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1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1月20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新年贺词精神。会议决定:由韩向春同志负责,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组织学习自治区党委纪念自治区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暨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确保会议精神落地生根。传达学习自治区和吴忠市“两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政府办,对照区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细化完善《2020年县委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和《政府工作报告分工方案》,确保区市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传达学习中央和全区、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精神,研究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有关事宜。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认真做好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会务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总结推广各单位在主题教育期间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将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传达学习吴忠市2019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县委组织部,对吴忠市2019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上的点评意见进行梳理,制订整改方案,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县委组织部,对全县机关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情况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党组织功能发挥到位。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纪委监委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节假日廉洁自律提醒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监督检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传达学习关于王鸿津同志在第一期全国县级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巡察办提交的《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综合报告》,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巡察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将《报告》反馈至被巡察单位,并按程序上报市委巡察办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传达学习全区第三十三次“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马瑞英负责,组织县委宣传部、文广局开展春节“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对市面流通出版物和印刷品进行检查,确保全县文化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听取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确保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准备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尽快制订《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 确保实现一季度开门红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确保13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实现第一季度开门红。书面传达学习《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例的通报》精神。研究关于召开盐池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有关事宜和《盐池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送审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纪委监委提交的《盐池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送审稿)》,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纪委监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盐池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纪委监委,认真做好盐池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会务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研究干部有关事宜。安排近期重点工作。要全力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春运、烟花爆竹、森林草原防火等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超载超限和酒驾醉驾。扎实组织好冬春季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公安、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坚决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监管,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要精心安排好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统筹做好节日期间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加大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力度,节日期间为城乡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要着力营造好节日氛围。加大节日期间卫生保洁力度,让市民在清爽干净的环境中过一个欢乐愉快的春节。要做好公共服务保障,水、电、气、网络通信等单位要搞好生产调度,抓好运行保障。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格律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变形变异“四风”新问题出现。要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认真落实节假日带班值班制度,县处级领导带班要在岗带班,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各级各部门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定岗值班等现象,对发现带班值班人员不在岗、值班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或者转到手机不在值班场所的,两办督查室要进行点名批评通报;对被自治区、吴忠市发现并通报的,或者因值班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纪委监委、组织部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按照自治区要求,节假日期间所有乡镇党政正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开盐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在组织部报备,原则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同时外出,必须严格遵守。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2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1月26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和自治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精神,听取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吴科同志负责,从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组织部抽调专人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由施铉峰、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统筹协调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少开全县性的大会,可采取电话安排或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切实有效减少人员集聚。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在全县11个疫情防控检查站成立临时党小组,指定党小组负责人,全面负责检查站各项工作,确保防控检查工作在党的领导下统一集中进行,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有关乡镇,对全县11个疫情防控检查站就近供应餐食,确保基本服务保障到位。由马瑞英同志负责,医疗保障局牵头,财政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县医院等相关部门配合,全面做好医务人员、疫情防控检查站等一线工作人员的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确保物资供应充足。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卫健局、医保局等部门,按照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制订《关于加强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确保疫情防控责任压实到位。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市场监管局,对市面一般性医用口罩进行规范管理,广泛发动经营户,积极组织货源,全力做好市面一般性医用口罩供应保障工作。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市场监管局,对全县红白喜事进行严格管控,坚决杜绝大操大办,并对各大餐厅聚餐情况和农村餐车使用情况进行摸排,全面取消大型聚餐活动,有效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3次常委会(扩大)会议】2020年1月27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2020年第5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和《陈润儿、咸辉同志暗访督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通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滑志敏、戴培吉同志负责,全面统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对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由施铉峰、吴科同志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马瑞英、边卡同志负责,安排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压实到位。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市场监管局对全县餐厅、农村餐车经营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在疫情期间不发生任何红白事聚餐行为;由尹益龙、刘永辉同志负责,组织盐州路街道办,以外来返乡人员为重点,在全县各社区开展地毯式排查工作,全面掌握信息,切实做到摸排到位、信息准确、底数清楚;由刘永辉同志负责,及时协调对接自治区相关厅局,全面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物资供应,确保供应充足。研究成立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检查站临时党委和临时党支部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关于成立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检查站临时党委和临时党支部有关事宜,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文件印发。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尽快在全县11个检查站设置亮身份公示牌,进一步公开各检查站书记、副书记职责,确保检查站各项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规范进行。研究《关于成立盐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请示》。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的《关于成立盐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请示》,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要求上报,并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级应急响应组织构架及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的《盐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级应急响应组织构架及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文件印发。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4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1月30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研究对有关干部履职不力问题作出组织处理意见。会议强调,当前,全县上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县委各项要求,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但仍有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担当不够,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致使工作推进缓慢滞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引以为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区市党委的号召,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扎实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组织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纪委监委、组织部要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有关干部履职不力处理意见,按相关程序执行。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5次常委会(扩大)会议】2020年2月2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来盐池督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盐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陈润儿书记指示要求,尽快起草制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社区服务保障方案》,全面提高社区供给服务能力。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以最充分的准备、最严密的措施、最强烈的担当,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传达学习吴忠市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张晨、李国强同志负责,组织文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已关闭的宾馆、网吧、餐厅、酒店等场所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按照要求暂停营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和人群聚集。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卫健局,尽快制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点人员分类管控规程,对重点人员实行分类管控,提高管控成效,确保人员做到无死角、全覆盖。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财政局,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尽快协调解决全县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取暖等问题;严格按照区市关于节假日工作发放补贴有关规定,研究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人员加班补贴有关事宜,切实解决工作人员后顾之忧。由马瑞英同志负责,组织融媒体中心,及时公开报道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倡导群众共同参与疫情防控,提高群众对群防群控工作的参与度;积极创新电视节目形式,在盐池县电视台播放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吸引群众在家观看,切实有效减少群众出门频次。听取盐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拜杰同志负责,组织公安局,做好全县疫情防控物资运送安全保障工作,安排专车进行运送,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物资运送安全。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6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2月20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研究《中共盐池县委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委办公室提交的《中共盐池县委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研究对有关干部履职不力问题作出组织处理意见。会议强调,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吴忠市、县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全力以赴、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个别干部责任担当不够、履职尽责不力,对做好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认识不足,造成了防控风险,导致防控工作局面被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到岗到人、不留死角、不留漏洞。纪委监委、组织部要坚守政治定位,持续深化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有关干部履职不力处理意见,由马丽红同志负责,按相关程序执行。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7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2月21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2020年第9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国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各乡镇进一步规范车辆查验程序,对县内车辆,在司乘人员提供健康证明和相应通行证件后不再重复查验;清理除省界、县界农村道路外,其他所有硬化路面上土石堆等硬性隔离措施。由拜杰、李国强同志负责,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社会管理和交通保障组、交通局有序恢复公共交通运营,在乘客佩戴口罩的前提下,对出租车实行身份证实名登车;对公交车要严格限制载客量,定时做好消毒工作。传达学习全市返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听取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教体局,对全县返校师生再摸排、再起底,确保数据信息精准,做好返前备案评估和对接工作;对各中小学落实“空中课堂”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不层层加码,不增加学生负担。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书面传达)。分别听取全县乡镇、社区、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全县复工复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吴科、尹益龙、边卡、张晨、刘永辉、刘宝清同志负责,组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改局、教体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对返程、返工、返校“三返”人员建档立卡,建立管理档案,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结合特色产业发展,制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扶贫办,对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年龄段、工种、学历等信息进行再摸底,对内以乡为单位,对外以县为单位,集中进行医学检查,出具健康证明,帮助解决务工岗位。由拜杰同志负责,组织公安局,对区外“三返”人员特别是“三类”人员,通过技术手段实施精准有效管控,进行动态管理。由边卡、张晨、刘永辉、刘宝清同志负责,组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成立企业返工人员评估专班,对返工人员进行分批次综合评估。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医疗健康总院,对近段时间的流感患者和出现不适症状的患者积极治疗,提供精准诊疗,解除群众恐慌。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重点人群管控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划分全县重点乡镇、村(社区)、自然村(小区)等级,进行分类精准管控;有序开放广场、公园、城墙等公共活动场所,适当增加群众外出活动频次限制,严格管理群众活动,杜绝人员聚集和扎堆;在居家隔离人员个人固定活动居室安装摄像头,进行实时管控。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市场监管局,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制订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开放方案,严格管控措施,有序逐步恢复市场秩序。由刘永辉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向市场投放口罩等防护物资,实行实名限购制度,防止倒买倒卖。