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号醉翁,晚年号六一居士,与范仲淹推行新政时,出任知谏院、龙图阁学士,因新政失败被贬,晚年又入朝任职。欧阳修是北宋大文豪,影响很大,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欧阳修在文学方面成就很大,他对儒家经典提出了不少质疑,如对孔丘的《系辞》《诗序》颇有研究,并认为《周礼》所述官职极不合理,周代初期官职机构庞大,等等。
欧阳修在法理学方面也有建树。他针对唐太宗在贞观六年,因囚犯遵照太宗规定,而按期回监一事,写了《纵囚论》一文,认为太宗任意放了一些死囚是不对的,因为该杀的还是要杀,该关的还是要关。他大呼:“法者,天下之法也。岂个人之好恶乎?”就是说,法是天下人共同之法,怎么能以个人的好恶而任意决定呢?
他强调法律要有稳定性,皇帝颁布诏令要慎重,赏罚必须与功罪一致,他提出:“言多变则不信,令频改则难从。今出令之初,不加详审,行之未久,寻又更张。以不信之言行难从之令……中外臣庶,或闻而叹息,或闻而窃笑,叹息者有忧天下之心,窃笑者有轻朝廷之意。号令如此,欲威天下,其可得乎?此不慎号令之弊也。用人之术,不过赏罚。然赏及无功则恩不足劝,罚失有罪则威无所惧,虽有人,不可用矣。”[6](www.xing528.com)
欧阳修主张德治、法治互相配合,强调综合治理,指出:“民弊于末,心作乎争,德不可以独行也,辅之者其刑法乎。”[7]
欧阳修三代为官,在文人中具有较高威信,对每次改革都采取积极支持态度。他不仅参与了范仲淹进行的改革,而且对王安石的变法也予以支持。他是宋代文人中受人尊敬的老者。他的治国理念是主张德法并治,希望天下太平,老百姓过好的生活。整个宋代的经济是发展了,国家比较富裕,但令人遗憾的是,宋代不重视国防,军队的战斗力差,结果在宋徽宗、宋钦宗时,两皇被俘,这也是历史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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