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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可以用讽刺方式批评孩子

更新时间:2025-01-15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在教育活动中,父母与孩子在道德人格和法律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幼儿父母面对的虽然是几岁的小孩子,但是他们也有独立的人格,应把他们当“人”看,不应认为他们是小孩子就不尊重他们。更不能在别人面前侮辱、讽刺、挖苦孩子,以免因为采取的方法不恰当,使孩子自暴自弃。

讽刺的方法不符合教育孩子的要求,会伤孩子的自尊心,使孩子心灵受到摧残。讽刺就是对孩子的一种不尊重。

著名的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教师应是精心播种者和耕耘者,爱护每一片极需阳光的绿叶,为它锄草、扶正苗,细灌溉,让儿童身上的缺点连根拔掉,使儿童身上的各种优点充分发展……”

孩子虽小,但他也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人,有自己的思想、愿望、兴趣、爱好,教师、父母要尊重他们,这是孩子的心理需要,也是孩子进取、向上的动力。因此,自尊心、自信心是推动孩子身心发展的一种精神动力,是“自我教育之母”,这种心理品质对人的一生发展都有很大影响。每个孩子,都怀着当个“好孩子”的真诚愿望做事情,希望得到家长的关心、爱护、夸奖、表扬,而不愿意被人看不起,更不愿意得到父母的讽刺、挖苦。父母要重视保护和培养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要让每个孩子抬起头来走路。

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在教育活动中,父母与孩子在道德人格和法律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幼儿父母面对的虽然是几岁的小孩子,但是他们也有独立的人格,应把他们当“人”看,不应认为他们是小孩子就不尊重他们。当孩子说了错话或做了错事的时候,父母应采取正面教育的方法,不要过多的责怪,批评和惩罚。更不能在别人面前侮辱、讽刺、挖苦孩子,以免因为采取的方法不恰当,使孩子自暴自弃。(www.xing528.com)

尊重幼儿的自尊心。热爱孩子,并不是无原则的迁就,也不是溺爱,任其所为。而是按其生理和心理发展的要求循循善诱,因势利导,严中有爱,严慈相济,把尊重与严格要求结合起来。调动幼儿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如果父母不按客观规律去做,教育方法不恰当,就会使幼儿心灵受到严重的伤害。

马卡连柯曾说:“我的基本原则是:永远尽量多的要求一个人,也要尽可能的尊重一个人”。也就是说,尊重并严格要求每个孩子才能使他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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