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政府-猎头协议的直接合作模式
在此种模式下,地方政府与猎头机构基于双方直接签订的协议展开合作。地方政府为猎头机构提供落户奖励、场地补贴、人才引荐奖励等优惠政策,而猎头机构则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为地方辖区内用人单位引进一定规模的高层次人才。
以宁波鄞州区与浙江省知名猎头机构“南北猎头”的合作为例:鄞州区于2012年出台《“人才使者”聘请试行办法》,开始尝试与猎头机构等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直接合作引进人才。2013年,鄞州区与“南北猎头”签订“一事一议”落户协议,“南北猎头”总部正式进驻鄞州。协议规定,“南北猎头”需每年为鄞州区企业引进50万元年薪以上人才15名以上,同时为鄞州区引进国家人才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据报道,协议签订后半年多时间内,“南北猎头”为鄞州民企引进50万元以上年薪高层次人才10名,引进30万元以上年薪人才11名,推荐各级人才项目4个[19]。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合作往往基于地方政府和猎头机构的“一对一”协议开展:地方政府出于对引才质量的考虑,对承担合作义务的猎头机构往往提出较高的要求。因此,有资格通过此种方式与政府展开合作者往往是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在当地的分支机构(可能冠以“区域总部”之名),而地方中小猎头机构一般难以参与此类合作模式。
此外,地方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量可能受经济形势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出现波动;在直接合作协议中硬性规定人才引进规模指标的做法可能会导致猎头机构难以正常履行协议,或为完成规定指标而过度引入人才,导致人才落地后难以人尽其才,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由此,地方政府与猎头机构需要在制订引才指标时采取更为灵活的态度,使相应指标符合当地经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www.xing528.com)
2.基于政府提供的对接平台与需求清单的合作模式
在此种模式下,地方政府以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平台的维护者身份,负责汇总整合区域内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自身)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并面向区域内猎头发布;猎头机构则根据政府发布的用人需求,为用人单位选聘人才。特别地,部分对当地产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选聘岗位,由政府对引荐人才成功的猎头机构予以特殊奖励。
以北京市为例,其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发挥猎头机构引才融智作用建设专业化和国际化人力资源市场的若干措施(试行)》引入了“用人清单+平台对接+按比例奖励”的方式,由主管部门负责在用人单位和猎头机构间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根据各用人单位需求建立选聘清单,并对根据清单需求选聘人才成功的猎头机构按猎头服务费的50%予以奖励。基于本项机制,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于2019年9月首次发布了30个岗位的“使用猎头机构选聘人才岗位需求”[20];截至2021年2月,累计发布的岗位数量已达63个[21]。而在人才引进后的奖励方面,北京市于2021年2月首次对岗位选聘成功的3家用人单位及对应引荐的3家猎头机构予以共计124.992万元的奖励。其中,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用人单位)和北京跃科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猎头机构)因在选聘算法研究专家过程中的成功合作而各获得50万元的顶格奖励[22]。
相较基于政府—猎头双边协议的直接合作模式,此种模式扩大了猎头机构的参与面,部分规模较小但具备一定特色(如在某些行业具备人才联系渠道)的猎头机构也有机会与需求清单上的用人单位开展引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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