由刘永辉、李国强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审批局,在3月15日前完成全年所有开工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9次常委会(扩大)会议】2020年2月27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精神,咸辉主席在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听取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拜杰、李国强同志负责,组织公安局、交通局,对全县11个公路检查站和火车站、机场检查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督促一线工作人员严格检查流程和检查标准,切实守好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由尹益龙同志负责,组织盐州路街道办,进一步细化完善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严格限制居民小区车辆的进出频次,实现科学有序管控。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教体局,尽快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起“部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五级防控网络,确保防控无缝隙、无盲区。由边卡同志负责,由民政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全县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调查摸排,及时了解掌握生活状况,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不受疫情影响。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市场监管局,对全县已恢复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督查检查,重点对各餐饮店的包间、卡座进行检查,对发现聚餐、没有佩戴口罩或扎堆聚集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店铺一律进行关停。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政法委,筹备组织2020年盐池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0年政法相关工作,切实推动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传达学习陈希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县委组织部,进一步完善2020年全县组织工作要点,筹备召开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20年组织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可根据其表现“火线”发展入党。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春季农业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陈润儿书记在调研自治区扶贫办座谈会上的讲话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切实做好当前全区农业生产和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听取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部牵头,各乡镇配合,尽快督促各村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到村开展工作,在3月2日前全部到岗,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由徐经生、吴科同志负责,组织教体局、科技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扶贫办,尽快制订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产业、就业、教育、健康扶贫工作方案,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打下良好基础。由徐经生、吴科同志负责,组织扶贫办,全面排查解决影响脱贫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切实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实效。由各乡镇配合,督促建档立卡户帮扶责任人,尽快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建档立卡户取得联系,帮助制订谋划2020年产业发展计划,提高群众增收致富能力。组织筹备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推进会,全面安排部署2020年农业农村和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尽快落实落地。尽快对各乡镇在疫情防控期间转移就业人数、岗位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尽快制订《盐池县2020年农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明确产业结构调整种类和方向,加快形成区域集聚特色,确保在2020年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突破。全面加强对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春季流行病的防控,紧盯农村重点区域防控,坚决杜绝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叠加。传达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专题会议精神,并听取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刘永辉负责,组织发改局,尽快梳理汇总当前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销号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逐项逐条进行销号推进,确保在全县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前所有问题全部解决到位。听取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张晨、刘宝清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尽快制订盐池县2020年工业工作方案和修订完善“工业稳增长25条”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10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3月10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部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全县驻村工作队到岗到位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切实推动工作有效落实。由徐经生、吴科同志负责,组织扶贫办,对各乡镇和各帮扶部门开展“四查四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在3月25日前建立查找问题清单、采取措施清单、整改落实清单。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滩羊集团,尽快制订推动滩羊补栏出栏的有效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有力推动滩羊产业发展,保障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传达学习全国、全区统战部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尹益龙同志负责,组织统战部结合全国、全区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制订完善2020年统战工作计划,并严格抓好落实。加强对全县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检查,严格落实宗教场所暂停开放、宗教活动暂停举办的工作要求,确保宗教领域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传达学习全区组织部长、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认真学习全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细化完善2020年全县组织工作要点,并抓好组织实施。研究关于健全完善全县表彰奖励活动项目有关情况。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关于健全完善全县表彰奖励活动项目的意见》,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上报。研究关于推荐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秀共产党员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关于推荐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秀共产党员的意见》,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文件印发表彰。研究关于推荐申报全国、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总工会提交的《关于推荐申报全国、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意见》,由马丽红、官秀敏同志负责,组织总工会,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上报。研究关于推荐申报全国“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和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岗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总工会提交的《关于推荐申报全国“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和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岗的意见》,由马丽红、官秀敏同志负责,组织总工会,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上报。研究干部有关事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11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3月18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召开盐池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10次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第12次(扩大)会议精神,听取全县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尽快制订出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方案,对前期安排的发展资金进行评估检查,全力推动村集体经济项目恢复经营,5月20日前所有村集体经济项目正常开展经济活动,确保年内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由马丽红、吴科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扶贫办,对各帮扶责任部门、乡镇班子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加深对脱贫攻坚政策知识的了解,提高帮扶工作能力,有力推动工作开展。由徐经生、吴科、袁书义、代占山同志负责,组织4个督查检查工作组,持续对各乡镇和各帮扶部门开展“四查四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扶贫办、各乡镇,建立“四查四补”月报告月调度制度,定期会商、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坚持边查边补、边查边改、对账销号,确保5月20日前任务全见底、问题全清零。传达学习全国、全区宣传部长、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马瑞英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宣传部,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完善2020年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并抓好组织实施。听取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财政局,落实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激励政策,通过更为有力的正向激励,鼓励银行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由吴科、刘永辉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财政局、人行,健全完善政银、银企联动机制,尽快筹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协调解决企业贷款融资等有关问题。由吴科、张晨、刘永辉、李国强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统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科学测算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按月划分推进进度,分解至各分管县领导,细化至各责任部门,全力以赴推动各项经济指标完成。由刘永辉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对全年确定的70个重点项目倒排工期,进一步细化任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3月底开工超过35个,6月底全部开工建设。研究《2020年盐池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纪委监委提交的《2020年盐池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纪委监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2020年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2020年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对门诊肾透析患者进行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对门诊肾透析患者进行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医保局,按程序组织实施。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补充意见》。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补充意见》,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医保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关于2019年度全县星级党组织创建评定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全县星级党组织创建评定意见》,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按程序组织实施。研究关于2019年度全县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绩效考核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全县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的意见》,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认真核实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关于2019年度全县城镇社区和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全县城镇社区和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结果的意见》,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县委组织部认真核实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关于推荐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候选人的意见》。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关于推荐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候选人的意见》,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盐池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组织上报。研究干部有关事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12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3月25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传达学习张韵声同志在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1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扫黑办,尽快开展相关准备工作,筹备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拜杰同志负责,组织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借扫黑除恶诬告陷害、拖欠贷款、逃避债务、满足个人不合理需求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传达学习全区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纪委监委,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并适时对各级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活动不落空、不走形、不变样。听取2016—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情况和2020年项目申报评定情况汇报,研究《盐池县2020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吴科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各乡镇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督查指导力度,按周统计汇总分析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5月底前取得实效。原则同意县委组织部提交的《盐池县2020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关于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问题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关于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问题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迎接支援湖北“战‘疫’英雄”凯旋暨表彰活动筹备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盐池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盐池县迎接支援湖北“战‘疫’英雄”凯旋暨表彰活动筹备方案》,由马瑞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好组织实施。研究《盐池县首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总工会提交的《盐池县首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实施方案》,由马丽红、官秀敏同志负责,组织县总工会,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关于推荐申报吴忠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总工会提交的《关于推荐申报吴忠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意见》,由马丽红、官秀敏同志负责,组织县总工会,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上报。研究关于推荐全国、全区“两红两优”、第十二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及集体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团委提交的《关于推荐全国、全区“两红两优”、第十二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及集体的意见》,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团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上报。研究关于推荐吴忠市阻击疫情“最美家庭”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妇联提交的《关于推荐吴忠市阻击疫情“最美家庭”提名建议人选的意见》,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妇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上报。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13次常委会(扩大)会议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2次会议】2020年4月16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指标完成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刘永辉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统计局,对标新的40项县级考核指标,对原有《关于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任务细化分工方案》(盐党发〔2019〕50号)进一步修改完善,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全力补齐短板、补强弱项、巩固成果。传达学习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扶贫办,对扶贫项目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推进时限,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5月20日前各类扶贫项目全部开工。由刘永辉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尽快研究制定盐池县2020年上争资金和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工。传达学习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八轮巡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要在全县范围开展一轮自查自纠,严查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等情况。巡察办要及时跟进,做好督查指导,确保工作扎实高效开展。要做好迎检准备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整理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纪委监委、扶贫办要加强与巡视组的沟通汇报,周密细致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和组织协调工作。