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纪传体通史,也是我国第一部传记文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古代法理学思想比较丰富的典籍。它系著名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司马迁所著。司马迁系太史令司马谈之子,十岁学习古文,先向孔安国学习《尚书》,后向董仲舒学习《公羊春秋》。《汉书·司马迁传》详细记述了他的一生。班固称赞他“涉猎者广博,贯穿经传,驰骋古今上下数千载间”。《史记》是司马迁毕生之作,公元前104年开始创作,《史记》不仅是一部史学和文学巨著,而且记述了古代和他本人的法理学思想,现简要介绍如下:
(一)坚持和维护中华“大一统”思想
“大一统”思想源于“礼治”中的“亲亲、尊尊、长长”基本原则,成于《公羊传》。该书正式提出“大一统”理念,董仲舒把它系统化为一种理论,认为王者受命于天、各统一正,“所以明乎天统之义也”。[40]司马迁以此为依据,证明汉代得天下是“得天统”,他说:“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41]当时,他所说的天统,无非与董仲舒一样,都是为“尊王”,维护封建王朝的“大一统”。
“大一统”理念为历代帝王所承袭,并进一步得到宣扬,成为维系中华民族经久不衰,维护与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精神支柱。当然,这主要归功于各民族人民用勤劳的双手共同建设美好的祖国,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共同抵御外来侵略者,使中国成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没有分裂,更没有消亡的国家,并以更加旺盛的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可是,还有“台独”“港独”等小撮分子,企图破坏“大一统”理念,搞分裂活动,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绝对不会答应的事,我中华儿女必将为捍卫“大一统”理念而继续奋斗!
(二)正确对待刑罚,主张德法共治
司马迁系西汉初年学问家,他与大多数学者一样,总结秦代失败的教训,对“重刑主义”进行过批判,对秦始皇也做过评说,尤其是对秦代残酷的刑罚做过批判。但他并不否认刑罚,特别是没有否认法律的作用,他说:“法令者,治之具。”[42]他对严明执法者大加赞扬,在《史记》中对汉文帝的廷尉张释之予以评价:“守法不失大理,守法不阿意。”更重要的是,他肯定了法令“禁奸止邪”的作用,并主张“德法共治”。他说:“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43]因此,他主张两者有机结合、互相配合,也就是后人所适用的“德法共治”。
在“德法共治”的理念中,司马迁强调以德为主,特别是重视和弘扬“为政以德”,这一儒家观点以“德治”作为一个朝代兴衰成败的决定因素。他在《史记·五帝本纪》中,认为轩辕“修德”而得天下,夏、商、周三代都因修德程度而兴衰治乱。(www.xing528.com)
(三)主张“趋利避害”
尽管司马迁赞同并宣扬“德治”,但在思想基础上,他又赞同介于儒法两家之间并培养了大批法家弟子的荀况。就是说,他强调“为政以德”,又赞同法是“治国之具”,并赞同法家的理论基础“趋利避害”,这实质上是他“儒法共治”思想的具体表现。在他看来,“趋利避害”是人的共性,他写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他甚至说:“嗟乎!利诚乱之始也。”这些话与商鞅的说法“人君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44]有相似之处。荀况也说过:“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45]可见,司马迁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几乎与大家一致。
但是,司马迁在《史记》中把法家观点批评得一无是处,尤其是对秦始皇,将他批判为“残暴无比”。当然,法家实行“重刑主义”,刑罚残酷,应予以否定。但他主持修长城、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尤其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这在当时是进步的,对后世也有很大影响。其实施的“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对现在还有借鉴价值。
(四)树立史书典范,是中华传统文化贡献者之一
司马迁在历史上是有功绩的,他不仅为“李陵事件”说了公道话而身受侮辱与摧残,而且以年迈与残疾的身躯写成千古绝唱的《史记》,这些都是值得称赞的;《史记》的文学、史学价值是值得大加赞赏的。尤其是他关于“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至理名言,值得谨记!
中华传统文化,集五千年文明之精华,值得弘扬!树立文化自信,是中华儿女必备的素质,是民族复兴的力量源泉!我辈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为有司马迁这样的大家而感到自豪;同时,也要修正对法家的过失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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