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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理学发展历程:外延发展阶段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后40年来法学教育的第三阶段,就是法治化发展阶段。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教育部、中国法学会坚持了正确的理论,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法学教育中的权威地位与指导作用。整个法学教育系统集中力量研究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这时还出版了一部分有价值的法学专著,教育部与中国法学会对此及时作了肯定,如对依法执政、文明执法、对物权法与刑法的研究,尤其是对经济法与环境法的研究,有了新的进步。

中国法理学发展历程:外延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后40年来法学教育的第三阶段,就是法治化发展阶段(2002—2012年)。如果说前两个发展阶段,中国的法学教育发展还很不成熟,但劲头足,发展潜力大,那么第三个阶段则发展得比较成熟。到2005年底,法学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人数达30万人,其中本科生20多万人,法学硕士6万多人,博士6000多人,还招收法律硕士生2万余人,法学教育呈现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格局,同时出现了一批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教材与法学专著。在教学内容上,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普遍原理与中国特色,强调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强调中国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与升华,提倡和加强对中国国情的研究,强调中国法治建设必须立足中国国情,明确提出反对全盘西化,反对“三权分立”等西方法学理论。在法学界开始清理一些不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学观点,如“权利本位”、法律移植、司法独立等,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绝对领导。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教育部中国法学会坚持了正确的理论,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法学教育中的权威地位与指导作用。

在坚持大方向的基础上,法学教育并没有固步自封,而提倡贯彻“百花齐放”与“百家争鸣”方针,在马克思主义法学指导下,合理借鉴中国古代和西方国家的法治文明,立足中国国情,构建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念。整个法学教育系统集中力量研究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在法学教育的发展中,还实施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它以提高中国法学教育的质量与水平为目的,其重大优点就是建立多元化的法学教育模式,打破“千人一面”的培养方式。通过几年的实践,收到一定效果,基本上确立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素质教育的有机结合。这时还出版了一部分有价值的法学专著,教育部与中国法学会对此及时作了肯定,如对依法执政、文明执法、对物权法与刑法的研究,尤其是对经济法环境法的研究,有了新的进步。对人权的研究不仅加强了制度建设,而且加强与提高了国际人权对话的水平,收到了较好的国际效果。与此同时,提出和实施了“精品课程”,加强法学教育中的国际化水平,强调法学课程中的双语教学。这时,出国留学归来的法学人才日益加多,再加上国内院校增多的情况,使法学由以往的朝阳专业,出现人才过剩、分配困难、就业较差的局面,尽管这种现象不符合中国法学人才短缺的实际情况,然而在客观上确实存在。经过国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这个局面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使法学教育走向了健康发展道路。(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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