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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项目申报指南-会展策划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会展活动由政府主管部门按“大型活动备案制”管理,大型国际会展活动仍由商务部、科技部按项目申报审批制进行管理。按《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办法》规定,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申请由主办单位提出,向展览的主管部门申报,主办单位通过商务部网站“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领。组展单位应当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提出出国办展项目申请,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会展项目申报指南-会展策划

国内会展活动由政府主管部门按“大型活动备案制”管理,大型国际会展活动仍由商务部(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科技部按项目申报审批制进行管理。

《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国内举办的各类展销会,举办单位应当向举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按《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报科技部审批的申办或举办国际科技会展的请示(函),须由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及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科技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兵团科技主管部门,中国科协、中央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初步审核后报科技部。学术团体的申请通过其民政部门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上报。规模较小的国际会展活动应提前6个月申请报批,规模较大的应提前一年申请报批。

按《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办法》规定,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申请由主办单位提出,向展览的主管部门申报,主办单位通过商务部网站“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领。(www.xing528.com)

按《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出国办展必须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审批(会签商务部)。组展单位应当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提出出国办展项目申请,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根据《文物出国(境)展览管理规定》的规定,文物出国(境)展览须经展览主办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文物局提出项目申请并附有关资料,向展览的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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