要强化纪律作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杜绝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决不允许出现整改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召开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2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脱贫攻坚约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2次会议精神、全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县委常委会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盐池县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委办提交的《县委常委会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原则同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盐池县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扶贫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对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查,4月底前,退回不合格驻村帮扶干部;5月20日前,完成新派驻干部业务培训并到岗开展工作。由马丽红、吴科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对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由马丽红、徐经生、吴科、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各督查组,对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检查,确保5月底前所有问题整改清零;6月在全县范围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严格督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存在问题全面彻底完成整改。由徐经生、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各乡镇,于4月30日前将“四查四补”专项报告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梳理汇总后上报县委、县政府。组织各整改责任单位,每周一将整改进度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梳理汇总后上报县委、县政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14次常委会(扩大)会议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3次会议】2020年4月17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公安、住建、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于“五一”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五一”期间全县安全形势稳定。由刘永辉同志负责,住建局牵头,各乡镇、扶贫办配合,对全县危窑危房改造施工安全风险进行大排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传达学习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禁毒工作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打好整治突出毒品问题攻坚战。要强化禁毒严打。坚持综合施策,依靠专业队伍、基层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案件线索核查研判,推动重点攻坚,形成毒品治理合力。坚持动态管理,全面深化戒毒康复工作,强化吸毒人员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全力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坚持系统治理,加强毒品重点问题整治,严格高风险吸毒人员重点管控,加强网上巡逻巡查,有效遏制网络空间毒情发展蔓延。要坚持齐抓共管。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禁毒工作领导体系,压实责任链条,加强联调联动,推动落地见效。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有效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构建全覆盖毒品预防教育体系,实现毒品预防教育“零死角”。传达学习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工作座谈会精神,听取盐池县贯彻执行情况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盐池县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宣传部提交的《盐池县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由马瑞英同志负责,组织宣传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县域创新改革试点建设方案(2019—2021年)》。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县域创新改革试点建设方案》,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科技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全面替代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盐池县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全面替代实施方案》,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保密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召开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3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切实加强7省区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听取全县脱贫攻坚“四查四补”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暨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细化分工的汇报,研究《盐池县2020年度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盐池县2020年度闽宁对口扶贫协作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盐池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拟入库项目计划》《盐池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关于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增加结对联系责任人的意见》。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盐池县2020年度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盐池县2020年度闽宁对口扶贫协作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盐池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拟入库项目计划》《盐池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关于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增加结对联系责任人的意见》,由马丽红、吴科、明智安、李奉恒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财政局、扶贫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印发。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17次常委会(扩大)会议】2020年4月28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陈润儿书记在听取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听取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盐池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纪委监委、巡察办,5月底前对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盐池县反馈问题开展一轮全覆盖督查,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完成整改。传达学习艾俊涛同志在盐池县委常委会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党委(党组),于5月1日前召开完成各自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书面传达《关于吴忠市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听取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爱卫办,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排查梳理盐池县短板问题,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抓好巩固提升,确保高质量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听取全县复工复产后就业促进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张晨同志负责,由人社局牵头,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配合,全面排查县内建设项目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县内未就业人员,加强劳动用工协调,优先保障县内人员就业。听取全县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财政局,向银行机构兑现盐池县各项激励政策措施,做到应兑尽兑、应兑早兑。听取各包抓乡镇县领导开展国务院扶贫办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和“四查四补”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对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成效开展考核评估,对不合格、不称职、不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及时调整。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扶贫办,加强扶贫项目服务调度,加快实施进度,确保5月20日前全部开工建设。对“四查四补”排查发现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分类分项建账,确保口径统一、数据一致,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医保局,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工作,加快收缴进度,确保5月10日前全部完成缴纳。由刘永辉同志负责,组织住建局,尽快制订盐池县农村房屋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研究《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分工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统战部提交的《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分工方案》,由徐经生同志负责,组织统战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研究干部有关事宜。安排近期重点工作。“五一”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做好统筹安排,严把时间节点,扎实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要持续抓好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做好外省来盐人员的信息登记和检查工作。教体部门要做好学校各项保障措施,重点关注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行程动态,确保校园防控万无一失。发改、工业园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分工,扎实做好园区、厂区、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工作。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要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高度关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排查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关注食品安全,加大各环节检查力度,严禁各类大型聚餐行为。要严肃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纪委监委要加强节日期间执纪监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节日期间正常运转。各乡镇党政正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开盐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18次常委会(扩大)会议】2020年5月9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召开盐池县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14次暨指挥部第14次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党校,开设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专题培训班,推动全会精神落细落实。由马瑞英同志负责,组织宣传部,尽快制订《盐池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学习宣传方案》,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宣讲活动,确保全会精神在盐池县落地生根。在全县各村(组)全面推广设立“红黑榜”,在5月底实现全覆盖,进一步促进民风建设,有效改善村风民风。由尹益龙同志负责,组织统战部,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要求,全面开展全县“三化”治理情况“回头看”,梳理排查“三化”突出问题,建立整改销号清单,确保在10月底整改清零。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一规划体系 更好发挥自治区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刘永辉同志负责,组织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快推进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在5月底要提出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听取县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县效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0年效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增加无招商引资单位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考核赋分,有效提升服务效能。由刘永辉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针对推进缓慢重点项目,尽快制定项目推进任务清单,实行月调度、季考核,确保70个重点项目6月底前开工90%以上。由张晨、刘宝清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尽快制订《招商引资外出洽谈对接方案》,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引资质量,保障盐池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听取县级领导包抓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扶贫办,加快动态预警监测平台的建设进度,在5月16日前建设完成,确保在5月25日前投入运行。组织各乡镇,针对“四查四补”工作中排查出的收入、产业、环境卫生、民风建设等问题,尽快制定帮扶责任人帮扶任务清单,有效提升帮扶工作成效。组织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乡镇,对全县移民搬迁住房、养殖圈棚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尽快研究制订村集体周转棚圈有关事宜和制定移民搬迁空置住房、空置棚圈回收利用实施方案,依法依规解决空置和利用率不高等问题。组织扶贫办,加强与自治区扶贫办对接,针对与国办信息系统信息不匹配等问题,尽快提供验证材料申请豁免。由拜杰同志负责,组织公安局,尽快开展户籍问题清理整顿工作,全面解决盐池县户籍管理中存在的拆户、分户、不销户、无户口、重户、一家多户、人户分离、空挂户、户籍项目差错等问题,实现实有人口全部登记、登记人口户籍清晰的目标。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2020年“服务业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2020年“服务业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由刘永辉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本级财政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预算调整方案(送审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本级财政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预算调整方案(送审稿)》,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财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定。听取全县2019年效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及表彰奖励2019年度各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尽快统计2020年各常委、副县长分管领域拟开展的创新亮点工作,梳理汇总后报县委主要领导。原则同意县效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乡镇部门效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意见》,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县责任制考核办公室认真核实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原则同意县效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提交的《关于表彰奖励2019年度各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意见》,以盐池县委、县政府文件印发予以表彰。研究《关于调整中国共产党盐池县教育工作委员会班子成员的意见》。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关于调整中国共产党盐池县教育工作委员会班子成员的意见》,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文件印发。研究干部有关事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19次常委会(扩大)会议】2020年5月21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15次暨指挥部第15次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审议了《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情况的汇报》和《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情况的综合报告》。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既要坚持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又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歼灭战、收官战。传达学习《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精神,研究《迎接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及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巡察办提交的《迎接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及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巡察办积极做好对接准备工作。听取县级领导包抓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吴科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扶贫办,尽快安排一批重点部门和镇村干部赴同心县就脱贫攻坚“四查四补”等工作进行专题考察学习,取长补短,切实提升工作成效;组织组织部、扶贫办、各乡镇,针对2020年发展特色产业奖补政策和发展村集体经济奖补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加强对务工就业和发展养殖方面的奖补力度,鼓励更多群众务工就业和发展养殖,确保稳定可持续增收。由各包抓乡镇县级领导负责,组织各包抓乡镇,挑选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先进村和后进村进行对比分析、解剖麻雀,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推进举措,全面提升后进村工作水平,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听取全县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刘永辉同志负责,组织政法委、信访局,全力做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加快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进度,对群众认可度不高的信访件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增补措施,限定办理时限,跟踪督办落实,切实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听取外出招商引资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张晨、刘宝清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尽快协调办理已签约的上海欣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左卡尼汀等食品添加剂及化工产品项目和浙江中工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石英砂压裂支撑剂项目前期手续,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研究《盐池县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盐池县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研究《关于压实乡镇“六级责任”、社区“七级责任”推进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 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的意见》。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关于压实乡镇“六级责任”社区、“七级责任”推进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 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的意见》,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安排近期重点工作。