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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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局部)
【释文】
(1)□卯……易……
己卯卜,㞢(侑)大丁[1]二牛,大甲[2]□牛。
(2局部)甲戌翌上甲,乙亥翌匚乙,丙子翌匚丙,[丁丑翌]匚丁,壬午翌示壬,癸未翌示癸,[乙丑翌大乙,丁亥]翌大丁,甲午翌[大甲,丙申翌外丙,庚子翌]大庚。
(3)甲申卜,贞:王宾大甲祼[3],亡[拇(吝)]。
乙酉卜,贞:王宾卜丙彡夕[4],亡拇(吝)。
(4局部)㞢(侑)于咸[5]、大丁、大甲、大庚[6]、大戊[7]、中丁[8]、祖乙[9]……
(5)戊辰[卜,贞:]王宾[大戊]日,亡拇(吝)。
己巳卜,贞:王宾雍己[10]日,亡[拇(吝)]。
(6)壬午卜,贞:王宾卜壬[11]翌日,亡拇(吝)。
……贞:甲[12]……丁亡拇(吝)。
(7局部)癸未王卜,贞:旬亡忧。王占曰:大吉。在十月。甲申,祭(阳)甲[13]、羌甲[14],甲。
【著录】
(1)=《合集》19285 (2)=《合集》35406 (3)=《合集》35552 (4)=《合集》1403 (5)=《合集》35618 (6)=《合集》35636 (7)=《合集》35700
【注释】(www.xing528.com)
[1]大丁:即《史记·殷本纪》之“太丁”,商汤之子。已见“商汤”条。
[2]大甲:即《史记·殷本纪》之“太甲”。卜辞又作“夫甲”(如《合集》00027,《屯南》2241等)。太甲乃商汤之孙,故又称“汤孙”。《诗·商颂·那》“汤孙奏假”,郑玄笺:“汤孙,太甲也。”
[3]祼(guàn):从示从果,《说文》:“祼,灌祭也。”甲骨文作“”、“”、“”、“”,第一个字形就是用来灌注液体(常常用鬯酒)的器具,第二例是双手拿着这个器具,后两例表示其中有液体流出。
[4]卜丙:即《史记·殷本纪》之“外丙”。据史书记载,太甲在外丙之后为王。但甲骨文祭祀顺序,大甲在先,外丙在后。《殷本纪》外丙传位于“中壬”,卜辞未见。夕:和“日”相对的时间段。甲骨文“日”指白天,“夕”指天黑以后至天亮以前的黑夜(参看第三章“日”条)。
[5]咸:指商汤。
[6]大庚:即《史记·殷本纪》之“太庚”,太甲之子、沃丁之弟。根据《史记》,大戊的叔父沃丁也曾继位为王。但卜辞中没有沃丁,例(2)、(4)也可证明这一点。
[7]大戊:即《史记·殷本纪》之“太戊”,大庚(太庚)之子、大甲(太甲)之孙。史称大戊在位时,“诸侯归之,故称中宗”。也有学者认为,甲骨文的“中宗”是祖乙,而非大戊。
[8]中丁:即《史记·殷本纪》之“仲丁”,大戊之子,祖乙之父。《屯南》4517有“丁中”,姚孝遂、肖丁先生认为是“中丁”的倒文。史称仲丁迁都于“隞”,通假字也写作“嚣”。1990年以来发掘的郑州小双桥遗址,中心区域有多处宫殿基址,规模宏大,或以为是隞都。
[9]祖乙:大戊之孙,中丁之子。参考本章“祖乙”条。
[10]雍己:据《史记·殷本纪》,为大庚之子,与小甲、大戊为兄弟辈。卜辞中通常写成合文形式,作“”、“”等。
[11]卜壬:即《史记·殷本纪》之“外壬”,大戊之子,中丁之弟,河亶甲之兄。
[12]甲:即《史记·殷本纪》之“河亶甲”。《殷本纪》以为河亶甲是祖乙之父。根据卜辞,祖乙是中丁之后的直系先王,应该是河亶甲之兄、中丁之子。
[13]甲:即《史记·殷本纪》之“阳甲”。,学者或释为“”,也读为“阳”。
