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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委常委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处理22人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精准监督助力疫情防控。以政治监督保障政令畅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向盐池县委常委会专题通报并转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3次,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起,处理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受理处置信访举报92件次。

盐池县委常委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处理22人

政治监督】以科学理论强基铸魂。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班子示范引领学、干部例会集中学、培训辅导重点学、线上线下日常学等方式,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在更高层次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精准监督助力疫情防控。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第一时间选派精兵强将全程参与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精准防控之策、织密防控之网、压实防控之责。对盐池县各登记点、检测点、商超、企业实施多轮次监督检查,严查快办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先后立案6件,处理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为盐池县“零感染”“零确诊”,率先在宁夏复工复产、复学复课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以政治监督保障政令畅通。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巡视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配合职能部门开展违建别墅、冒名顶替上大学、盲目合村并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加强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脱贫攻坚】召开2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例会,把准航向,精准施策。围绕实施专项监督,联合巡察、扶贫等单位开展督查3次,反馈并立行立改问题10个。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3次,提醒约谈16名脱贫攻坚责任人,立行立改问题23件,跟踪整改到位10件,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专项治理开展3年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5起,处理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通报典型案例23起,2次在宁夏贫困县(区)纪委书记工作例会上作交流发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通过加强与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加强县乡纪委“一体联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等方式,做到精准有力打击,立案查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3件,处理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督促相关部门制定《盐池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实施细则》《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来,查处涉恶腐败和“村霸”案件5件,处理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查处“保护伞”2起4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统筹县乡两级办案力量,60件中央督导组交办件、4件督办件、80件一般问题转办件全部办结。

【作风建设】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处理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向盐池县委常委会专题通报并转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3次,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只安排不问效,不担当不作为,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基层减负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纠治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形成务实肯干、锐意进取的政务新风。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起,处理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

【巡视巡察】推进政治巡察全覆盖。盐池县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县委常委会、“五人小组”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先后传达学习和研究审定巡视巡察相关议题48个。组织开展3轮对14个部门(单位)、2个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巡察,对盐池县卫健局、盐池县财政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延伸巡察行政村6个,发现问题225条,移交问题线索3件,处理3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收缴各类资金3.06万余元,提前实现十四届盐池县委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构建政治巡察新格局。探索巡驻工作机制,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衔接。推行联动模式,上借下力、下借上势,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盐池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有关文书参考模板”“盐池县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流程图”,促进巡察整改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纪检+组织+巡察”联合反馈、巡察情况“三向通报”工作机制,提醒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8人次,督促整改问题172条,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76项,巡察“利剑”标本兼治作用得到彰显。

从严治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盐池县委对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进行分工并督促落实,组织召开盐池县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基层党(工)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述责述廉会议,向盐池县委常委会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议题32个,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0起,处理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活页”档案,通过列席党(工)委(党组)会议、指导民主生活会、参与重大事项调查、不定期监督检查等形式,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34人次,累计审查回复党员干部(集体)廉政意见313件,让“习惯于监督”成为常态。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受理处置信访举报92件次。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40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358人次,占88.8%;运用第二种形态32人次,占7.9%;运用第三种形态10人次,占2.5%;运用第四种形态3人次,占0.8%。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始终把细致入微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执纪执法全过程,综合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震慑,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处置。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19名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对96名处分人员开展“回头看”,25名受处分人员因工作表现出色被组织任用,4名被停职或免职干部被提拔使用,不断释放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www.xing528.com)

【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着力在人员配备、业务提升、物质保障、机制建设上下功夫,通过人财物优先保障,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述职述责,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履职制度体系,打造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办案点,推动派驻机构“派”的权威更高、“驻”的能力更强、“探头”质效更明显。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29件,立案6件,处理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发出《监察建议书》7份。不断扎紧执纪执法笼子。依托“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制定《盐池县纪委监委派驻监督与内设机构衔接协调工作办法(试行)》《盐池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处理办法(试行)》等22项制度,其中涉及派驻纪检监察组13项,占全年新建制度的59%,基本形成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管理的制度体系。同时,对各级纪委监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汇编并配备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让规范是安全、是生命、是质量的氛围更浓厚。

【反腐败斗争】集中化解遗留问题,纪律审查压力不断化解。整合办案力量,实行倒排工期、周五审查调查例会等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积存的136件遗留问题线索全部化解,腐败存量得到削减、增量得到遏制,实现了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综合效应的最大化。紧盯重大决策部署,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受理信访举报92件,处置问题线索126件,初核257件,立案36件45人;对2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向检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检察院提起公诉1件,正在审查起诉1件,法院判处1人有期徒刑25年,不敢腐的震慑作用有效发挥。处置问题线索、初核、立案和处分人员数较2019年同期分别下降62.8%、10.8%、53.8%、57.1%,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逐渐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注重惩防并举,社会效果不断放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为64家单位2602人提供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发案单位召开提醒谈话会6次、廉政警示教育大会8次、旁听庭审5批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努力实现监督执纪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相统一。在政法机关开展以“知敬畏、强作风”为主题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医疗保障局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开展“清风常伴、廉洁齐家”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

队伍建设】在政治建设上更坚定。做强做优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完善集体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实事求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巩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组织全体干部观看红色电影、参观革命遗址,传承“红色基因”。在专业化建设上更用力。以“每周一考”、专题培训、县乡“一体联动”等方式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1名干部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通报表扬,5名干部被纳入自治区纪委人才库,2名干部被市纪委通报表扬,3名干部被盐池县委提拔重用。在自我监督上更严格。制定《盐池县纪委监委干部职工请休假及外出报批报备办法(试行)》等制度,通过对新录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开展干部家访、赠送家风书籍、选聘特约监察员、畅通纪检监察干部问题反映渠道等方式,进一步筑牢内部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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