强调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死守、把牢底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要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公安部门要高度关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大排查、大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关注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大对各环节的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强调要严肃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不碰纪律红线。纪委监委要加强节日期间执纪监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节日期间正常运转。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原则上全体干部不允许出省,各乡镇党政正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开盐池要履行请假手续,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不能断联系。要做好网络舆情监测。网信、公安部门要扎实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强化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20次常委会(扩大)会议】2020年6月2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全区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全国“两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全区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盐池县各项工作有效衔接起来,深入学、扎实学,学出忠诚信仰、学出本领担当、学出廉洁责任,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些战略举措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两会”精神上来。要深刻领会我国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充分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经济社会形势的分析判断,既要清醒认识风险挑战,更要把握机遇为我所用,审时度势、积极应对,把全国“两会”精神转化为盐池县发展的正确思路和现实举措。传达学习2020年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学思践悟中央思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按照赵乐际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对政治巡视内涵要求的理解把握,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以实际成效助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从严推进政治巡察。聚焦“两个维护”这个新时代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做实做细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各项任务,推动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全力配合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盐池县开展巡视各项工作,在自觉接受监督过程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要不断提升巡察质效。纪委监委要聚焦职责使命,全面深化政治监督,保持从严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强化贯通融合,注重考察疫情期间、脱贫攻坚等方面表现,做到精准发现、精准分析,坚定稳妥、审慎有效,不断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听取外出招商引资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张晨、刘永辉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的原则,对本次新招扬州普立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徐州革瑞颜料科技公司两个项目,以及近期外出招商重点项目确定责任县领导和专班跟进对接服务,力争项目早落地。听取各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吴科同志负责,组织扶贫办、各乡镇,在6月中旬前对全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全面检视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成效。由各包抓乡镇县领导负责,组织各自包抓乡镇,按照“强村带弱村”的发展思路,在各乡镇选出1个强村、1个弱村,对比分析、解剖麻雀,形成分析报告,积极开展“强村带弱村”帮扶行动,形成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良好互动。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财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方案》,由刘永辉同志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干部事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21次常委会(扩大)会议】2020年6月11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盐池建设。要切实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全面有效贯彻执行《民法典》,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实施好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民法典》各项新规定新精神新要求贯穿到依法行政全过程,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全面加强司法民事工作。要把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依法推进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民法典,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宣传、司法等部门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传达学习姜志刚同志在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校(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党校为领导干部补钙壮骨、立根固本的重大意义,与县委政府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本次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校(院)长会议精神,坚持在学深学透上狠下功夫,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要突出主课主业。组织部、党校要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新起点,把学好用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培训内容,重磅发力、密集发声,精心谋划、精耕细作,不断培育“用学术讲政治”的良好风气,提高各级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党校建设。县委党校要结合全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完善教学布局,强化特色课程建设,创新教学模式和培训方法,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切实改进和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能力,全面提升党校工作水平。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党校,结合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制订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工作计划,并全力抓好组织实施。传达学习全区贫困县(区)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纪委监委,依纪依法查处信访举报案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和诬告陷害干部澄清正名,为干事创业者鼓劲,为清正廉洁者撑腰。听取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同志负责,扫黑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在全县范围再开展一轮扫黑除恶违法犯罪线索排查起底工作,进一步加大线索核查力度,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实现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听取全县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吴科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扶贫办,对全县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对未取得进展的项目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有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扶贫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关于对8个已摘帽县区脱贫攻坚调研指导的情况通报》中指出盐池县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应急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开展一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研究《盐池县2020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县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2020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县实施方案》,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调研〈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宣传部提交的《盐池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调研〈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由马瑞英同志负责,组织宣传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并按程序组织上报。研究有关纪检案件。研究干部事宜。(www.xing528.com)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22次常委会(扩大)会议】2020年6月13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吴忠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决定:由施铉峰、马瑞英同志负责,组织宣传部,尽快制订《盐池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各项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在盐池县全面落地生根。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党校,专题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由张晨、张立泽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围绕盐池县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签约一批新项目,引回一批新企业,夯实产业基础,增强发展后劲。由张晨、李国强、张立泽负责,组织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对2018年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的3个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进度。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23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4次会议和县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16次暨指挥部第16次会议】2020年6月22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服从和服务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持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统计方法制度,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加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力度,着力推进统计执法、统计监督规范化建设。要坚持依法依规统计。对国家统计局反馈意见,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做到全面整改、真改实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问题“涂改”。要牢固树立统计“红线”和“底线”意识,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统计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补漏洞,切实排除数据质量风险,消除苗头性隐患。要严格落实统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工作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督促统计干部抓好统计工作落实。发改、住建、水务、农业农村、工业园区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发展就要管数据”的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合作,扎实做好监管领域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数出有据、应统尽统。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听取全县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马瑞英同志负责,组织宣传部,尽快安排各党委(党组)、各单位(部门)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交流研讨,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持续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重点任务的通知》《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调研报告》《赵永清同志在全区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关于落实2020年持续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重点任务的通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委办公室提交的《关于落实2020年持续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重点任务的通知》,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实施方案》,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方案》,由李国强同志负责,组织文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移风易俗巩固深化年”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宣传部提交的《盐池县“移风易俗巩固深化年”工作实施方案》,由马瑞英同志负责,组织宣传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2020年“七一”前走访慰问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2020年“七一”前走访慰问方案》,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由李国强同志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调整县委常委工作分工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委办公室提出的县委常委工作分工意见,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研究干部事宜。安排近期重点工作。端午节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的管理力度,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排查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加大市场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冷链食品以及粽子、肉类等食品生产销售的执法检查,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安全。要严肃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坚决不碰纪律红线。县纪委监委要加强节日期间执纪监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节日期间正常运转。各乡镇党政正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开盐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24次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5次会议】2020年7月16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各级各部门要深入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不断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要加强党的领导。把具备一定带富能力的党员干部培育成集党、政、企为一体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上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切实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凝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强大力量。要加强组织建设。组织部门要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把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着力抓好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把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发现出来、任用起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全县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吴科同志负责,应急管理局牵头,水务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在全县范围开展一轮防汛安全隐患风险点排查活动,全面做好整改提升,确保全县安全渡过主汛期。由拜杰同志负责,组织公安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严肃查处大型货车绕道乡村道路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畅通安全。由李国强同志负责,组织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于7月20前开工建设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进一步规范危化品道路运输秩序、有效提升危化品安全管理质量。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融会贯通,在真学深学上狠下功夫。各级各部门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苦功夫,既要原原本本认真学、逐字逐句反复学,也要分专题系统学、分阶段持久学。各县领导要带头做好宣传宣讲,深入基层和分管领域,带头同广大干部和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宣传、网信、文广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宣传、网络宣传,通过文艺演出、送戏下乡等活动和各类媒体手段,推动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对标对表,在贯彻落实上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在抓发展、促改革、惠民生各领域,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各环节都要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找方向、找方法、找答案。各县领导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6个方面重点任务为契机,在谋划工作上用心思、下功夫,找准总书记指示与盐池实际的契合点,精心谋划和开展一系列亮点纷呈、成果丰硕、成效显著的落实举措。要知行合一,在担当作为上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盐池发展放在宁夏、西北区域乃至全国大局中去考量、去定位,从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学出精气神、方法论,传承红色基因,发扬光荣传统,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强化“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保持不懈奋斗的工作热情,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对确定的目标、决定的事项,盯紧盯牢,一抓到底。传达学习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观摩及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县效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治区、吴忠市下达的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如期高质量完成。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财政局,调整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梳理各部门年度招商引资和上争项目资金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和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2次会议、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推进县(市、区)督办会精神,听取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再求突破。要突出强化破案攻坚,提升诉判质效,深入打伞破网,深化打财断血,加强综合治理,着力长效常治六项工作,进一步加大线索核查力度,确保9月底前线索全部清零,在三季度末拿出“六清”行动高质量业绩清单。要打治结合深化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工程建设、金融放贷、医疗卫生等13个重点行业领域,坚决整治黑恶问题多发行业,严查传统行业的粗放管理问题、资源行业的非法偷采问题、娱乐行业的藏污纳垢问题、新兴行业的野蛮生长问题,着力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全局工作提升。