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纠正脱管7164人、漏管3614人;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22 789人,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1063人。[18]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称,2018年全国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9 287人次,同比上升38.9%;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脱管漏管减少,去年纠正4439人,同比下降36.8%。[19]
尽管加强了检察监督,但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现象仍然存在,也暴露出对暂予监外执行中各个环节的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比如在2000年,大连黑社会老大邹显卫,因犯故意杀人罪而被判死缓,在监狱服刑时,通过收买监狱管理者,非法获得保外就医后再次酿成血案。[20]2016年6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政委钟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指定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审查起诉。其被起诉主要原因是震惊全国的南丹矿难事件主犯黎某2002年被判刑入狱,但在2004年就已获准保外就医。为了帮助黎某提前出狱,除钟某外,广西监狱系统另有15名官员与工作人员参与其中,他们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最终帮助黎某获得保外就医资格。[21]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本不该保外就医的罪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保外就医资格,而真正需要在监外接受治疗的罪犯又无法被保外就医的现象。据司法部统计显示,我国监狱关押的“老病残犯”的比例约为5%。[22]实践中,还存在“一保就亡”的情况。如2016年11月12日,经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之后,在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看守所等待判决的陈某突然因“病重”被送往医院,15天后宣告死亡。[23](www.xing528.com)
2017年1月,从对C市女子监狱的调研中了解到,该监狱有在押犯2000人,其中病犯有400多人,占在押犯总数的20%,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只有40人,占在押总人数的2%,占病犯总数的10%,也就是说大约有90%的病犯未被保外就医。这些案例和数据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那些真正需要到监外接受更好治疗的罪犯不能保外就医,也说明暂予监外执行及其法律监督亟待完善。
从司法实践来看,罪犯通过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现象较为突出,这其中大多是职务犯罪的罪犯,他们往往是通过自己在任职期间形成的影响力和人脉关系,采用鉴定造假等非法手段获得保外就医资格,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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