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747件,结案7064件,结案率91.18%。20名员额制法官人均收案387件、结案353件,法官人均结案居全区第四、全市第一。
【执法办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盐池”建设。新收刑事案件205件,旧存案件35件,审结222件,判处罪犯295人。审结盗窃、诈骗等侵财类案件30件41人;审结强揽工程、非法讨债等案件11件27人;审结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122件122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165名具有从轻、减轻情节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从宽处罚。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和谐盐池”建设。新收民商事案件4066件,旧存案件118件,审结3918件,结案率为93.64%,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212件,调撤率为56.46%。审结买卖、借贷、承揽等商事案件1618件,审结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财产权属等案件282件,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等家事案件316件。稳妥处理企业破产,优化“宜商盐池”建设。切实履行司法服务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建立破产重整机制,加强府院协同联动,推动多个破产案件快审重整,成功审理了在盐池影响较大的宁夏三木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和宁夏黄河汇通石化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自治区发改委对盐池县人民法院高效办理破产案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予以通报表扬。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助推“法治盐池”建设。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4件,审结11件,审结非诉行政案件10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0%。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发送司法建议书等形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着力解决执行难题,推动“诚信盐池”建设。新收执行案件2689件,旧存案件605件,执结2898件,执结率87.98%,同比上升3.82%,执行到位金额3.966亿余元,强化信用惩戒,发布失信信息1417人次,限制高消费1526人次,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13件,成交额201.4万元。与税务局联合征收民间借贷案件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23件,征收税款6.06万元。先后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执结案件260件,执行和解73件,执行到位金额1217.06万元。
【扫黑除恶】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案件质效。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多次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联席会,主动向上级部门和包案领导汇报审理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其中杨某某等31人涉黑案件是吴忠地区影响较大的案件,共涉及13个罪名、84起犯罪事实,涉案财产复杂多样,合议庭成员连续加班审阅278册卷宗,庭审历时9天,互联网直播点击量达174万余次,依法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杨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二十五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156.6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1150.46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204亿元,没收杨某某、王某某个人全部财产。该案二审驳回杨某某等人上诉,维持原判决。落实“六清”任务,推进长效常治。根据上级法院及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部署,立足审判职能,不断高位推进“六清”工作取得新进展。受理的4起涉恶案件,1起涉黑案件均已审结。对已生效的3起涉恶案件执行到位罚金21万元、追缴到位违法所得22.4万元。对中央督导组转办的33条线索和其他部门转办的7条线索,全部核查完毕,并进行了复核。对案件反映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发送司法建议书27份,并跟踪回访督促整改落实。
【司法为民】诉讼服务升级换代,让司法更加便民。“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长期位列全区法院第一,并被评为全国百家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服务功能布局更加完备。设立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配备智能终端,实现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自助服务,方便群众随时到法院办理诉讼事项。多途径立案渠道更加畅通。全年共审查网上立案269件,跨域立案89件。应用“分裁审”系统,通过“系统算法+人工识别”的方式将案件进行繁简分流。诉讼服务更加便捷。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庭审系统开展线上调解、网上开庭等工作,全年线上调解纠纷681起,远程审理案件75件。解纷机制更加完善。报请盐池县委政法委将“民事(行政)万人成诉率”纳入县综治考核指标体系,与妇联、住建、交警等6部门签订《诉调对接协议》,建立相对固定的诉调对接关系。司法公开良性互动,让司法更加亲民。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运用,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4194份,通过网络直播案件692件,观看量达284.3万人次,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官方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法院动态、典型案例,编发简报91期,被各级各类媒体报道70余篇次。加强涉诉信访化解,让司法更加安民。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实行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将信访问题第一时间化解在源头。全年接待信访人员32人次,均予以答复。认真做好重大活动信访保障工作,在全国“两会”期间等重大节日节点均未发生越级上访。
【司法改革】构建精细化审判管理模式。完善《审判人员权责清单》《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办法》等制度,逐案评查卷宗,及时督促整改,全年发出各类审管通报36期,庭审直播案件数超额完成。及时召开审判执行质效分析会,全面分析审判执行态势,研究部署工作计划,确保实现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院庭长监督责任,加大对“四类”案件的监督,严格办案程序,全年共启动审判监督程序14次。严格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要求,共办结各类案件3959件,占员额法官结案数的56.04%,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被告人冯某某五人“村霸”案件庭审获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荣誉。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作用,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全年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3次,召开审委会13次,共研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82件。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主动与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办、综治办联合开展“四联”工作。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法官、村官双助理”机制、人大代表联络室、惠民诉讼服务站作用,减少群众诉累,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的理想格局。优化法庭审判资源,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137件,审结1125件,结案率98.94%,调撤率达68.18%,且无缠访、闹访、上访情况,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www.xing528.com)
【队伍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不断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先后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并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周一早晨学习制度迅速在全院掀起学习热潮。通过开展活动,使广大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规矩讲廉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按照上级法院和政法委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五大工程”教育整顿活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等活动,将全院干警纳入活动范围,引导干警认真学习廉洁自律相关知识。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庭室剖析会进行交流剖析,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具体改进措施,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进一步坚定了干警理想信念。司法能力讲提升,强化综合素质建设。大力弘扬新时代法治理念,通过红色教育、文艺会演等方式,努力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按照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增强干警履职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视频培训27次,参训干警210余人次。
【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迅速开展疫情防控,派出干警到青银高速公路王圈梁站、307国道盐池—宁东交界处设卡检查,到3个小区和汽车城开展执勤,派出法庭也在当地参与疫情防控。全面复工复产后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
【脱贫攻坚】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四查四补”活动,深入帮扶对象家中了解实际困难,将惠农政策“四十条”宣传到位,鼓励发展种植养殖业,提供外出务工信息,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组验收。
【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重大案件审理、执行90余人次,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落实人大代表联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处民事纠纷71起。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专责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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