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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与《中国法理学发展史》的关系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吕氏春秋》,亦称《吕览》,是公元前239年前后,由秦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集体编撰的著作。尽管后来秦王嬴政通过武力实现了建立统一封建帝国的愿望,但他并没有按照吕不韦在《吕氏春秋》中要求的那样:天下为公。

《吕氏春秋》与《中国法理学发展史》的关系

《吕氏春秋》,亦称《吕览》,是公元前239年前后,由秦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集体编撰的著作。《史记·吕不韦列传》对此作了详细记载,它成书于吕不韦生前。该书共二十六卷,内分十二纪、八览、六论,计一百六十篇。在总体上是一部杂家之作,但以法家思想为主。同时,又广纳百川、博采众长,以天子居天地中心的地位、以天下为公的圣人胸怀、以法后王为基本论据而展开论述。虽以法家学说为主,但又不讲重刑主义,而采取奖赏要重,刑罚要慎重的原则。因此,从某种意义讲,《吕氏春秋》是一部集春秋百家之大成,是兼容并蓄的杂家之说,故有人称之为“杂家帝王之学”。[33]

1.坚持国家统一,强调天下为公

该书指出:“昔先圣王之说治天下也,先为公。公则天下平矣。”又说:“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34]很显然,吕不韦等人主张天下为公,而不能尽为私。就是说,该书始终强调国家统一、天下为公,其目的是为秦国统一六国做思想准备。尽管后来秦王嬴政通过武力实现了建立统一封建帝国的愿望,但他并没有按照吕不韦在《吕氏春秋》中要求的那样:天下为公。而是天下为私,欲由始皇而至二世三世乃至万世。当然,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对中华民族的发展是有好处的。遗憾和痛心的是,秦始皇暴死,再加上重刑主义带来的失去民心的恶果,导致了秦王朝的灭亡。

2.博采众家之长,主张儒法共治

尽管该书没有明确提出治国理念,但它重视德治,主张道德教化。该书在《功名篇》《用民篇》《知分篇》中反复提出道德教化的作用,明确指出:“欲为天子,民之所走,不可不察。”又说“欲为天子,所以示民,不可不异也。行不异乱,虽信令,民犹无走。民无走,则王者废矣”。[35]在这里,作者说出了一个重要原理:想做天子的人,对人民奔走的趋势不可不察。人心向背非常重要,如果人民不趋向谁,那么成就王的人就不会出现了,暴君就出现了,人民就绝望了。作者在书中反复告诫人们,要实行德治,要有圣君贤臣。尽管该书趋向法治,但要求国家统一,同时要求弘扬德治,使德法及道家的理论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治理国家。

3.对战国时期诸侯之间的战争作了分类

《吕氏春秋》认为当时的战争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主张正义战争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强调人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指出:“夫兵有本干,必义、必智、必勇。”[36]认为战争胜负的关键在于是否合乎正义,同时,要注重人的智慧和勇敢。在他们看来,正义战争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很显然,这是吕不韦在为国家统一作舆论准备。(www.xing528.com)

4.提出“君虚、臣实”的著名观点

这个观点虽然不能与“虚君共和”的君主立宪问题并论,但对于一个刚建立的封建政权来说,却是难能可贵的,应该说在当时是中国法理学的创举。在吕不韦他们看来,人类应该按照天地之间的关系来建立君臣之间的关系,实行君臣各行其道、互不干扰,国家才能昌盛。因此,他们写道:“主执圜,臣处方,方圜不易,其国乃昌。”[37]这种虚君思想,来源于道家的“无为而治”,但吕氏的“无为”只限于“君道”,认为君主只有通过“无为”,才能使臣下实现各尽其能。

5.要求君主治其身,反诸己,强调修养身心、顺应自然

该书说:“何为反诸己也?适耳目,节嗜欲,释智谋,去巧故,而游意乎无穷之次,事心乎自然之涂。”[38]君主只做到天下为公,天下才能治理好。他们举例说:“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39]

总之,《吕氏春秋》是先秦时期一部重要典籍,有着丰富的内容,是法理学必读的书。它不仅内容丰富、博采众长,而且观点明确,还有不少创新之处。它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其中很多哲理、法理值得我们继承和弘扬。当然,由于历史条件和认识的局限,其中也有不少封建糟粕,我们应该合理借鉴,使之成为一份宝贵的法治本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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