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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概论:案件庭审警务保障制度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执法细则》规定,司法警察部门应人民法院业务部门的用警申请,应予派警维护法庭秩序,保证参与审判活动人员安全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民事和行政案件符合上述情形、需要庭审警务保障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当提前向司法警察部门提出用警申请,并报请分管司法警察工作法院领导批准,由司法警察部门组织实施。

司法警察概论:案件庭审警务保障制度

(一)民事和行政案件庭审警务保障的执法依据

司法警察条例》第7条规定,维护审判秩序是司法警察的职责之一。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判不需要司法警察维护法庭秩序,但是,近年来,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因矛盾冲突激烈或对法院裁判不满而相互厮打或攻击法官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执法细则》规定,司法警察部门应人民法院业务部门的用警申请,应予派警维护法庭秩序,保证参与审判活动人员安全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民事和行政案件庭审警务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www.xing528.com)

1.司法警察部门提供警务保障的条件。《执法细则》规定,对具有以下情形的民事、行政案件,相关业务部门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认为确实需要司法警察值庭或者维护秩序的,可以提出用警申请:①在辖区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②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数量众多的案件;③当事人之间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④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外案件;⑤其他需要司法警察提供警务保障的案件。

2.民事和行政案件庭审警务保障的组织实施。民事和行政案件符合上述情形、需要庭审警务保障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当提前向司法警察部门提出用警申请,并报请分管司法警察工作法院领导批准,由司法警察部门组织实施。司法警察部门在接到任务后,应当主动与申请用警部门或者案件承办法官联系,进一步了解矛盾争议情况和当事人可能发生的问题等案件相关情况,根据了解的案件基本情况制定保障方案。开庭前,司法警察应当按时到达法庭,了解掌握旁听人员基本情况,引导旁听人员按规定区域就座。庭审活动中,司法警察应维护法庭秩序,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予以制止、劝阻或者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保障参与庭审活动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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