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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人才发展报告:提高高层次医学人才数量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利用与成都相邻及交通便利优势,加强高层次人才互动合作。打破现有制度对医学人才的束缚,针对普遍关心的编制、职称和待遇等问题,实行成渝双城一体化改革,支持卫生人才柔性引进、兼职兼薪、创新创业和多点执业。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

2021重庆人才发展报告:提高高层次医学人才数量

1.打造西部医学人才自由港,促进人才集聚环境改善

一是瞄准成渝双城发展的定位和布局,依托重庆英才计划,建立国际化的西部医学人才自由港。采取以实际贡献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面向国内外广招人才,推行符合国家医学人才竞争趋势的特别政策、特色机制,打造医学人才发展的特殊环境平台,完善医学人才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以及更加高效的引人用人权限,吸引全球范围内高贡献度的国际顶尖专家加盟。为外籍顶尖人才开放入籍通道,探索放宽移民条件,试行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国际人才积极申报医学领域国家重大专项,自由选择科研方向,自由组建科研团队,自由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自由在成渝双城进行产学研转化,在西部打造国际化海外高端人才集聚地。二是加强领导,成立“医学人才自由港”领导小组,围绕成渝地区“唱好双城记,共建经济圈”的医疗需求,联合两地共同争取国家支持,在重大事项上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规划一批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和重点工程,给人才流动和集聚提供高水平载体,以一站式卫生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为配套保障。实施更加灵活的国际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体系和创新激励服务体系

2.建立成渝人才协调发展共建共享机制

一是两地携手建立有效的协同创新、开放共享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地方和依托单位的职责,给予中心更大的资源保障和政策支持,不断探索营造有利于中心稳定发展的政策环境。利用与成都相邻及交通便利优势,加强高层次人才互动合作。打破现有制度对医学人才的束缚,针对普遍关心的编制、职称和待遇等问题,实行成渝双城一体化改革,支持卫生人才柔性引进、兼职兼薪、创新创业和多点执业。建立双城分级诊疗制度及医疗机构改革,试点成渝地区医院院长和科主任交流轮转制。卫生人才合理流动是高效集聚的基础,坚持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发展理念,建立成渝一体化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人才分类评价和互认体系,实现人才评价标准统一、评价结果互认、人才信息共享,为人才在双城间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奠定基础。二是通过构建各种创新平台,使流动起来的人才高效集聚,探索人才协同创新机制。积极对接国家需求,争取国家级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以任务需求为导向,科学组建生物医药的多学科人才创新联盟,创新协同创新方式,争取多出国家级创新成果。

3.明确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和人才管理办法

一是要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方针,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投入。培养梯次重点放在高层次人才,继续推进“院士带培计划”“人才强卫”“博士后倍增计划”等,鼓励多渠道培养医学人才。从培养专业看,要关注紧缺人才的招收和培养;从培养形式看,要丰富学习的路径;从培养经费看,建议采取重庆市财政和用人单位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补贴,进一步完善人才资助体系,从专项资助覆盖面、创新激励政策等方面发力,并加大对高等医学院校的办学投入和师资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使之发挥在重庆市医学卫生领域中的引领作用。二是明确医学人才培养标准,打通人才晋升渠道。清晰的人才培养标准不仅让人才有明确的努力方向,也有利于留住人才。西南地区需充分把握可控条件以弥补不可控的不利因素:首先要制定科学可行的人才培养标准条例,开发已有人力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然后要有客观公平的评价体系和完善的人才晋升通道,以学术成就、贡献和影响力的充分与否为标准选用人才,扭转“唯帽子”倾向;最后要强化责任问责制,权责统一,保障人才培养标准执行,避免权力滥用。

4.推进更为灵活的高层次医学人才分配激励政策(www.xing528.com)

①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人社部组织实施人才服务专项行动,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如重庆医科大学推出“1+1+8”分配方案,在申请项目经费时支付预付项目经费的10%作为保障金;在成果转化时,给予科研者及其科研团队更多的权益(80%);给经费申请设置适当门槛,避免胡乱申请经费而造成浪费,同时用高回报激发科研者的积极性。引进医学人才与本地医学人才应当一视同仁,在人才激励方面要有一个公正分配的环境。

②鼓励高层次人才兼职。科研机构、高校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后,可在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所在单位与兼职人员约定兼职时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兼职收入原则上归个人。在实行兼职活动过程中,如果出现违背单位合法权益的情况,应有相应的处罚机制,单位双方、单位与个人两方应事先签订协议。

③设立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专项发展基金,建立持续性的科研投入机制,长期稳定地支持高层次人才队伍进行医学研究,尤其要加大对担负国家使命任务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群体的支持力度,给予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英才提供特殊扶持经费资助。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的同时,也要注重优化经费投入构成,增加公共卫生等学科的投入比重。[4]

5.完善科学合理的人才服务配套措施

①优化医学人才公共服务现有政策,完善卫生人才公共服务机制,打造一站式卫生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教育科技、公安、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配合,落实强化“人才卡”的发放与人才权益保障,在创新创业、落户居留、住房保障、医疗保健、子女入学、学术交流等方面提供定制服务,满足个性化需求。简化优化出入境管理机构对境外专家的签证证件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境外专家提供办理人才签证、工作许可和长期居留许可的便利,完善境外专家人才住房、教育、医疗等服务保障措施。

②对处于发展期的青年医学人才,不仅要有政策的引导,还要有温情的关照。可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创办“重庆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结合互联网各个平台,集人才政策发布、人才信息查询、人才项目申报、人才招聘、人才服务保障项目申领等各种功能于一体,实现“一键式查询”“一键式申请”。大力推广“人才驿站”,满足刚来求职的医学人才的住房问题。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按照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创新人才服务模式,提升人才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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