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1514—1578),字汝贤,号刚峰,今海南琼山人,回族。明代著名清官,官至应天巡抚,右都御史。著有《海瑞文集》。嘉靖期间,为了明代的“万世之安”,曾直言上书,指责当朝皇帝昏庸无道,留下了“海瑞骂皇帝”的美名。其法学思想,特别是刚直不阿的执法态度,使他成为历史上有名的清官。其法学思想有:
1.赞同变法革新,忠实执行“一条鞭法”
在海瑞任巡抚期间,“禁绝馈送,裁革奢侈”,“整风肃纪”,不仅自己为政清廉,而且严厉打击贪污腐败,是一位深得民众爱戴的清官。更重要的是,他严格执行“一条鞭法”,使当时具有了“中兴”的景象。
2.主张“通民隐,抑强横”
海瑞认为打击豪强与匪患是必要的,但严刑峻法不可取,要依法处置。禁止“习讼、唆讼”,要求查明案情真相,坚持自始至终采取审慎的态度。执法严明,并坚持平反冤狱,伸张正气,从而得到百姓的赞扬,并流传了不少公正断案的故事。
3.提倡道德教化,宣扬“五教之目”(www.xing528.com)
“五教之目”,是指“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32]反对对百姓一味用刑,对疑难案件,赞成“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33];与其失善,宁其利淫”[34]的原则。
4.提出一些在当时有现实意义和在以后有影响的法学观点
如准许口头诉讼,便利群众,特别是可以讼师代书唆讼;又如,加重对诬告的惩治,因为当时一度风行诬告,扰乱社会秩序。又如,他认为,有些案件是为富不仁造成的,在处理案件时要不畏权贵,秉公执法,严格以法与封建礼义为标准,切实查明案情真相。
海瑞有几件突出案例,说明他有“为民请愿”,不怕豪强的态度与决心。如他出任应天巡抚时,接到无数民众告发退休回乡的宰相徐阶强占农田的状子时,经查属实后,海瑞强令徐阶向百姓退田了事。又如海瑞在兴国当知县时,南昌的退休尚书张鳌的两个侄子张魁、张豹到兴国买木材欺压百姓,打人抢劫,海瑞当即依法问罪并向上揭发了张鳌的违法包庇行为。总之,海瑞是一个秉公执法、不畏强暴、刚正不阿的大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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