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扫黑除恶各成员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着力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形成打击、整治、管理、治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传达学习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精神,听取全县禁毒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拜杰同志负责,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配合,在全县范围开展麻黄草种植情况摸排,并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规范麻黄草经营管理,坚决打击涉麻黄草违法犯罪行为。传达学习陈润儿、赵永清同志在全区机关党的建设暨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党的建设伟大事业的战略高度,把机关党建摆到重要位置,积极推进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开创盐池县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要把握关键环节。各级各部门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机关党的建设各环节各方面,把机关业务工作和支部党建工作融合起来,找到业务工作与支部建设的结合点、与党员教育管理的连接点、与支部党员思想的共鸣点,使支部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协同推进,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推进、双提升”。要压实责任链条。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大党建”理念,坚决破除“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认识,把党建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以加强党建工作为引领,以抓思想、抓组织、抓队伍为主线,认真践行“三个表率”,着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传达学习市县巡察工作西北片区调研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不断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现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要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腐败作风问题。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巡察办要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监督服务、协调指导等各项工作,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强化巡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要高质量推进全覆盖巡察。要加快推进巡察全覆盖,提高巡察质量,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长效协作工作机制,使巡察工作始终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听取赴隆德县考察学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根据赴隆德县考察学习情况,制订进一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努力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质量。听取全县公立医院改革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担当精神,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对标对表,忠诚履职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研究《盐池县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盐池县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实施方案》,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研究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方案》,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统计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司法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民政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民政工作实施方案》,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民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关于落实〈吴忠市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 守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生命线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统战部提交的《关于落实〈吴忠市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 守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生命线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由尹益龙同志负责,组织统战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大水坑镇等3个乡镇污水建设改造工程特许经营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大水坑镇等3个乡镇污水建设改造工程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由李国强同志负责,组织住建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实施。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2020年庆祝“八一”双拥系列活动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2020年庆祝“八一”双拥系列活动方案》,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关于2019年度公务员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奖励的意见》。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公务员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奖励的意见》,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政府文件进行表彰。研究干部事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27次常委会(扩大)会议】2020年7月23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吴科同志负责,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牵头,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部门配合,聚焦滩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尽快制订中北部百万亩优质牧草基地建设方案。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围绕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工作部署,精心谋划一批重大项目,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盐池县委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委巡察办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盐池县委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巡察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县委办文件印发《盐池县委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研究《盐池县2020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效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盐池县2020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考核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盐池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大调研的工作方案》。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政研室,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决定》《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结合盐池县大调研情况,尽快制订盐池县贯彻落实方案,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后,提交县委全委会审议。原则同意政研室提交的《盐池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大调研的工作方案》,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政研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套开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套开县委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安排近期重点工作。强调要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做好外省来盐人员特别是高中风险地区人员信息登记和管控工作。发改、工业园区、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要扎实做好园区、厂区、油区、施工现场、个体工商户等重点区域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放开不放松。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高度关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文广部门要加强旅游公共场所执法管理,确保节日期间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关注食品安全,加大各环节检查力度,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要严肃节日期间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坚决不碰纪律红线。纪委监委要加强节日期间执纪监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节日期间正常运转。各乡镇党政正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开盐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根据近期雨情墒情全面做好牧草播种工作;水务局要充分做好全县自来水供应保障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和人畜饮水安全。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28次常委会(扩大)会议】2020年8月13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全区推进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各县级领导要把项目建设抓在手上、紧盯不放,经常过问、靠前指挥,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各单位要切实肩负起责任,冲在一线、深入一线,掌握项目真情实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出现的各类问题,排除万难、合力攻坚,确保项目早日投产达效。要抢抓当前有利时间。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充分把握时令节气,抢抓工程建设“黄金季节”,牢牢抓住施工有利时间,把心思用在项目上,把汗水洒在工地上,把办法用在落实上,拼尽全力把疫情防控等原因拖延的工期抢回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在11月全区经济观摩会上,盐池县项目拿得出、过得硬、叫得响。要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监管部门要严把项目建设关口,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程序、按标准、按要求施工,把质量、安全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环节。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审计和监督,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终身负责制,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严肃追查责任。要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各部门要围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争项目、争资金方面再求突破。发改、财政、工业园区等部门,要主动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战略机遇,找准政策、项目和资金对接的切入点和发力点,进一步理清发展方向路径,谋划储备一批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自治区“十四五”项目“盘子”。要强化项目建设督查督导。县委、政府督查室和发改局要严格做好重点项目督查检查,坚持每周一督查,促进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要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要把项目建设作为一项硬性考核指标,量化、细化各项标准,从严从紧考核;组织部要把项目建设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倒逼责任有效落实,有力促进项目开工、建设、投产。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加强学习宣传。政法机关要把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依法治县的关键举措抓紧抓实,广泛采取理论学习、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学深悟透、学懂弄通。要立足建章立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的相关制度机制,逐步形成较为系统的配套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政法委要针对需要深化细化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并转化为工作成果和制度成果。要全面贯彻落实。政法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最高原则,把贯彻落实工作与政法重点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督促各级各部门在平安盐池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方面加大力度,扎实做好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传达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工作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资金台账,加快分配下达进度。各执行部门要建立实名台账制度,详细记录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下达精准、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财政局要将资金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及时支付至受益对象,全面做好数据收集上报和资金监督监控,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要强化资金监管,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发改、财政、民政、人社、住建、交通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将“三保”放在优先位置,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确保资金用在受疫情冲击最大的群体、企业和民生等领域,做到应保尽保,兜牢“三保”底线。要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会同项目执行单位,根据资金投向,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不符合规定事项,要监督有关部门及时纠正;纪委监委要提前介入,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工作监督,确保不发生任何资金问题。要精打细算,平衡做好全年预算。财政、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精心组织收入,做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理念,统筹用好预算内资金、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全力保障刚性支出、重点支出。传达学习陈润儿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听取全区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调研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和艾俊涛同志在全区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学深悟透陈润儿书记和艾俊涛常委讲话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各项要求上来。要突出主责主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准确把握政治监督职责定位,重点盯紧盯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断深化日常监督,把监督融入各项工作,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切实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精准把握和有效行使监察权,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受到法律的约束。要提高监督质效。纪委监委要盯紧关键人员、关键岗位、关键节点,坚决整顿政治规矩意识不强、作风懒散、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不断提升监督质效。通报吴忠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法院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增强“四个意识”,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心、使命感,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于律己。要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法院各级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警醒,加强党性锤炼,充分利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教育各级干部自觉进行思想锤炼;要深刻对照全市法院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躬自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强化执纪监督。纪委监委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驻在部门党委的督导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注重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听取全县夜市经济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思路、强化举措,加快推动夜市经济发展。要提升夜市品质。要注重挖掘文化资源,深度挖掘滩羊肉、荞面、羊肝凉皮等方面的饮食文化内涵和习惯,引导餐饮业传承、推广与宣传一批盐池特色餐饮,形成业态丰富、种类众多的夜市文化。要注重彰显地方特色,鼓励推出石磨制作米面、粮食油等特色地方产品。要加强服务管理。文广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充分考虑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着力发展形式多样的夜市经济;发改、住建等部门要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进一步完善夜市功能,提高夜市品味;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统一规划指示标示,提升夜市经营秩序。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盐池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2019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关于2019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财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盐池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2020年上半年县级财政新增财力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关于2020年上半年县级财政新增财力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财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盐池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2020年“航空嘉年华”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系列活动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2020年“航空嘉年华”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系列活动方案》,由李国强同志负责,组织文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并抓好组织实施。研究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本级财政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第二批)及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本级财政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第二批)及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财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盐池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套开县委2020年第一次议军会议。