人都笑他傻。谢胡儿(谢朗,谢据之子)不知道这事是他老爸做的,听别人说居然有人上房顶熏鼠,也连声讥笑。后来谢安实在过意不去,就对胡儿说,别人说的那个人是我二哥,而且他们还说我也一起做了,简直胡说八道。谢朗一听,后悔不已,好几天不好意思出门。
方法三:投毒。这种方法由来已久。周家台秦简371:“取大白礜,大如拇指,置晋釜中,涂而燔之,毋下九日,治之,以……”传世古籍所见,白礜可以治鼠,比较早的记载见诸《山海经》。如《西山经》:“皋涂之山……其上多桂木。有白石焉,其名曰礜,可以毒鼠。有草焉,其状如稾茇,其叶如葵而赤背,名曰无条,可以毒鼠。”《西山经》又云:“有草焉,其状如稾茇,其叶如葵而赤背,名曰无条,可以毒鼠。”这是用有毒的植物来杀鼠。阜阳汉简《万物》W066:“杀鼠以蜀椒颠首也。”整理者注释:“蜀椒,见《神农本草经》。《名医别录》云:‘杀虫鱼。’”《说文》:“鼠,穴虫之总名也。”
方法四:择吉。前文已引述周家台秦简371和放马滩秦简《日书》甲种简71,前者说,在壬辰、己巳、己卯日这样的日子“溉囷垤穴”,鼠就不再为害。后者说,在正月壬子这一天填塞过了的孔穴,不再有鼠虫。类似的简文还见于孔家坡汉简简264:“除址,丙子筑址,盖之皆吉,无鸟、鼠。”意思说,在某个日子(简文残断)选择建筑的地点,丙子日修房基,盖房舍(也应包括囷仓),这样的房舍没有鸟、鼠为害。这与前文所引《诗经》“鸟鼠攸去”,可谓殊途同归。
方法五:符咒。《齐民要术》引《龙鱼河图》有“禁鼠祝”(祝即诅咒):“付敕屋吏,制断鼠虫。三时言功,鼠不敢行。”还有一种神秘主义观念,认为鼠类会因为人的行为而改过自新。《隶释》卷二十收汉代《唐公房碑》,碑文说,唐公房成仙时家禽都跟着升天,“唯以鼠恶,留之。鼠乃感激,以月晦日吐膓更生,时人谓之唐鼠也”。唐公房升天时以鼠恶而留之,这正反映出人们对鼠类的厌恶。但是几千年来人们一直没有办法很好地解决鼠患,于是寄希望于老鼠自己改过,也不失为一个选择。
除了民间自行灭鼠,官府还颁布过治理鼠患的法规。南越王墓出土的汉代木简105:“大奴虖不得鼠,当笞五十。”一个名叫“虖”的大奴因捕不到鼠而受笞刑。根据黄展岳先生介绍说:“这批木简主要是籍簿文书和法律文书。……其中有惩处制度的实践记录。……木简有记载,经分析推断,一个人没有抓到老鼠,被打了五十下;有十二个人抓老鼠抓够了,就不打;一个人要抓十只老鼠,没抓到就打。”不过我们还没有找到这种法规在文献中的证明。也可能因为当时鼠患特别严重,南越政府才不得不强制要求灭鼠,该法令或许只是一个临时文件。
史书不乏鼠灾记录,《宋史》卷六十五:“太平兴国七年十月,岳州鼠害稼。绍兴十六年,清远、翁源、真阳三县鼠食稼,千万为群。时广东久旱,凡羽鳞皆化为鼠……岁为饥。近鼠妖也。”《明史》卷二十九《五行志》专列了“鼠妖”条。
先秦时期,食用鼠肉似乎还较正常。《战国策》卷五载应侯曰:“郑人谓玉为璞,周人谓鼠未腊者为朴。周人怀朴过郑贾曰:‘欲买朴乎?’郑贾曰:‘欲之。’出其璞视之,乃鼠也。”看来周人食鼠(且不止一种食用方法),市场上有鼠肉出售。但较晚的文献中几乎找不到日常生活中食鼠的记录。史书所记食鼠案例,大都是粮草断绝、走投无路后的事。如《南史》卷八十载简文帝被困,“军士煮弩熏鼠捕雀食之”。《资治通鉴》卷八十七载谯登被围困于涪城,“士民皆熏鼠食之,饿死甚众”。
【注释】
[1]清代学者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卷七“:成十七年‘声伯梦涉洹’……臣谨按:洹水出今林县西北林虑山中,东流经府境,又经临漳县西南,达广平府成安县界,至内黄县界永和镇而入于卫河。苏秦说赵肃侯令天下将相盟于洹水之上;曹操攻邺,进军至洹水;又尔朱兆等攻高欢于邺,夹洹水而军;马燧讨田悦,亦夹洹水而战。一名安阳河。唐乾元二年,九节度之师与史思明战于安阳河北,溃还;石晋开运二年,契丹入寇相州境,晋军阵于安阳水南,是也。胡氏曰:洹水经安阳县而东流,谓之安阳河。今在彰徳府北四里。”
[2]器物和铭文的照片都取自国博官网。《中国文物报》2006年2月15日登载“求实”撰写的《作册般铜鼋献疑》,认为铜鼋是现代人伪造。
[3]见《中国画像石全集》第一册,第74页。
[4]图见《新干商代大墓》第119页。
[5]图见《商代经济与科技》第125页。
[6]此处是地名。
[7]指江苏。《说文通训定声》的作者朱骏声先生(1788~1858)是江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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