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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洪的治国理念与中国法理学发展史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确提出了君主独揽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大权,强化君主专制。一个崇尚道教的学者,对治国理念如此敬重,也足以表明中国古代法理学所阐发的观点对人的影响之深。笔者看,两晋大家不仅有陶渊明这样隐居世外桃源的大家,更有葛洪、崔浩这样心系祖国统一和治国理念的法学大家。

葛洪的治国理念与中国法理学发展史

葛洪(283—363),东晋理论家、法学家。字稚川,自号抱朴子,今江苏句容县人,是当时著名的道教人物。晚年辞官谢客,修道炼丹,既从儒,又信法,力倡“共治”。他虽系道家人物,但对治国理念有所研究,其治国理念如下:

1.认为法律是“国之神器”“安危之源本”

葛洪主张严刑峻法,轻罪重判。因为重刑为人所畏,“夫以其所谓禁其所玩。峻而不犯,全民之术也”[12]。他驳斥了“秦以严亡”的观点,指出秦是靠严刑峻法统一全国的,秦亡是“穷奢极泰,加以威虐”,而不是以严失国。因此,他主张恢复肉刑

2.强调执法不分贵贱亲疏,适用法律平等

葛洪认为“善为政者”要“诛贵以立威,赏贱所以劝善”,要求“不曲法以行意,必有罪而无赦”,要求严格依法办事。

3.倡导国家统一君主专制(www.xing528.com)

针对当时国家分裂、豪强肆虐的政治局面,力荐国家统一,强调尊君和君主集权,提出了“夫君,天也,父也”的观点。明确提出了君主独揽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大权,强化君主专制。

4.主张儒道法思想共治

葛洪说:“道者,儒之本也。儒者,道之末也”[13],“刑罚者,捍刃之甲胄也”[14]

应该说,当时正值国家分裂之际,强调国家统一,实为可贵。这既是对法家思想的继承,又是对法家思想的捍卫。这也表明了中国古代法理学的巨大作用。一个崇尚道教的学者,对治国理念如此敬重,也足以表明中国古代法理学所阐发的观点对人的影响之深。宋代欧阳修在评论陶渊明时曾说过两晋无大家,唯陶渊明是。笔者看,两晋大家不仅有陶渊明这样隐居世外桃源的大家,更有葛洪、崔浩这样心系祖国统一和治国理念的法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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