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29次常委会(扩大)会议】2020年8月21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九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和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巡察工作正确方向。巡察工作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六稳”“六保”等重大任务,深化规律性认识,完善巡察战略格局,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扎实开展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时间紧、任务重,各巡察组要坚决克服困难、精准攻坚发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边巡察、边移交,边整改、边督办,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问题线索,及时启动快查机制,下狠劲解决问题,力促问题发现精准、整改落实到位。要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巡察办要加强统筹谋划,充分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着力在对象覆盖、监督重点、信息互通、成果运用等方面扩大战果,确保年内完成对剩余5个单位的巡察任务。传达学习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十大工程”推进会和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多推出展现盐池担当、盐池精神、盐池经验的宣传作品,守正创新推动宣传工作强起来。要聚焦重点任务。宣传部门要把做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宣讲作为重中之重,持之以恒推向深入,绝不能出现偏差、落差,更不能出现前热后冷、上热下冷。要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做好自治区文明单位复验工作,接受复验的7个单位要对标自治区测评体系,紧盯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加快提升;宣传部门要全力做好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争创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文明城市创建见真章、出实效;要全面配合吴忠市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听取外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李国强同志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局,围绕新签约项目,及时跟踪落实项目用地各项工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研究《中共盐池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会务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委办提交的《中共盐池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会务方案》,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认真做好中共盐池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研究《盐池县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政法委提交的《盐池县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政法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交中共盐池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研究审议。研究《中共盐池县委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完善宗教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完善社团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完善校园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完善企业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政法委、政研室等部门提交的《中共盐池县委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关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完善宗教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完善社团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完善校园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完善企业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由马丽红、吴科、尹益龙、马学荣、边卡、张晨同志分别负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交中共盐池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研究审议。研究《中共盐池县委贯彻落实〈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决定〉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政研室提交的《中共盐池县委贯彻落实〈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决定〉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政研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交中共盐池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研究审议。研究《中共盐池县委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政研室和发改局提交的《中共盐池县委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政研室、发改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交中共盐池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研究审议。研究关于推荐全国最美家庭和自治区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家庭工作先进个人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妇联提出的关于推荐全国最美家庭和自治区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家庭工作先进个人的建议,由马学荣同志负责,组织妇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上报。研究干部事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31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9月2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国广大医务工作者、全国青联学联会议及广大青少年作出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贺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吉林、山西、陕西、浙江、湖北、北京、云南等地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坚持深学细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提出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使命情怀、科学精神、政治品格和战略定力,坚持不懈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抓好贯彻落实。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其他省区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把总书记在山西视察黄花产业、陕西视察生态环保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一体领会、一体把握,从中找机遇、理思路、谋发展。要切实关心广大医务工作者,认真落实对医务工作者的关爱政策措施,结合疫情防控,采取务实、贴心举措,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创造良好条件。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从机关餐厅做起,各级干部职工带头,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引导。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的学习内容,结合会议研究议题,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定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分专题开展学习交流,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天主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网络人士统战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等的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决定:由尹益龙同志负责,组织统战部,认真扎实开展9月民族团结月活动,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守好促进民族团结生命线。听取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宁夏、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第六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督导盐池反馈问题及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环境保护督察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扫黑办,要在9月10日前,围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对照工作要求及全县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并制订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特派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确保盐池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取得全胜。由马瑞英同志负责,组织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确保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持续做好氛围营造工作。由马丽红、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纪委监委、组织部,针对各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态度不端正、认领不全面等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分工要求,全面倒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听取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拜杰同志负责,组织公安局,结合人口普查工作,9月底前扎实做好全县户口底数清查工作,确保清理“重户”“空挂户”等问题有数据有依据。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统计局,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综合业务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组织普查人员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入户登记、比对复查、质量控制等工作,按时完成普查表的填写、审核、上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次普查工作任务。研究《中共盐池县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政协工作会议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委办提交的《中共盐池县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委政协工作会议方案》,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文件印发《中共盐池县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抓好县委政协工作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研究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盐池县惠苑村肉牛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关于盐池县惠苑村肉牛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惠安堡镇等部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实施。研究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2020年教育教学考核奖励暨学生资助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2020年教育教学考核奖励暨学生资助方案》,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教体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印发执行。研究干部事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32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9月11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企业家座谈会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致训词。会议决定: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根据自治区关于宁夏滩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要求,结合盐池县实际,制定盐池滩羊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由吴科、李奉恒同志负责,组织扶贫办,尽快落实闽宁互学互助对口扶贫协作第二十四次联席会议决定新增闽宁协作项目,确保新增项目落地建设。传达学习全区乡村治理暨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现场观摩推进培训会精神。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六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农村党建“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套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6次会议。套开盐池县总河长第4次会议。研究关于推荐全区“最美公务员”建议人选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出的关于推荐“最美公务员”建议人选的意见,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上报。研究干部事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33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9月28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在科学家座谈会、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致辞。会议强调,要铭记历史。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增强爱国情怀,坚定必胜信念,锤炼必胜本领,凝聚必胜力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将爱国之情、强国之志、报国之行融入到工作中。要面向未来。要进一步拓宽对外开放的广度深度,深度融入呼包银经济圈和银鄂榆化工“金三角”,积极参与宁夏新一轮发展大格局,不断深化和上海庙、榆林、庆阳等地交流合作,积极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要担当使命。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沙窝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规范青山石膏园区规划管理,加强落地项目服务保障。要大力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在石油、天然气、煤炭、石膏等领域加强科技投入。传达学习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第二次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决定:由吴科、边卡同志负责,自然资源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制定全县草原补播改良实施方案,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有力推进草原植被恢复。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制订2021年全县滩羊产业发展方案,着力促进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推动滩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局,加大对全县禁牧工作的督查执法力度,推动禁牧封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快盐池县(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传达学习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听取全县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对信访案件和重点工作再调度、再部署,确保重点时段和重要节会期间全县信访稳定。传达学习全区贫困县(区)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套开县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17次暨指挥部第18次会议。套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7次会议。听取全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检查,确保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听取近期外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针对签约项目,扎实做好土地流转、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等工作,力促项目落地建设。研究《盐池县巩固提升自治区文明县城及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宣传部提交的《盐池县巩固提升自治区文明县城及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方案》,由马瑞英同志负责,组织宣传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研究《共青团盐池县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会务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团县委提交的《共青团盐池县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会务方案》,由马学荣同志负责,组织团县委等部门,认真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研究干部事宜。安排近期重点工作。要抓好全年考核工作。各分管县领导要对分管领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盘点,对标对表自治区效能目标考核方案和细则,逐项对照检查,积极做好消除扣分因素、提炼亮点工作、争取加分项目等各项工作,确保年底考核顺利实现“七连冠”。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要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局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排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市场监管局要重点关注食品安全,加大各环节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文广局要对主要旅游景区和游客聚集场所,开展综合治理、联合检查,决不允许发生问题。要严肃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县纪委监委要加强节日期间执纪监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要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级干部节假日期间,尽量选择在宁夏出行,确需跨省离宁外出,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并在返程前报告时间、行程、交通方式,返程后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期间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各乡镇党政正职、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不允许离宁,如需离宁外出,必须向县委报备,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34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10月18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致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第六次会员大会的贺信、向全国广大农民和工作在“三农”战线上的同志们的贺信。会议决定: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用好用足政策机遇,科学谋划盐池县滩羊及牧草产业、草原补播改良、禁牧封育等工作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由应急管理局牵头,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配合,对建筑施工、重点建设项目、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一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传达学习全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决定:由边卡同志负责,组织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规范外出干部返盐疫情检测程序,强化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风险。传达学习全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会议和基层宗教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听取全县宗教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尹益龙同志负责,组织统战部,定期对宗教领域问题治理进行督查检查,严格监管监控,推动建立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机制。