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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法学思想:证明封建制度合理性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是说,董仲舒全面证明了封建等级制度的合理性。汉武帝建元元年,董仲舒建议独尊儒家学说,罢黜诸子百家,只有通晓儒家经典的人才能做官,借以统一思想,巩固专职的中央集权制度。从此,儒家思想便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正统思想。

董仲舒法学思想:证明封建制度合理性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春秋决狱》的炮制者。广川人(今河北景县西南),为儒家宗法思想的典型代表,其封建性、保守性更为突出。其主要法学思想有如下几点。他著有《春秋繁露》《举贤良策》等。

1.提出“三纲五常

董仲舒假借天意,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穿在一起,形成中国封建神学体系。“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即仁、义、礼、智、信。这些两千多年来,一直奉为封建社会正统。其虚伪性、欺骗性显而易见。

2.主张“性三品”

董仲舒把人性分为上、中、下三品(即所谓“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他认为圣人之性是至善,小人之性是至恶的。他说:“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22]他还专门批判了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性恶论。就是说,董仲舒全面证明了封建等级制度的合理性。

3.宣扬“天人感应”(www.xing528.com)

董仲舒将“天道”和“人事”牵强比附,全面论证“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假借天意,把封建统治秩序神圣化、绝对化,企图引导人们服从封建君主和地主阶级的统治。

4.倡导“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明确向汉武帝建议只尊崇儒家学说。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董仲舒建议独尊儒家学说,罢黜诸子百家,只有通晓儒家经典的人才能做官,借以统一思想,巩固专职的中央集权制度。汉武帝接受其建议,后来在太学专设五经博士,用儒家经典教育子弟,选拔官吏也以儒家为标准。从此,儒家思想便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正统思想。

5.“春秋决狱”

董仲舒完全否认法律的作用,他建议以孔丘唯一的著作即关于鲁国的编年史《春秋》作为判案的依据,作出了很多啼笑皆非和违背常理的判决。既冤枉了好人,也放走了坏人,是对封建法制的极大破坏。“春秋决狱”又称“公羊春秋决狱”,亦称“引经决狱”。据《后汉书》记载:“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23]根据《通典》与《太平御览》解释,所谓“春秋决狱”,就是在对刑事犯罪定罪量刑时,直接以儒家经典《春秋》作判案的依据。很明显,这样最容易导致冤假错案,导致儒家经典直接破坏法制,更严重的是,开儒家思想法律化之先河,直接影响魏晋以后法律儒家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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