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和检验局隶属于美国农业部,主要负责监督管理美国国产和进口的肉(3%以上)、禽肉(2%以上)和蛋制品的安全卫生以及正确标识并适当包装。食品安全和检验局行使职能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上述提及的《联邦肉类检验法》、《联邦家禽产品检查法》以及《联邦蛋制品检验法案》。
1.发展历程
食品安全和检验局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83年,那一年美国农业部成立了兽医署(Veterinary Division),1年之后,更名为动物工业局(Bureau of Animal Industry)。上文提及,1906年《纯净食品和药品法》的权限授权于农业部化学物质局,而同一时间颁布的《联邦肉类检验法》执法权则交予农业部另一部门——动物工业局,从那时起,动物工业局主要负责肉、禽的监管。
1940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农业部划给联邦安全局(Federal Security Agency),1953年并入卫生和公共服务部。而动物工业局则在农业部中保留下来,仍然从事肉、禽制品的监管工作。1946年颁布的《农业市场法》(The Agricultural Marketing Act)扩大了动物工业局的监管范围,使其具备了监管进口肉制品的权力,并且能够对肉、禽产品的种类、质量进行认证和标识。
1953年,艾森豪威尔政府对农业部进行了机构调整,取消了包括动物工业局、奶制品工业局(The Bureau of Dairy Industry)在内的科学局属,它们的职能由新成立的农业研究服务局(Agricultural Research Service)所继承。1965年农业研究服务中心将肉类监管和禽类监管合并为统一的程序之中。1972年,肉、禽监管职能再度转移至新成立的动植物健康服务局(Animal and Plant Health Service),5年之后,该中心一部分职能部门重组更名为食物安全与质量服务局(Food Safety and Quality Service),1981年,再度重组并更名为食品安全和检验局,直至今日。(www.xing528.com)
2.机构职能
目前食品安全和检验局除了局长办公室之外,还包括财物总监办公室(Office of the Chief Financial Officer)、首席信息官办公室(Office of the 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数据采集和食物保护办公室(Office of Data Integration and Food Protection)、外勤业务办公室(Office of Field Operations)、调查、执法与审计办公室(Office of Investigation,Enforcement,and Audit)、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外联、员工教育与培训办公室(Office of Outreach,Employee Education and Training)、公共事务与消费者教育办公室(Office of Public Affairs and Consumer Education)、政策与程序开发办公室(Office of Policy and Program Development)、公共健康科学办公室(Office of Public Health Science)等有关职能部门,全体雇员近8 000人,共监管整个联邦近6 200家屠宰加工厂。[73]
关于监管特别是肉制品的检查程序上文已经有所介绍,这里主要介绍食品安全和检验局的召回制度。一旦食品安全和检验局获悉,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肉类或家禽产品可能存在不安全的隐患,或者标签标识错误,那么它可以临时成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来商讨是否需要召回该产品。“召回委员会”由食品安全和检验局各个专业领域的专家代表组成,他们会评估并商讨所有已知的信息和证据,决定是否召回及已经召回的范围。
发出召回通知以后,食品安全和检验局需要进行有效性检查,以确保所涉产品的消费者(或收货人)确已收到了召回通知,并正在尽一切努力来寻找和销毁召回产品或将其交回召回公司。食品安全和检验局要确认,所涉产品的制造公司也一直在勤奋并积极地履行召回通知,而且也在积极地建议和通知他们的消费者需要寻找和控制召回产品。食品安全和检验局与绝大多数州的政府都签订了正式的检查协议,从而保证召回制度能够快速有效地执行。此外,食品安全和检验局除了在其官方网上发布召回通知之外,还会将召回通知发布于所涉区域的媒体,并将其发送到所涉利益的各方当事人。如果召回委员会认为特定产品并不值得被召回,但是仍然怀疑该产品可能对公众的健康造成风险,那么食品安全和检验局会向全社会发布公共健康警报。[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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