传达学习赵乐际和杨晓渡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讲话精神,研究贯彻意见。通报吴忠市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研究贯彻意见。听取全县医保扶贫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边卡同志负责,医保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配合,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任务。听取县法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巩固“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等警示教育活动成果,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立足审判职能,加大对涉黑涉恶犯罪的惩治力度,妥善审理各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健全人员分类培养机制,让干警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中强能力、提素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听取县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各环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化集中教育整顿成果,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深化依法治县实践;加强政法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和司法公信力建设,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提升素质能力。听取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边卡同志负责,张晨、蒋刚、张立泽同志配合,组织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等部门,扎实做好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区块三(青山)石膏矿开采问题整改工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审议《关于开展农村党建“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的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关于开展农村党建“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的实施方案》,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审议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由政府党组负责,组织民政局等部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研究干部事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35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10月28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近期其他重要指示批示。会议强调,要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统战部要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坚决守好促进民族团结生命线;妇联要用心做好妇女工作,实施好妇女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宣传部要扎实开展“最美家庭”“好婆媳”评选等活动,涵养家教,传承家风。要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科学保护利用古长城、张家场古城、红色革命遗址等历史文化遗迹,突出抓好北京大学盐池考古基地建设,推动科研、教学、经济、文化有机融合;深入挖掘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草原文化等文化资源和内涵,结合全域旅游发展。要坚持绿色发展。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认真谋划天然草原保护、退耕还林(草)、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管能力。审议《中共盐池县委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盐池县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纪委监委提交的《中共盐池县委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盐池县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纪委监委、巡察办、整改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上报。听取共青团盐池县第二十届委员会候选人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团县委提出的共青团盐池县第二十届委员会候选人有关事宜,由马丽红、马学荣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团县委,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36次常委会(扩大)会议】2020年11月2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强调,深刻认识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把握大局抓落实。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围绕新材料、煤化工、新能源等产业,加快产业提档升级,推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要持之以恒扩大对外开放。强化与呼包银、银鄂榆、陕甘宁经济区的合作交流,加强与黄河流域省区和黄河“几”字弯城市的互动发展,积极承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要坚持不懈实施创新驱动。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进行改造赋能,加快智慧园区、智能化工厂、信息化车间建设步伐,增创县域科技竞争优势。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抓好森林、草原、湿地、流域、农田、城市、沙漠七大生态系统建设,既防沙之害,又用沙之利,不断巩固县域生态安全格局。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相互融合、共同发展。要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广“私人订制+生态牧场”等高端消费模式,积极开发自主采摘、绿色生态等特色产业。结合实际抓落实。要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全力做好就业创业、教育发展、医疗卫生等重点工作,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快推动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制度,着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把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衔接起来,统筹做好规划、政策、机制、工作、队伍的有效衔接,形成整体联动效应,打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全国样板。要坚决维护社会安全。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县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社区、乡村、宗教、校园、社团、企业治理现代化水平;把牢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决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良好局面;深化“平安盐池”成果,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要抓紧完善规划。按照全会的决策部署,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县发展实际,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切实抓好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领导带头学。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党的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任务,自觉担当政治使命。县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传达、带头贯彻落实、带头宣传宣讲。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周密组织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党课和政治必修课,抓紧做好集中学习,原原本本研读,原汁原味研讨。组织部、党校要把学习全会精神纳入干部培训、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党员干部轮训。创新形式学。宣传部要组织开展宣传宣讲,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立体化阐释解读全会精神。发改局、教体局等有关部门要统筹各种宣传手段,推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融媒体中心要推出专题访谈、开设专栏、开展采访,集中推送全会精神。会议决定:由马瑞英同志负责,组织宣传部,尽快制订《盐池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学习宣传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各类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确保全会精神在盐池县全面落地生根;由张晨同志负责,发改局牵头,自然资源局等“十四五”规划编制部门配合,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盐池县“十四五”规划,确保规划符合中央精神、符合人民期盼;由边卡、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认真梳理分析盐池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评价指标,进一步巩固强项、提升弱项、攻坚难项,确保实现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全面小康。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37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11月5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若干重大问题》重要文章、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给中国戏曲学院师生和给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全体同志的回信精神。会议决定: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科技局,积极培育壮大中药材产业,认真分析产业发展定位,谋划全县“十四五”中药材产业发展任务,进一步提升特色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理顺职责关系,明确权责清单,着力解决权责脱节、职能交叉、衔接不畅等问题。要严格抓好落实。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大力压减取消重复审批,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方式。要持续优化环境。全面提升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律环境、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快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传达学习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暨2020年第3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化认识。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传导压力,发现问题,落实任务。信访局、各乡镇(街道)要扎实做好年底信访维稳工作,科学引导、合理化解、依法稳控。要加大力度。对案件线索一查到底,纪委监委要提前介入,对“保护伞”深挖彻查,分类打击;法院、检察院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高质量、高效率推进起诉、审判各个环节。要完善机制。扫黑办要健全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提升联合执法办案模式,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基层治理“六大领域”牵头部门、专项斗争行业乱象治理责任部门,要结合行业乱象治理模式,进一步细化、深化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机制。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同志负责,县扫黑办牵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配合,按照自治区考核要求,进一步对标对表、巩固提升,全面做好专项斗争考核各项准备工作。传达学习第一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视频交流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套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8次会议。套开县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18次暨指挥部第20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陈润儿同志关于保密工作批示精神和全区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并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保密办,扎实推进安可替代工程,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扩大设备使用覆盖,确保安可替代真替真用。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在研究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和部署下一步经济工作时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强调,要拓展财源增收。财政、税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保护市场主体;进一步挖掘税收潜力,依法依规加强征管力度,防止跑冒滴漏。各部门要积极建设财源,壮大主体财源,培植新兴财源。要主动助企纾困。发改局等部门要紧盯企业生产面临的资金等方面问题,一企一策、纾难解困,保护好市场主体。要用足政策资源。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用好用活中央直达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特别要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精准发力、分类施策,直接惠企利民,切实保证产业体系配套和支撑能力。会议决定:由吴科同志负责,组织财政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准确研判经济形势,强化重点税源和非税收入管理,加快推进全县财政收入进度,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审议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盐池县本级财政2020年第三批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送审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政府党组提交的《盐池县本级财政2020年第三批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送审稿)》,由盐池县政府党组负责,组织财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交盐池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委巡察办提交的《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情况报告》,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巡察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反馈。研究干部事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38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视察广东、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参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对川藏铁路开工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近期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议强调,要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统战等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方式载体,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两个结合”的重要要求。要扎实推进人口普查。统计局、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对标人口普查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查清盐池县人口家底,准确把握人口变化特征和未来发展趋势。要全面深化改革。要认真学习借鉴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实践的宝贵经验,结合发展实际,围绕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进一步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系统总结改革成果,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改革成果。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陈润儿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持续深入学习,努力使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完善思路、谋划发展的过程。发改局要组织“十四五”规划编制部门,做到学深悟透,切实将全会精神转化为盐池县“十四五”发展的战略构想、目标愿景和政策举措。要严格对标对表。要认真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战略部署,科学锚定盐池在新发展阶段的战略定位和目标方向,进一步完善盐池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要抓好系统谋划。要充分研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蕴含的政策信息,逐条捋顺,逐项弄清,把准2021年重点工作方向,提前谋划一批亮点工作。会议决定: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项目争招力度,积极对接、谋划储备一批政府投资类项目,加快补齐发展短板。传达学习中央巡视指导督导部署会、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和五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并听取2020年度县委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提升工作质量。巡察办要主动学习中央和区市党委巡视巡察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查找自身短板弱项,认真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形成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要全面开展自查。各党委党组要对照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第六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以及其他巡视督查反馈问题,认真开展自查梳理,加快补齐短板漏洞;巡察办要对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开展抽查检查,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成效。要做实县委巡察。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各巡察组要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不断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实现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会议决定:由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县纪委监委、巡察办、整改办,对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一轮专项督查,有力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套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9次会议。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把牢政治方向。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政协工作最根本的政治规矩,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积极引导各界人士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要彰显担当作为。注重从协同发展、改革创新、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选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特别要聚焦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经常性协商,为全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环保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展现盐池智慧、作出盐池贡献。要凝聚发展合力。要充分发挥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积极宣传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外联系交流,在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牵线搭桥。听取纪委监委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抓住“关键少数”,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推动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向发力。要严格履行职责。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坚决防止发生“灯下黑”问题。