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问题行为的时候,有必要考虑发生该行为的背景以及该行为具有的功能和目的。奥尼尔、霍恩、阿尔宾、斯普瑞格、斯托雷和牛顿(O'Neill,Horner,Albin,Sprague,Storey&Newton,1997)提出了针对问题行为的功能性评估,及以此为基准的支持计划的制定格式。功能性评估的定义为,明确通过问题行为获得想要的东西,以及比起能达到同一目的的合适行为更容易发生问题行为的状况的这一过程(Magg,2000)。也就是说,确定问题行为的形成和维持的结果状况,或是确定可能发生问题行为的前因状况,从而建立问题行为的功能以及目的的假说的评价方法(Sigafoos,Arthur&O'Reilly,2004)。
通过该评价法,明确了问题行为有着以下4种代表性的功能。①在不被他人注意的情况下,通过引发问题行为来获得他人注意的“获得注目”。②没有喜欢的物品或者活动(或是无法获得)的情况下,通过引发问题行为来获得喜欢的物品或活动的“获得物品或活动”。③面对讨厌的东西或是不擅长的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引发问题行为来逃离的“逃离或回避厌恶状况”。④通过引发问题行为来获得某种感觉上的刺激的“获得感官刺激”。因为存在着一个问题行为有着复数的功能,以及有着不属于以上4种的功能的情况,需要对发生问题行为的场面进行慎重观察,缜密分析。
功能性评估包括间接评估法和直接评估法。
访谈是其中一种间接评估法。在访谈中有三个目的。①把握对象有着怎么样的问题行为,它呈现出怎么样的姿态。②确定某种可能成为问题行为契机的物理、环境要素。③确定使问题行为维持下去的结果状况,怎么样的结果状况有着强化问题行为的功能。而且,在访谈中需要对行为的形式,容易引发行为的情况和不容易引发行为的情况以及问题行为发生后周围的反应进行提问。(www.xing528.com)
直接评价法是对存在问题行为的对象者进行系统的观察,记录是否产生了问题行为的方法。观察问题行为,在记录之前对应该记录的所有问题行为以可观察可测定的形式进行定义是十分重要的。例如,像“用手或是拳头激烈地击打他人的行为。但不包括用指尖或是手掌轻轻碰触他人的行为”。这样,对具体行为进行客观表述做出定义。通过行为观察的记录方法,记录对象者表现的问题行为以及与之相关的前因和结果状况,能够理解该行为的模式,在此阶段就能发现建立问题行为功能假定的根本性原因。
仓光、园山(2009)针对在福利院中生活的有自闭症谱系障害的女性表现出的剥手皮、抓手部伤口等自伤行为,对福利院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以及观察产生自伤行为的场面来实现功能性评估。结果发现,在夜晚空闲时间没有做任何事情的情况下发生了自伤行为,一直持续到出血为止。据此可以推测该自伤行为系属“获得感官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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