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刘恒,系汉高祖刘邦的第四子,被封为代王,王城在中都(今山西省平遥县)。吕后死后,吕氏家族吕产等人作乱,被汉朝大臣共同诛杀,立代王为帝。文帝当政以后,信奉黄老哲学,实行“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任命陈平为相。有段故事辨明陈平确实践行了黄老哲学,汉文帝为了更加掌管国务,在朝会时,问右丞相周勃:“天下一年判决的诉案有多少?”周勃答“不知”。又问:“天下一年金钱和谷物的收支各多少?”周勃惭愧不知所答。于是文帝问左丞相陈平,陈平回复说:“这些事都有主管的官吏。”皇上问:“主管的官吏是谁?”陈平说:“陛下若问决狱的事,就责问廷尉;如问钱谷之事,就责问治粟内史。”皇上接着问“假如各事各有主管的官吏,那你所主管的是何事?”陈平谢罪说:“主管官吏,陛下不知我资质驽钝低下,能使任职宰相。宰相对上辅佐天下,顺理阴阳四时,对下要善化育万物,对外则镇服安抚天下的夷狄和诸侯,对内则使百姓归附,使卿大夫各能胜任其职责。”陈平对汉文帝的回答,表明陈平身为宰相,确实是在“无为而治”。因为连年战争,老百姓和各行各业都需休养生息,国家无须过多干预百姓平静的生活。这也是历史上西汉初年的“让步政策”。当然,“无为而治”并不是不干事,而是让下属和老百姓增强主动性,是“无为”中的“有为”,就是说统治者“无为”,百姓才能“有为”,即统治者不要扰民,要让百姓休养生息。
当然,汉文帝的治国理念也有积极的一面,这就是历史上所讲的“废除肉刑”。按历史上传下的“五刑”(即“老五刑”)太残酷,五刑即黥刑(又称墨刑,即在脸上刻字)、劓刑(即割鼻子)、刖(即砍足)、宫(即破坏生殖器)、大辟(即死刑,种类极多)。汉文帝准备将五刑废除,但这项工作非常艰巨,直到唐朝才基本将“老五刑”改为“新五刑”,即笞、杖、徒、流、死。这就是说汉文帝很重视刑罚制度的改革,这也是其法律思想的主要方面。与此同时,汉文帝还积极引导官员严格执法,带头依法办事,留下了不少佳话。更值得一提的是,西汉初年汉高祖要求群臣总结秦代灭亡的教训,并论证新政权的合法性,以便从思想上维护刘家王朝的统治,这在汉文帝即位后讨论得更为激烈,其中影响较大的就是贾谊的《过秦论》。
贾谊(公元前200—前168),河南洛阳人,从小好学,20岁时,被汉文帝召为博士,一年后升任太中大夫,因主张改革,遭周勃等人的排挤,贬为长沙王太傅,著有《过秦论》《治安策》《吊屈原赋》等,其主要法学思想有:(1)夺取天下与治理天下是有区别的,应采取不同政策与方略,前者靠的是武力,后者必须实行“仁政”,执政靠的是“仁义”,应以人为本。(2)主张“立君臣,等上下”,为封建正统的法学思想与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3)论证西汉政权的合法性,这具体表现在他的《过秦论》一文中。他对秦始皇是这样评价的:“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而立私爱,焚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这就是说,秦始皇怀着贪婪卑鄙之心,只想施展个人的才华,而不信功臣,不亲近士民;他还抛弃仁政王道,树立个人权威,他废除诗书古籍,实行严刑峻法,把诡诈权势放在前头,把道德仁义放在后头,以残暴苛虐作为治理天下的前提。贾谊这段话被历代儒家弟子广泛引用、认同。这显然是儒家的看法,与历史有较大出入。秦始皇13岁亲政,50岁暴亡,从其亲政37年来看,应该是一个判断力与决策力超群的领袖,也是一个从谏如流、广纳贤士的皇帝。秦始皇之所以被人们理解为暴君,与焚书坑儒的事件有关,多少年来,中外学者都认为这是历史上的一桩冤假错案。本来,这个事件在汉初有关史书中并没有出现,后来说是焚书,并未提到坑儒;文献说的也是坑杀骗秦始皇钱财的方士。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有些儒家人士有意将原本简单的故事弄得复杂化、悲情化。事实上,从出土文物来看,并没有发生过坑儒事件。因此,我们应以事实为根据来评价历史人物。至于贾谊等人论证西汉政权的合法性的问题,我们是历史唯物主义者,西汉统治者确实制定了休养生息的政策,使经济社会得到了恢复,尽管有一定欺骗性,但当时政权是稳定的,这是事实。(www.xing528.com)
“文景之治”的另一个重要人物,就是汉景帝时期的晁错,其治国理念属于法家性质,力求政权集中统一;反对分封,主张撤藩。晁错(公元前200—前154),今河南禹县人,因通晓文献典故而出任太常掌故,曾任太子(景帝)的老师。景帝即位后晁错任内史、御史大夫,坚持中央集权,反对分封。晁错多次上书更改法令,先后共更改律令30章,其立法目的很明确:“尊主安民而救暴乱也。”[10]后来,晁错在“七国之乱”中,因景帝中了叛乱者“清君侧”之计,被冤枉处死。
总之,“文景之治”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盛世,践行的是黄老哲学,即“无为而治”。当然,贾谊与晁错两人均不是道家,但他们拥护中央集权,支持“文景之治”的治国理念,即按道家观点:“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