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版】
(1)
(1局部)
(2)
【释文】
(1局部)其呼戍[1]御羌方于义刞[2],羌方,不丧众[3]。
于泞,帝乎御羌方,于之[4]。
……其大出。
(2)贞:[5]不其获羌。
【著录】
(1)=《合集》27972 (2)=《合集》188正
【注释】
[1]戍:古文字象有人有兵戈,会戍守之意。这里指戍守的人。
[2]御:阻击、拦截。卜辞说,商王命守军在“义刞”这个地拦截羌方,会俘获羌方的人,而我方没有人员伤亡。
[3]丧:损失。众:商朝自己的军队。
[4]占卜认为,在“泞”这个地方能够俘获羌方。甲骨文的“泞”,学者认为或是古代荥泽附近,今河南修武一带。(www.xing528.com)
[5]:商王朝西部的方国,与商王朝时战时和。学者或释“敖”。或释“失”,并认为甲骨文“失侯”(《合集》10923)即《逸周书·世俘》之“佚侯”,活动范围在今河南洛阳一带。
【延展阅读】
羌,在卜辞中多是一个泛称,即后来所谓的“东夷、西羌、南蛮、北狄”中的“羌”,统称在汉民族政权以西的异族。古籍中有“姜氏之戎”,沈长云先生以为就是古代的羌族。而“羌方”则专指商王朝西边的一个方国,和前面介绍的工、沚等方国一样,商人和羌人作战所动用的兵员数量极多,用羌人作牺牲,也格外常见。数量多时用到三百个羌人。
陈梦家先生已经指出:“关于卜辞用人牲祭先王的记载,应和安阳西北岗陵墓附近的成排的与零散的小墓相联系,这些小墓当有一部分埋置了祭祀以后杀用了的人牲。”他实际是说西北岗那些小墓中埋葬的人牲中必有大量的羌人。
安阳西北岗出土的人头骨标本有398个,绝大部分出自商王大墓旁边的人头坑或小型墓葬(据标本上的出土标签判定,有337个均出自西北岗东区三座大墓西侧的99座小墓,所谓小墓,有86个实际是“人头坑”),主要当是用于殉葬。这些人头骨的来源,杨希枚先生曾提出三种可能:
(1)殷王朝对外征战时俘获的异国族属,或竟从战场携回的敌首。凯旋归来,告捷于先王,因用以殉葬,并耀示武功。如果是俘虏,则可能是戮于宗庙或王墓之前,再分其头体而葬之。(2)殷王朝治下的罪犯或奴属,而后者中当可包括异国的俘虏。(3)殷先王生前宠幸的陪臣,甚或宗属。就一般伦理观念而言,当以前两种情形最为可能。
和陈梦家先生的结论差不多,倾向认为西北岗人头坑和小墓中的头骨可能本是羌人首级。
杨希枚先生认为西北岗这些人头坑中的头骨,和另外那些无头人骨坑中的体骨有相应关系。这很有道理。虽然把这些头骨还原到相应的体骨上不易操作,但在理论上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西北岗的这些头骨很可能是就地砍下来的人头,而非从战场拖运而来。
作战时肯定不方便取敌人首级。就商代武器装备而言,就可看出在战场上获得首级所面临的技术困难。一方面,当时作战所使用的格斗兵器主要是戈、矛,而割取首级应用刀剑。作战过程中显然很难停下来更换武器去取首级。另一方面,战士穿甲带盔,需要除去这层保护,才能较便利地割下首级。而且,和火器时代的战斗相比,冷兵器不易一击致命,负伤的人不会安静地躺在地上等着被斩首,而会挣扎求生甚至反击杀死对方。这都增加了交战过程中斩首的难度。
首级并非总是被胜利者带走,因其并非便于携带之物。宋代有名的“万人敌”李显忠,少年时代追随父亲作战,以一人之力杀敌十七,“取首级二”而返。事见《宋史》本传。正因为战场上的首级不是悉数作为战利品带回,所以引发了虚报战功的案例。《晋书·王濬传》记载,西晋灭吴时,周浚击败吴国张悌,斩首二千,虚报一万,后来又派吴刚到洛阳,想偷偷修改战报。事发之后要追查实际战果,王濬建议说,吴主孙皓已经投降,张悌有多少兵员,可向孙皓查证。当时或许根本没有带回首级。否则又何必去问孙皓?此外,也可能按法律规定不得带回敌人首级。在可以用首级换爵位的秦国,就有明文规定,敌军首级可换爵位,但达到大夫级别后,不允许再带敌人的首级回来。《商君书·境内》:“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睡虎地秦简《秦律杂抄》简7:“故大夫斩首,迁。”本身已是大夫却在阵前斩取敌人首级拿回来邀功的,一律流放到边境地区。
带回敌方首级,还要防备其他没有获得首级的人来抢夺。睡虎地秦简《封诊式》简31—33是一份爰书,根据战士甲的描述可知,案件发生在秦昭王四十年(前266年)秦军攻占邢丘之后。战士甲目击战士丙用剑刺伤战士丁,夺取丁所获的一枚首级。
就整个战争的胜负而言,有价值的只能是那些具有一定身份的、最好就是敌对方首领的头颅。传统小说中经常写“来者何人报上名来”、“我刀下不斩无名之将”等说词,就含有这种确定身份的意图。《两汉书》中,有时也通过记录斩获单于首级宣示对匈奴作战的成功。而战败之际,地位较高的人也会想如何避免自己的首级落入对方手中。例如,《左传·定公四年》述吴楚之战,楚方左司马戌在雍澨与吴方交战时受伤。因为他曾高调地和吴王打过交道,无论如何也不想成为吴王的俘虏。他自度没有生还的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让随从带走自己的首级。于是句卑“布裳,刭而裹之,藏其身,而以其首免”(割下司马的头然后用衣襟包裹,藏好司马的身躯,将其首级带离战场)。[30]
首级落入敌手,就真是“后果不堪设想”。《战国策·赵策》曾说,韩、魏、赵联手灭知氏,赵襄子和知伯怨仇最深,所以他拿知伯的人头“为饮器”。后来《史记·大宛列传》写匈奴攻破大月氏,也用月氏王的头“为饮器”。什么是“为饮器”?或说是用头骨来喝酒,或说是用来接便溺。还有被放到蒸锅里蒸煮的。1999年,安阳刘家庄M1046出土一件铜甗,内盛人头骨一具,或者就是某异族首领的项上人头。这件装着头骨的铜甗现陈列在殷墟博物苑(A[31])。至于成批战俘的首级,处理就相对粗糙。据考古工作者介绍,西北岗出土的这些头骨,还有不少能看到比较整齐的刀砍痕迹(B[32])——割首并非总是照着脖子砍,从图片看,当时显然是胡乱一刀,从脸部砍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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