[14]羌甲:与《史记·殷本纪》之“沃甲”相当。关于此处周祭的祭祀情况,请参看本章“三报二示”延展阅读。
【延展阅读】
河亶甲之名,在商代先王中别具一格。除了按惯例使用天干字“甲”,前面的两个字不知如何理解。甲骨文作“甲”,一般写作“”、“”,“”字罗振玉先生分析为两“戈”相向,会战斗之“战”的意思,隶定作“戋”。郭沫若先生说,“河亶”是“戋”的缓音,也就是说“戋”这个字慢慢念,就念成“河亶”两个字。于省吾先生认为,字形中其实是从二“弋”而非二“戈”,古音“弋”和“特”接近,“特”和“亶”接近。至于“河”字,于先生也认为是“缓言之”而形成的。吴其昌先生则认为,河亶甲本来只称“亶甲”,因为他曾经迁居“西河”,所以添加“河”字。《吕氏春秋·音初》:“殷整甲徙宅西河,犹思故处。实始作为西音。”一般的解释,“整甲”就是河亶甲。吴先生说,“整”字是错字。
前引《音初》在“西音”之后还写道:“长公继是音以处西山,秦谬公取风焉,实始作为秦音。”“长公”指的是西周名臣辛余靡,他接收、改进了河亶甲的“西音”,之后秦穆公到这里采风,最终改造形成秦地的特有音乐。
笔者从教于安阳师范学院,住处比邻韩魏公祠(纪念宋代名臣韩琦)。祠在市文明大道与乔家巷交叉路口西北约一百米,一进院落。院子北边一栋古建,匾额书“韩王庙”。院落西侧另有小院及若干新旧建筑,尚未修缮完毕。据介绍,是韩琦所造昼锦书院故址。小院内有一南北向的小型古建,匾额题曰“商王庙”。这样一个院落,同时供奉两位“王”。可谓小庙容大佛。
查《书序》称“河亶甲居相”。具体地望,古今说法略有不同,大致不出今河南安阳地区的范围。《尚书》孔传:“相,地名,在河北。”《括地志》落实到“内黄县东南三十里”。《史记·殷本纪》张守节《正义》采纳此说。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论述最详。王夫之《尚书稗疏》说在彰德,彰德也是安阳旧称。近现代著作,如谭其骧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胡厚宣先生等所著《殷商史》,都把“相”标注在今河南内黄县一带。内黄县今属安阳地区。
清人所编《河南通志·祠祀》,卷四十八彰德府下有“河亶甲庙”,注释云:“有二。一在府治东南,一在临漳县。昔殷王河亶甲建都于相,故立庙祀之。”显然,清代安阳有河亶甲的庙。
明代文学家归有光则见过宋开宝年间在内黄县所立河亶甲的庙碑。他还撰写《跋商中宗庙碑》,收在《震川集》中。文章前半部分说:
右商中宗庙碑。宋左拾遗梁周翰奉诏撰,翰林待诏司徒俨奉诏书。在今内黄亳城镇,有中宗陵焉。朝廷岁遣大臣祀之。按商自成汤至太戊,皆居西亳,今河南偃师也。太戊子仲丁,始迁隞。而河亶甲乃居相。故相有殷城,即今内黄也。而子祖乙又迁於邢。则殷诸帝独河亶甲在内黄。疑崩而葬此。而中宗自居偃师。后世特误以河亶甲为大戊耳。
这里不但介绍了南北朝的河亶甲庙碑,而且也相信河亶甲的都城在今内黄县。这很可能是接受了《括地志》的说法。另外,归有光还特别提醒说,殷商的中宗是大戊。内黄县当地称河亶甲的陵墓为中宗墓,是不对的。关于商代的中宗问题,参看下文“祖乙”条“延展阅读”。
时代在归有光之前,现在和商王作邻居一起接受人间香火的韩琦先生,文集中有一篇《侄孙亶奴墓志》,开篇说:“余第五侄,司门员外郎通判赵州方彦,年四十余,始有一子。以其生子相州,取河亶甲居相之义,遂名之曰亶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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