扎实做好新入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把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审议《盐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会务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文联提交的《盐池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会务方案》,由马瑞英同志负责,组织文联,认真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研究干部事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39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11月25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五次峰会、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对话会、视察江苏、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第三届巴黎和平论坛上的致辞、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近期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领导同志批示通报》(第14期)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落实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体现,发挥好党政机关示范表率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彻底整改违规超标问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合理均衡配置公务用车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管理和服务水平。纪委监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创新督查手段,坚决遏制问题发生。要加强审批管理。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对各类建筑进行规范控制,发改局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扎实做好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审批等工作。会议决定: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全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一轮督查检查,切实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成果,确保不反弹、不回潮。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认清当前形势。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要主动深入排查。常态化排查各类风险,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风险管控等方面内容,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对各类矿山、道路交通、危化品企业等重点领域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森林草原防火、流动餐车、祭祀活动等重点领域,切实让安全生产成为各行业各领域的自觉行动,让安全生产责任落地生根。会议决定:由拜杰、李国强同志负责,组织公安局、交通局,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开展一轮排查检查,对事故多发点和隐患点进行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审议《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和业务培训会议方案》《关于盐池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盐池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盐池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和业务培训会议方案》《关于盐池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盐池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盐池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民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关于盐池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组织部、民政局文件联合印发《盐池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盐池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筹备好会议各项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审议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盐池县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暨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报告(送审稿)》《盐池县本级财政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送审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的《关于盐池县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暨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报告(送审稿)》《盐池县本级财政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送审稿)》,由盐池县人民政府党组负责,组织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盐池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听取盐池县文联第四届委员会候选人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文联提交的盐池县文联第四届委员会候选人建议,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文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研究干部事宜。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40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12月3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军委军事训练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致“奋斗者”号全海深载人潜水器成功完成万米海试并胜利返航的贺信以及近期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弘扬劳模精神。总工会要做好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发现、培养、选树工作,推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竞相涌现;组织部要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为抓手,培养一批高素质劳动者,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宣传部要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弘扬劳动光荣、劳动崇高的社会新风尚。要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好劳动者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方面问题,不断提高劳动者幸福指数;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要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关心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等群体,为广大劳动者撑腰助力。会议决定:由马学荣同志负责,组织总工会,扎实开展劳模先进事迹宣讲和劳模慰问等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干部群众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切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新时代机要密码工作历史方位,坚持党管密码根本原则,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要强化监督管理。机要保密部门要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查补薄弱环节,彻底消除泄密风险;组织部要把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做到责任清晰,奖惩分明。要严格制度执行。机要局要健全完善全县保密工作制度,认真梳理2021年机要保密工作思路,谋划“十四五”时期工作重点,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约束行为,防止违规泄密。会议决定: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机要局),加快“安可替代”工程进度,强化保密技术支撑,提高物防、技防能力,筑牢保密防线。套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10次会议。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站稳政治立场。要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各项要求部署,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要认真履职尽责。要找准依法履职与中心工作结合点,综合运用监督、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职权,依法保障全县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发挥代表作用,围绕盐池县六大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要强化自身建设。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化“五贴近双联系”等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听取政府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创新工作思路。要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抓改革推动动力变革,以优服务推动效率变革,以促创新推动质量变革;各副县长要围绕“十四五”开局,提早谋划2021年工作,努力争创1~2项全国全区亮点工作。要勇于攻坚克难。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不懈调结构、转方式,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新动能;对标对表全年目标任务,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滞后指标进行分析调度,抢抓时机、加速推进。要坚守为民初心。要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紧扣群众需求,统筹推进教育、医疗、民生等各领域改革,全力抓好社会保障、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听取20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多地出现进口食品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情况,各部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要强化监管效能。从生产、加工、经营各环节入手,构建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教体局等部门,要加大对餐饮、畜禽产品、个体诊所、药店以及面向“一老一少”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实现监督管理全覆盖。要凝聚工作合力。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合力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零容忍、出重拳,对违法问题坚决依法处罚;市场监管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守法经营,营造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会议决定:由张晨同志负责,组织市场监管局,对全县进口冷链食品储藏及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从源头上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43次常委会会议】2020年12月24日召开,滑志敏同志主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气候雄心峰会、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向人类减贫经验国际论坛的贺信精神,以及近期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抓好重点路段、重点领域排查检查,从严打非治违、严格隐患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各行业部门要把安全贯穿到各方面全过程。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纪委监委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在元旦等重要节假日和时间节点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市党委相关要求,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部要抓好《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选举工作;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以《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遵循,依法合规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把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出来、用起来。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经济工作会议上用“五个根本”总结的在严峻挑战下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规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重大判断上来,深刻理解和把握重要规律,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战略定力,坚决贯穿到全县经济工作各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坚决抓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8个方面重点任务,对标党中央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等重大部署,抢抓政策机遇,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壮大产业体系,进一步补短板、锻长板。要认真谋划部署。政府党组要认真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思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当前和长远,深入谋划一批重点举措,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发改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围绕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力量、扩大内需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碳达峰和碳中和等重点领域,结合自治区九大产业发展、实施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等“十大工程”、民生事业“四大提升行动”等重大措施,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创造性抓好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第五届市委第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提出了2035年的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各部门要结合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关键任务,一体抓好落实。要全面贯彻落实。要抓准抓实区市重点工作方向,聚焦吴忠市委全会明确的“盐同红新能源产业一体化发展”“建设滩羊之乡示范基地”“建设青山—大水坑石膏园”“建设惠安堡高铁片区”“苦水河流域生态治理”等任务,进一步完善“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县委工作要点,切实把吴忠市委提出的工作思路转化为具体的落实项目。要主动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认清发展大势,把握发展大局,自觉摒弃惯性思维,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化斗争精神,奋力争先创优;各责任部门要扎实做好区市效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项工作,主动向上汇报,加大对接力度,确保全面准确反映全县全年工作成效。传达学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全区学习贯彻《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研讨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决定:由马瑞英同志负责,组织宣传部,针对自治区文明城市2020年度测评反馈问题,制订盐池县整改方案,并开展一轮自查清理,巩固创建成果,研究制订盐池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要求、重点任务、重大事项,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高效推进。传达学习全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决定:由马丽红、孙佰柱同志负责,组织纪委监委、组织部,制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用人管理,降低行政成本,转变机关作风。传达学习全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现场会精神,审议《关于成立盐池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领导小组的意见》和《盐池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编办提交的《关于成立盐池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领导小组的意见》和《盐池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实施方案》,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编办,按程序成立盐池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领导小组,《盐池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以县委、县政府文件报吴忠市委、市政府审批通过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听取2020年度全县政法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政法机关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履行捍卫党的执政地位首要职能和社会主义制度专政职能,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和宪法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要维护大局稳定。要以“平安盐池”建设为目标,严密防范,有力打击邪教,掌握工作主动权;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搭建县域基层治理大数据平台,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严格做好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要凝聚工作合力。政法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凝聚合力,共同推动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各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保安全、保稳定各项措施。审议《中国共产党盐池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会务方案》《中共盐池县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送审稿)》及说明、《中共盐池县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报告(送审稿)》《中共盐池县委2020年工作总结(送审稿)》《中共盐池县委2021年工作要点(送审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委办提交的《中共盐池县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送审稿)》《中共盐池县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报告(送审稿)》《中共盐池县委2020年工作总结(送审稿)》《中共盐池县委2021年工作要点(送审稿)》,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交中国共产党盐池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由施铉峰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认真做好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体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传达学习全区宗教领域问题整治暨“四个全面”工作总结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决定:由李国强、蒋刚同志负责,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宅基地及临时用地等领域未批先建问题和违规供地问题开展一轮检查清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提升盐池县土地资源管理水平。审议关于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提名推荐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意见及提名推荐政协盐池县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员的意见。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织部提交的关于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提名推荐候选人建议人选及提名推荐政协盐池县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意见,由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组织部,按程序反馈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党组。审议《县委常委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委办提交的《县委常委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由施铉峰、马丽红同志负责,组织县委办,按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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