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具的产生,《物原》有“轩辕作箱柜,神农作橱,禹作屏”之说。就是说轩辕黄帝发明了箱和柜之类的家具,神农氏发明了橱柜家具,大禹发明了屏风。
20世纪60年代初,有媒体开辟专栏,展开了一个有趣的讨论,“是先有的桌子,还是先有的‘桌子’?”意思是先有的桌子这种东西,还是先有的“桌子”这个概念。一时间各种观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如果说先有桌子这种东西,那么在人们的头脑中,连桌子的基本概念都没有,又该如何设计制造出来呢?如果说先有“桌子”这个概念,而人们根本没有见过桌子,根本不知桌子为何物,又怎能凭空想象出来呢?
这场讨论的实质,牵扯到哲学的一个最根本问题,即物质与精神,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是物质决定精神,还是精神决定物质?是唯物论的反映论,还是唯心论的先验论?顺着这个思路,答案也就不难得出,应该是先有桌子这种东西。不过最早最原始的那张桌子,很可能就是一块天然大石头,恰巧不大不小,不高不低,顶部相对平整。原始先民在狩猎、采集途中恰巧由此经过,便将猎物和果实摆在上面,大家围在四周共同分享。至于经人类简单加工过的最早的桌子,也应该是由石块、木墩、土墩搭制、堆砌而成。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演化,才形成今日各式各样的桌子。
桌凳是不可缺少的家具
可见,人类的许多发明创造是受大自然现象的启示而产生的。自然为师,天工意造。将自然的天然造化与人对自然的开发、利用相融合是家具产生的根本原因。
当然,后世家具的发展离不开材料、结构、外观形态、功能和制作技艺等的探索和发展。(www.xing528.com)
材料是构成家具的物质基础,在家具的发展史上,除了常用的木材、金属、塑料外,还有藤、竹、玻璃、橡胶、织物、装饰板、皮革、海绵等。加工工艺、质地、强度、表面装饰性能等是影响家具材料选择的重要因素。
家具的结构是指家具所使用的材料和构件之间的一定组合与连接方式,它是依据一定的使用功能而组成的,包括内在结构和外在结构。内在结构是指家具零部件间的某种结合方式,它取决于材料的变化和科学技术、制作工艺的发展,如金属家具、塑料家具、藤家具、木家具等都有其内在结构特点。家具的外在结构是直接与使用者相接触的那部分结构,它是外观造型的直接反映,在尺度、比例和形状上都必须与使用者相适应。高度、深度、倾角适当的家具可提高人的工作效率、减少产生疲劳的可能性;储存类家具在方便使用者存取物品的前提下,要与所存放物品的尺度相适应等。家具的外在结构也为家具的审美特征奠定了基础。
家具的外观形态是功能和结构的直观表现,外观依附于其结构,特别是外在结构。但外观形态和结构之间并不是绝对对应的关系,同一种结构可以由不同的外观形态来表现。外观形态具有很灵活的选择性和表现性,如多数椅子的基本结构相同,但其外观形态却多姿多彩。家具的外观形态作为功能和结构的外在表现,还具有信息传达和象征符号意义。
家具往往是为了一定的使用目的而设计制作的,功能是推动家具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在进行家具设计时,首先应从功能的角度出发,对设计对象进行分析,由此来决定材料、结构和外观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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